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价格密封拍卖

拍卖第二价格密封弊端

从理论上来讲,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是一种有效的拍卖机制。因为此时,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估价据实竞标,这显然是一种符合激励相容原则的交易方式。而且,由于拍卖品最终由支付意愿最高的投标者获得,它也是一种能使买卖双方达到帕累托最优的配置机制。

但从实践上来看,维克里拍卖的具体实施会遇到很多困难,如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的合谋、拍卖人与竞买人串通、拍卖商败德等问题都可能破坏这种交易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如何合理的利用维克里拍卖法,使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问题。

希望能帮到你。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竞拍策略及优点分析

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每个投标者提交密封的交易价格,出价最高者赢得商品,但交易却以所有出价中的第二高价进行。针对这种拍卖方式的具体运作特点,投标者应该如何制定自己的竞拍策略?维克里指出,如果执行这种程序,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使出价等于他自己对这件商品的完全估价,或者说,此时诚实才是最好的竞拍策略。因为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当一个投标人获胜时,他最后支付的成交价格独立于其出价。所以,在没有串通的情况下,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拍卖商品的估价据实竞标。当低于这个价格时,将减少投标者赢得商品的机率;而高于此价格,虽然可以提高投标者赢的概率,但他获得了一场无利润的交易,因为他必须支付的价格可能高于其对商品的估价。由于在第二价格拍卖中,诚实就是最好的竞拍策略,所以维克里进一步指出,用“第二价格”的方法解决密封式投标具有很多优点。第一,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投标者之间的不对称、错误的评估、战略错误,使得“最高价”或者说第一价格拍卖方法的结果不是最优。第二,在第二价格拍卖法中,投标者的最好竞拍策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评价而给出标价,因此不管是从个人收益还是从整体资源配置考虑,它使得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出价情况、投标策略和整体市场评估变得多余。每个投标者只需要将他的努力和注意力放在从自身方面评价商品价值上,因此大量节省了脑力劳动和费用支出。这种节约可以导致更好的资源配置,并增加可被买卖双方分享的总收益。因为投标者的信息搜寻费用减少了,收益就增加,这就会吸引更多人参与竞标,对卖者而言也可能产生更高的价格。那么,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具体实践中,诚实是否真的是投标者的最优策略,此时,搜集其他竞争对手的需求信息以及评估整体市场形式是否真的不再必要?我们认为,维克瑞的结论只有在其假设条件下才是成立的。维克里认为,在第二价格拍卖法中,投标人的出价由他对拍卖商品的估价决定,而估价则产生于投标者各自相互独立的概率分布函数。由于每个投标人对拍卖商品的估价是与其他竞买者的相独立,所以就算知道竞争对手对该商品的估价,投标者也不会改变自己对竞拍品的评价,从而也不必要去搜集其他信息。但是在大多数竞拍中,投标者的估价极有可能会受到其他竞争对手估价的影响,或者说投标者估价的概率分布函数可能不是完全独立的。比如,当投标者认为有人出的价格会比自己高时,他们就可能将自己的心理价位进行上调。所以,现实中,维克里所指出的第二价格拍卖法下的竞拍策略和优点是否完全存在还值得进一步探讨。此外,在分析了第二价格拍卖法后,维克里否定了第三价格拍卖法,其理由有两条:第一,第二价格拍卖法是帕累托最优,所以改变资源配置不会再产生更多收益。第二,在第三价格拍卖中,最优战略依赖于其他人的投标策略,因此需要更多的信息,非最优配置的可能性又被引入。我们知道,经济系统中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均衡点可能不止一个,第二价格拍卖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无法直接证明第三价格拍卖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此外,在第三价格拍卖中,为什么诚实不再是最优策略,而需要其他信息做出竞标决策,维克里也没有给出明确解释。所以,维克里在否定第三价格拍卖法时提供的理由似乎并不能完全让人信服。

荷兰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之间的关系

荷兰式拍卖: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就是卖家从高叫价,一直往下降,直到有人出价为止。这种方式是对卖家有利的,因为他不会叫道自己的底价之下(希望我说明白了-_-!)

第一密封价格拍卖:投标人将自己的出价写下来装入信封,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密封寄送给拍卖人,拍卖人将寄送时间一一记录在案,拍卖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当众打开信封、价高者得。通俗一点就是所有买家把价格写在信封里然后给卖家,买家相互之间不能商量,由卖家决定谁的出价高就卖给谁。

两者关系:荷兰式拍卖和密封第一价格拍卖是策略等价的,拍卖形式均是最高价赢得拍卖,并按其出价付款。而不同点则是荷兰式拍卖是由卖家从高到低叫价,直到有人接受为止,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则是由买家像卖家报价,价高者得。

希望对你有用^-^

逻辑学题目 一、(第一价格密封递价拍卖)参与者1,...,n竞拍一件物品。每位参与者i对该物品的 100分

同学,我跟你上的是同一节课

对此,我也并不知道

能到百度上提问题,非常棒!

