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法定节假日

综合工时制法定假日时间怎么扣除?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按照上述规定,职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一个周期内,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待遇是不同的,两者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休息憨属于正常工作,因而不应计发加班工资,而法定节假日则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工时中既有法定节假日 又超工时 怎么计算加班费

无论是否超时,法定节假日上班就属于加班,单位应当支付3倍加班工资。超时(超过标准工时制的标准工时)里面,去掉法定节假日的3倍工资以外,其它超时按照1.5倍计算基本工资。综合工时制不存在2倍加班工资的说法,只有1.5倍和3倍。

综合工时制是否享有国家法定假期?

综合计算工时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出勤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仍按照规定享受加班待遇.

法定假日加班时间算不算综合工时里

对的,既然已经给你了加班工资,那就不会再重复算了啊。所以是对的。

综合工时法定假日算加班吗?

对于加班费,国家有规定。是法定节假日的,不按工时算,就是说如果是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那就按平日的三倍发工资。比如某人一天工资100元,那么节假日一天就是300。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合工时制能否享受带薪法定节假日

案例情况: 洋洋是某商场的销售人员,遵守的是综合工时制度。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洋洋在今年的国庆节当天应该上班。但是洋洋想和朋友出去玩,于是向商场请假,国庆节当天没去上班。月底发工资的时候,洋洋发现自己的工资里少了一天的钱。于是洋洋认为,是因为自己国庆节当天请假,所以公司扣了自己的钱。由于法律规定,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劳动者是享受带薪假期的。所以洋洋认为公司不应该扣自己的钱。 法律焦点: 洋洋的问题,突出反映的是:综合工时下,劳动者是否也应该享受带薪假期呢?如果拒绝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公司能不能扣钱? 法律分析: 我国《劳动法》确实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的法定节假日。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该按照三倍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综合工时制度下,节假日加班的,也按照三倍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但是,在综合工时制下劳动者正常排班就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并且劳动者未上班,公司是否能扣除劳动者当天的工资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综合工时是以一定周期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的,一般是一个月不能超过167小时。只要一个月内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达到了167小时,则就应拿到全额工资。 因此,洋洋的案例关键不在于国庆节当天是否上班,而是一个月内的工作时间是否达到了167小时。没有达到,公司则有权扣除部分工资。

综合工时制公司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时是否应算当月工时? 20分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攻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综合工时制法定节假日有没有工资

综合计时制,是在一个时期内,单位可以按照加班,这个是没有加班工资的,但是综合计时制每年为2000小时,超过了仍要支付加班工资。你的情况说的是法定节假日,综合计时制,在法定节假日仍需要支付3倍的工资。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请问按综合工时制上班,遇有法定假日的那个月,工时如何计算?

您好!综合计算工时制工作时间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这要根据您综合计算周期的不同来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可以看出,在计算中已经减去了法定节假期的郸间。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综合工时制度,法定假日全休,每月工作时间是20.83还是21.75

国家并没有规定每月的法定工作天数,虽然大部门单位是每周工作5天,但劳动法只规定了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每周至少安排一天休息。类推的话,每周工作最多5.5天。

如果你硬要算每月法定工作日的话,你可以吧每年52周乘以5.5(天)再减去元旦1天、春节3天、

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等法定假日,然后除以12,就得到每个月的法定工作日,即22天左右。但各单位在计算每月工作日时,实际上是按照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日计算的,可以是21.75,也可以是20.83,每个单位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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