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设置标准

现在新的规定对个体诊所开设的条件和规定

开个体诊所的条件: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请采纳谢谢

开个体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医师资格证书》

2.《医师执业证书》≥5年

3.年龄:男18~70岁,女18~65岁

4.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咨询:

向所属卫生局咨询是否可申请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局长、副局长、医政科长)

三、诊所装修:

基本配置:诊室、治疗室、处置室(≥10平方米)

辅助配置:配置观察室、药柜、配药室、高压消毒室

四、找好营业地点:

面积必须≥40平方米;500米内无同一专业的诊所

五、准备申请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资信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资格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8.《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9.无犯罪证明;

10.医疗机构非在职、非因病退职或非停薪留职证明;

11.《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12.真是材料承诺书

以上材料涉及部门:

非在职证明:原科室、单位

环境评价:环保部门

基本设施评价:通讯、供电、消防、市政

资信证明:银行

无犯罪证明:居住地派出所

其他涉及部门还有如工商、税收、药监等。

六、申请:

向卫生局医政科递交申请设置书,取得《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

(注:医政科人员来检查,“你懂的”)

七、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

八、市卫生行政部门(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

到此,恭喜你,你的诊所可以开门了!

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设置大小并没有什么限制吧,可以到当地的执业机构问问。众意好医师软件,可以记录诊疗数据和宣传诊所服务内容。

开个体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1首先,得说下门诊位置选择,一般50米内不能有学校等机构,500米内不能有同类医疗机构,诊所建筑面积一般要在50平米以上,门诊部建筑面积一般在120平米以上。还有就是要一定的人流,毕竟是盈利机构。

2医师本人也是有要求的,开设诊所,医师需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注册满五年;开设门诊部,则必须需要一名主治医师,这都是最起码的配备。还要配备相应的护士,也就是说,你去申请的时候,必要的医师证,护士证要准备齐全。

3一般诊所的负责人都是医师本人。毕竟诊所本身规模就小,诊所负责人的名字都以医师本人名字来冠名了,负责人写自己也是毋庸置疑的。而门诊部负责人的名字可以是医师的名字,也可以是不从事医疗机构自然人的名字,这样的话申请时需要一起提交的。

4还有就是注册资金,一定的银行流水。开销运营,都是需要钱的,一般诊所的最低注册资金是30万,门诊部是50万。

开办个体诊所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个体诊所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xx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场地使用证明 (3)设置可行性报告 (4)选址报告和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查看原帖>>

个体经营门诊部要求。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设置个体诊所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身体健康,并能够胜任医疗服务工作;

4、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与诊所的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开诊后必须本人参加诊疗活动,不得交由他人经营管理医疗机构;

5、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以聘用人员的资质作为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

6、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包括变相办理退职、离职离岗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7、法律法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置个体诊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

2、设置申请书;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组织结构、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人员配备等情况说明(也可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5、选址报告;

6、建筑设计平面图;

7、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个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人个人简历及证明(医疗机构及卫生局证明等);

10、申请人个人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卫生局出具的经批准的辞职证明等)。

个体诊所必须以自己名字命名诊所名吗? 30分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注意是应当,不是必须。各个地方的卫生局要求严格程度不一样,要求严的就必须以个人姓名命名,要求不严的可以用街道、地点等命名。一般,个体诊所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以个人姓名命浮。

开个体诊所要求的面积是多少?

一般的个体诊所面积也就三五十平方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请设为【好评】,谢谢.>

2016年开办中医诊所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同时附: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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