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不知道参加竞拍的总人数及标的价格,通常竞买人往往会比自己的估价要稍低一些。希望你能有一点思路。

国内常见的拍卖规则

经济学家早就知道拍卖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行为,可一直没想清楚用什么理论来描述它。直到1960年代,维克瑞用博弈论的术语第一次刻划了拍卖行为的本质,并且推导出“等价收入定理”———后来,他靠这个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下,经济学家看懂了拍卖,各种研究文献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拍卖方式也都有人会去钻研。各种新版的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威性,也不得不增补改写,最后附上一章 “拍卖理论”。

一般来说,只要弄懂四种基本拍卖形式和一条基本拍卖定理,大致就可以明白所谓的拍卖理论。第一种形式是升价拍卖,又叫英式拍卖,就是我们最常见到的拍卖。大家在一起公开竞标,往上抬价,出价最高者获得拍品;第二钟是降价拍卖,又叫荷式拍卖,价格则是由高往低降,第一个接受价格的人获得拍品。

剩下两种是密封式竞价。一级价格密封拍卖是说,每个人都对拍品单独报价,相互不知底细,填了标的封在信封里交上去,最后拍卖师拆开信封,出价最高者获胜;二级价格密封拍卖与一级价格密封拍卖类似,唯一不同的是,最后出价最高的人获得拍品,但他无需付出自己所喊价格,只需要按照排位第二高的价格付钱就行。

这四种拍卖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形式,非常直观。而它们也奠定了拍卖的基本格局,无论什么形式的拍卖最多只是这四种拍卖的变型与组合罢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用一条定理———“等价收入定理”来贯穿这四种基本拍卖形式。等价收入定理就是说,在一些合理的约束条件保证下,采取这四种拍卖形式最终的收益应该是相等的!对于委托人来说,当然都想把手里的好东西卖出个好价钱,可只要东西不变,购买对象不变,无论怎么拍,最终收益都只会是这点钱。

其实之所以存在拍卖,就是因为不同人对同一种商品的估计不一样,是看法的不一样,对未来的认识不一样。只要存在着信息获取和对信息认识的不同,拍卖就可以存在。而拍卖的结果弥合了这种分歧,最终获胜的人以他自己认同的价格拿走拍品。无论怎么拍,这样东西在他心里就是值这个价钱。

当然这说的是理想状态。对于骄傲的经济学家来说,千万不要忘记约束条件。本书作者柯伦柏是欧洲最著名的拍卖理论家,同时也对拍卖实践有着最丰富的经验。他亲眼目睹了太多失败的教训。

一般来说,拿出来拍卖的都是值钱的东西。但在世纪之交,没有比拍卖3G无线通讯牌照更大的买卖了,也没有比3G牌照拍卖设计失败更大的打击了。与我们日常所见拍卖的不同在于,这回拍卖的委托人是各国政府,竞标的是各国最大的电信公司,竞争的是有限几张经营3G通讯的许可证,总共涉及的金钱则超过了 1000亿美元。

英国第一个实践3G牌照拍卖,政府算计好了,国内有5家大型2G电信运营商,为了保证他们在这个寡头垄断市场里的地位,他们都会积极地竞价。于是英国先采取一次升价拍卖,成功地选拔出5个候选人。然后再让他们进行密封式降价竞价,出价最高的4家运营商取得这4张牌照。这次拍卖大获成功,英国政府一下子收入390亿欧元。

英国的成功刺激了其他国家,荷兰马上跟进,也照搬英国的拍卖模式。可是没有准确估计自己的市场情况。他的市场上有5个在位运营商,他提供的牌照也是5张,而且他没有设计出足够的激励机制让其他小厂商参与竞争。结果可想而知,如果按照牌照摊到每个人头上的价格来算,荷兰最终收入大约只有英国的1/4。

荷兰还不算最惨。瑞士也想模仿英国的拍卖经验。可是他不但没有估算好候选人和牌照的数量,更是在拍卖程序上犯了大错,竟然允许企业在最后阶段联合竞价,而这必然导致合谋!到了最后阶段,政府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试图推迟拍卖并改变规则,但遭到企业的联合抵制。最终政......余下全文>>

