从哪些方面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奖惩考核评价体制
一、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就目前而言,已经建立的基层党建...其在评价基层单位党建业绩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具体构建中应坚持
如何通过党建kpi考核促进党建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公司确定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工作质量。特拟定分公司纪检、党群、工会工作的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党群工作部各主管
二、考核原则和方法
根据省公司对纪检、党群、工会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分公司工作情况,对各主管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
(一)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
(二)每月进行绩效考核,每年年终进行综合性考评;
(三)与个人绩效奖金等级、年度绩效、评先评优挂钩。
三、考核的基本内容
主要考核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工会工作,每项工作满分100分,出现不合格项按相应分值扣分。
党群工作
一、党建考核内容 40分
(一)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一次,20分。
年初向省公司上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以上报信息为准,少学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信息上报内容为学习时间、学习时长、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学习主题等。
(二)开展大型主题实践活动,5分。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党委统一部署,党员为主体,党支部为依托,带领全体员工,围绕中心工作,促进生产经营任务完成的大型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以各单位上报信息为准,要有活动主题、背景、方案、总结、效果等。
(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10分。
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推荐到集团公司参加评审并获得优秀奖获5分;获三等奖6分;获二等奖8分;获一等奖10分。
(四)做好日常党建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司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5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30分
(一)根据省公司创建规划要求,合理制定本单位三年创建规划,10分。
(二)分公司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0分,被取消扣10分。创建和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加5分;被取消扣10分。创建和保持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加5分;被取消扣8分。
(三)各单位县分公司达到集团公司“二四二工程”要求,3分,一项未达标扣1分。
所有县分公司全部创建和保持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加5分。
县分公司创建和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加5分/个。
(四)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加5分。获得全省青年文明号十大标杆加10分,优秀标杆加5分。
三、企业文化建设 30分
(一)市分公司企业文化培训每年2次以上的,5分;少一次扣2分。
(二)获省级企业文化示范点,5分。
(三)本年度企业文化丛书(或案例集)不少于三册,5分。少一册扣2分。
(四)开展企业文化内、外部传播活动的(如:征文、演讲、文化节等活动),不少于两次,5分。少一次扣2分。
(五)在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杂志》发表一篇文章得2分,最高分为10分。
(六)企业文化成果(一个)被集团公司收入标杆管理体系的,加5分。
纪检监察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 15分
领导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及自律情况,5分;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5分;市分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3分;廉洁文化建设情况,2分。
二、信访案件 15分
及时对自收信访和上级转来信访在信访系统进行录入,得2分;认真进行信访核查、结果真实、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纪检监察室得3分;没有发生越级信访得5分;积极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并认真查处的,得5分。
三、效能监察 20分
省公司安排的效能监察项目,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得5分;发现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问题与不足,得2分;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得3分;各单位自行确定1个以上......余下全文>>
如何完善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1、注重考核内容的导向性。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目的是通过调度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激发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往往出现重软件资料、轻工作实绩,重年终考核、轻动态考核,重考核、轻使用等问题,从而削减了基层党建考评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弱化了党建工作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效果激励的导向作用。
2、增强考核形式的创新性。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多是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考评、群众座谈等考核方法,不免存在的随意性影响的问题。凭印象打分往往具有主体臆断的色彩,影响了测评的公正性。群众座谈实效不明显,许多座谈对象由于利益及利害关系所致,不愿、不敢、不能吐露真实情况,导致了考评计分的模糊化。
3、扩大考核结果的适用性。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运用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件,往往导致为考核而考核的现象,形成考核与考核结果运用“两张皮”,同时,在实行奖惩时,对实际奖惩措施缺乏统一的尺度,难免出现搞平衡兼顾的现象,使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针对性。
意见建议
1、突出考核重点,侧重实地调研和实事测评。一是权重分配突出重点工作,今年我县党建半年考核侧重于村“两委”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的开展落实,就是抓住了考核重点内容,突出了考核关键指标。二是指标考察立足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引导考核方式由“听汇报、看档案”向“访群众、查实绩”转变,综合采取查看现场、随访群众等形式量化确定工作实绩,督促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群众满意”上。
2、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和群众参与。一是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将考评工作分为日常检查、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和年终总评四个步骤来进行,实行“集中评”与“日常评”相结合,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吸收乡镇机关干部、村党组织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或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年度考评会议,变“一家评”为“众家评”,力求做到评价主体针对性和考评结果公正性有机结合。
3、重视考核结果,健全奖惩措施和运用机制。切实注重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转变过去重考评位次评定、轻考评结果运用现象,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党建责任人的关键指标,调动党建责任人抓党建日常项目和“书记创新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
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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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市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三年整顿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提出并实施了乡村两级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初步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路子。
