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占收入比多少合适
管理费用占收入,在公司发展稳定的前提下,管理费投入越少越好,那么公司利润才高。但是公司在发展前期,那么管理费投入当然就高了。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要看公司发展各阶段,来调整比例。
一般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多少合适
你们公司要控制在25%左右
也就是购入商品加上25%的利润就是售价了
即:
进价*1.25=售价
配比是什么意思?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是怎么回事?
====== 函数比方 ======
函数不是要X和Y一一对应吗?会计上称为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
1、因果配比,你本月有收入耿那么就一定有成本,要一对一处理。
2、期间配比,你本月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要记入本月,下月的费用要计入下月。
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大约多少左右呢?
可以吗这样?
可以。
成本和销售额之间的比率没有统一规定,但可以参考所得税定率征收的所得税率。
小规模商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应税所得率4%-15%,如果应税所得率太低,会引起税务关注,但只要是实际情况,不会罚款的。
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怎样计算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
成本/收入*100%
我想请教会计做帐的费用占收入的比例
材料成本占多少比例,直接工资占多少比例,税务部门没有规定,只有业务招待费,请客送礼的费用税务部门是有规定的,
因为材料和人工工资是各个企业不一样的,这个是“管理的艺术”(另:艺术很难有国家标准)。只有管理好了,这些费用才能降低。国家也不能制定这样的标准,国家也制定不出这样的规定。(因为这里会牵扯到很多问题,总之国家没有这个方面的规定,将来也不会有,国际上也没有)但是,外国有最佳比例的算法。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国际上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所占收入的最佳比例。
请客吃饭送礼,税务部门是允许这样操作,而且是有与收入挂钩的比例,具体数字最好和当地的税务部门联系。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
收入成本费用率是不是成本费用/收入?
是的,收入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收入*100%
业务招待费占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发生额的60%列支,同时不能超收入的千分之五。
一般企业可以有哪些费用支出?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阀般都是财务上所说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差旅费、广告费、运费等);管理费用(文具费、电话费、油费、路桥费、一些税费等);财务费用(银行方面的费用、贴息、利息支出、手续费等)。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占利润的15%为好。
请问各项费用支出的标准怎么确定,例如占销售收入几%的比例
一、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相关的税收政策,按1994年以来市局下发及总局下发市局转发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和历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严格按照津国税所(2000)127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一)、计税工饥扣除问题
1、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人均月计税工资扣除限额在国家规定的800元的基础上,统一上浮20%,即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限额为960元。
2、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3、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6)、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独生子女补贴;
(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4、企业在列支工资时,下列人员不得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
(1)、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企业不支付基本工资、生活费的人员;
(2)、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企业职工;
(3)、由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
4、企业税前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是企业应发工资扣除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后的实发工资。
(二)、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政府规定的基金或保险金,可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基数、比例和额度在税前扣除。
对2003按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在社会保障机构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可在工资总额4%以内税前扣除。
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具体办法可参照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劳局〔2001〕317号)规定执行。
(三)、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养老保险费分别按税前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或允许扣除的效益工资总额的14%、2%、1.5%和20%计算扣除。
对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不允许提取工会经费,但可按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1%提取文体活动费,在税前扣除。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工会经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