用第一密封价格和第二密封价格拍卖分析招投标特点 20分

1993年秋天,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授予了FCC将无线通讯频谱运营执照拍卖的权利,并且要求该委员会在一年之内开始第一次拍卖。对于一个没有实际拍卖经验的机构而言,在如此紧迫的期限内完成这项任务,或许FCC最好的方法是采用在其它领域被实践检验过的拍卖方式。然而,这样的做法在FCC当时所面临的环境下是行不通的,因为电信运营执照蕴涵的商业利益是巨大的,其潜在的市场价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从而在其他领域可以被采纳的拍卖方式无法防范拍卖过程中的串谋行为

首先被FCC考虑到的问题是选择上升价格式拍卖还是选择单轮标单密封式拍卖。因为美国联邦政府曾经在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权的拍卖中普遍采取标单密封式拍卖,所以FCC的主管们确信他们应该采取这种方式——先将各个竞拍人的标价封闭进行报价,然后打开标单,选择出价最高的人。但是当时有很多人怀疑拍卖机制是否可以安排得更复杂一些以达到更好得结果。最终FCC还是选择了同时上升式拍卖。这主要是因为在一个相对公开的竞价环境中,各竞拍人之间会有信息的传递,竞拍人掌握的信息越多意味着最终的分配结果会更有效;并且,正如缪格容和他的合作者经济学家韦伯1982年的论文所提到的,这样的拍卖方式会减轻“赢者的诅咒”。

FCC当初(1993年9月)的想法是一个将上升价格式拍卖和第一价格标单密封式拍卖相结合的拍卖形式。对于两个覆盖全国的通讯频段中的每一个,FCC计划首先对其51个营业执照作为一个整体采用单轮标单密封式拍卖,紧接着对每一个执照单独采用公开叫价式拍卖。封闭的标单在公开叫价式拍卖结束后被打开,如果标单出价最高的竞拍者的标单价高于所有51个执照在单独公开叫价中的价格总和,那么该频段的运营权将属于这个竞拍者。

在FCC最初的备方案当中,也包括了同时上升拍卖。和其他的拍卖方式不同,这种拍卖形式是采用一个时钟系统;在特定的时刻,所有的竞拍人同时将自己的出价给出,并公开在显示屏上,经过多轮之后,出价最高的竞拍人获得执照。当时还没有人知道如何进行这样一种同时上升式拍卖,甚至有人怀疑它是否可以在一年的最后期限内被实施。但是缪格容和鲍勃•维尔森(Bob•Wilson)以及普雷斯顿•麦卡菲(Preston•McAfee)彻底改变了这样的想法。对于FCC本想要或者将要采用的拍卖方式复杂性的限制,缪格容以及另外这两个人的很多建议是不容忽视的。他们都建议FCC采用多轮的同时上升价格拍卖,因为这种拍卖形式在保留了标单密封式拍卖的简便性的前提下,还提供了上升式拍卖的经济有效性。

停止规则是拍卖机制设计中的一个主要部分,它规定了拍卖者在什么时候停止拍卖。缪格容和韦伯建议FCC采用一种同时停止的停止规则。与麦卡菲等其他人所建议的规则不同,这种规则规定所有执照的竞价同时结束,且只有在没有任何竞拍者出价于任意一个运营执照示所有的竞价行为才会同时停止。在这种机制下不会导致竞拍人无法使用某些备用策略。比如,若不是同时停止,一个竞拍人正在竞拍某一个运营执照,而事实上还有另外一个执照对于他可以替代这一个,若这一个竞拍失败,他可以选择替代者。但若一边的竞拍还未完成,而可替代的执照的竞拍已经完成了,这无形中组织了竞拍人使用备选策略,导致分配的无效。显然,采用同时停止规则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另一方面,拍卖方式中的活动规则被称为是对于复杂拍卖设计的完美解决方案。缪FCC使用这样一种活动规则:如果一个竞拍人在某一轮中停止过多的竞价行为,以至于他所参与竞价的营业执照的数量占他有资格竞价的数量的百分比低于某......余下全文>>

拍卖一化石,有3买家,一个认为值250万,两个认为值300,选密封投标第一价格还是第二价格拍卖,为什么? 30分

第一家,感觉。。

拍卖的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有英格兰式拍卖(English Auction)、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此外还有,美式拍卖,密封递价最高价拍卖,密封递价次高价拍卖,开放出价双重拍卖,密封出价双从拍卖等拍卖方式。 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得。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这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现实中哪些拍卖会出现赢者的诅咒

糠继续下去刚宗愤愤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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