1996年初,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中,我市采取边整顿边调研的办法,围绕“如何巩固整顿成果”等课题,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进行了广泛细致的调查,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办事不公开、制度不健全、干部作风不扎实等。市委对此进行了分析,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的高度,提出了农村党建工作要上新水平,就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建立一套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对乡村党建工作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高标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高素质的乡村干部队伍,解决农村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实现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六个好”的目标,把乡村两级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提高全市农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整个管理体系由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和管理系统组成。管理对象是乡村两级组织和主要干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设置、职责界定、职数配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制度约束、干部行为规范等。管理系统主要由五个子系统构成,分别是:
职责系统。根据乡村两级组织的职能和乡村干部的岗位确定其责任和目标。在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定岗位的基础上,对一些界定不够清晰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一些重叠交叉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
制度系统。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党委紧紧围绕“六个好”目标,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廉洁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党委推荐和任免干部制度、党委协调各组织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乡村干部培训学习制度等。农村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建立健全支部定期报告工作、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联户扶贫、财务管理等项制度。乡村两级制度体系,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为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程序系统。在健全制度的同时,市委对乡村两级一些原则性强、容易产生偏差的工作从程序上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重大问题决策、推荐和任免干部、民主评议干部、民主生活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事项,并制定了工作程序图。
考评系统。采取全方位监督管理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考评体系,实施了“上考下评”制,即上对下考核,下对上评议。上对下的考核主要是县对乡、乡对村、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对上的评议主要是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有关乡村领导干部要进行述职。
奖惩系统。考评结果与乡村两级干部的工资、奖金、评模受奖、提拔使用紧密挂钩,有奖有惩、赏罚分明。对被考评为“差”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诫勉、降职、免职等处理。......余下全文>>
党建的工作制度
1、支部(总支、党委)机构设置、职责及议事规则2、党的联系制度3、服务制度4、群众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工青妇组织建设;5、指导员、联络人管理规定 非公企业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制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标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职责,非公企业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职责。
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市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三年整顿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提出并实施了乡村两级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初步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路子。 1996年初,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中,我市采取边整顿边调研的办法,围绕“如何巩固整顿成果”等课题,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进行了广泛细致的调查,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办事不公开、制度不健全、干部作风不扎实等。市委对此进行了分析,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的高度,提出了农村党建工作要上新水平,就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建立一套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对乡村党建工作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高标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高素质的乡村干部队伍,解决农村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实现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六个好”的目标,把乡村两级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提高全市农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整个管理体系由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和管理系统组成。管理对象是乡村两级组织和主要干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设置、职责界定、职数配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制度约束、干部行为规范等。管理系统主要由五个子系统构成,分别是: 职责系统。根据乡村两级组织的职能和乡村干部的岗位确定其责任和目标。在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定岗位的基础上,对一些界定不够清晰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一些重叠交叉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 制度系统。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党委紧紧围绕“六个好”目标,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廉洁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党委推荐和任免干部制度、党委协调各组织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乡村干部培训学习制度等。农村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建立健全支部定期报告工作、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联户扶贫、财务管理等项制度。乡村两级制度体系,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为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程序系统。在健全制度的同时,市委对乡村两级一些原则性强、容易产生偏差的工作从程序上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重大问题决策、推荐和任免干部、民主评议干部、民主生活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事项,并制定了工作程序图。 考评系统。采取全方位监督管理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考评体系,实施了“上考下评”制,即上对下考核,下对上评议。上对下的考核主要是县对乡、乡对村、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对上的评议主要是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有关乡村领导干部要进行述职。 奖惩系统。考评结果与乡村两级干部的工资、奖金、评模受奖、提拔使用紧密挂钩,有奖有惩、赏罚分明。对被考评为“差”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诫勉、降职、免职等处理。 为了把规......余下全文>>
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市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三年整顿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提出并实施了乡村两级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初步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路子。
1996年初,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中,我市采取边整顿边调研的办法,围绕“如何巩固整顿成果”等课题,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进行了广泛细致的调查,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办事不公开、制度不健全、干部作风不扎实等。市委对此进行了分析,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的高度,提出了农村党建工作要上新水平,就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建立一套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对乡村党建工作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高标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高素质的乡村干部队伍,解决农村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实现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六个好”的目标,把乡村两级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提高全市农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整个管理体系由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和管理系统组成。管理对象是乡村两级组织和主要干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设置、职责界定、职数配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制度约束、干部行为规范等。管理系统主要由五个子系统构成,分别是:
职责系统。根据乡村两级组织的职能和乡村干部的岗位确定其责任和目标。在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定岗位的基础上,对一些界定不够清晰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一些重叠交叉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
制度系统。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党委紧紧围绕“六个好”目标,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廉洁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党委推荐和任免干部制度、党委协调各组织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乡村干部培训学习制度等。农村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建立健全支部定期报告工作、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联户扶贫、财务管理等项制度。乡村两级制度体系,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为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程序系统。在健全制度的同时,市委对乡村两级一些原则性强、容易产生偏差的工作从程序上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重大问题决策、推荐和任免干部、民主评议干部、民主生活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事项,并制定了工作程序图。
考评系统。采取全方位监督管理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考评体系,实施了“上考下评”制,即上对下考核,下对上评议。上对下的考核主要是县对乡、乡对村、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对上的评议主要是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有关乡村领导干部要进行述职。
奖惩系统。考评结果与乡村两级干部的工资、奖金、评模受奖、提拔使用紧密挂钩,有奖有惩、赏罚分明。对被考评为“差”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诫勉、降职、免职等处理。......余下全文>>
如何抓好党建工作的两个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明确“两个责任”
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作出表率。
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是具体责任、主要责任。监督的对象是组织、集体及成员。监督的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
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共性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在个别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纪检组织的事情,应由纪检组织书记或组长负责。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建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情绪,怕招怨,怕捅娄子等。
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了完善,地方建立健全了村财乡镇代管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但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农村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制度手段,让人钻了空子。
队伍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近几年来,惠农政策多,农村低保、农村医疗保险、危房改造补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水稻保险等各项补贴资金,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镇村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使监督有盲点,程序不规范,执行走了样。
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按照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但有的流于形式较多,落实的较少。
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途径
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
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责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组织责任与纪检组织责......余下全文>>
如何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这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仍存在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工作不法、制度不全、效果不佳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不愿抓”的问题
当前,不少领导干部对抓党建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重政务、轻党务的思想观念,要彻底地转变这一观念,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党要管党意识。二是要树立党建“主业”意识。要树立“党委和书记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并以此作为衡量和考核党建水平的标尺。三是要树立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意识。做好工作,关键在人和队伍。抓好党建工作,更好地调动干部队伍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更好地推动工作,从而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解决“谁去抓”的问题
要明确界定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共同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副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的组织部长或组织委员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共同责任人的责任。如此,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确保有人抓,有人去落实。
三、加强培训指导,解决“不会抓”的问题
目前,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履行党建责任方面思路不清、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抓落实的方法和手段,直接影响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对此,一要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三要建立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的试验点和党建工作的示范点。四是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党建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抓不好”的问题
党建工作要抓落实,就必须靠制度来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部门党委要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制度。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三是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规范。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解决“抓不抓一个样”的问题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能有效发挥好鼓劲加压、奖优罚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教育、奖惩、调整、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培训、选拔任用相对接的良性机制,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好不行、不抓更不行,抓不抓不再一样”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