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中断险

不知道什么叫营业中断保险??!!谁能告诉我下?? 5分

在我们国家营业中断险,是一种附加保险,即他不能单独购买,而只能附加在物质损失保险当中,比如机器设备损失险等等,另外需要注意订是,我们国内这个险是排除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这个险在国内意义不大,因为他针对的赔偿是因为政治风险造成的财产或利润损失,比如中国革命了、大内战了造成了你工厂的停工(利润损失)设备损坏的赔偿,还有就是前一阵利比亚打仗我们撤侨给那些公司造成的利润损失和设备损失的赔偿。

国内不要买这个保险,白花钱,如果去国外投资办厂、开店的可以考虑。

营业中断保险可以单独购买吗

当然可以了。。每次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消费型保险的。

另外可以单独购买自驾车的消费型保险。

如果是寿险中的那种双倍赔付的交通身故,是不可以单独的。

我是深圳平安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营业中断保险毛利润损失的理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建议咨询职业保险前辈,身边就有

租赁出去的设备(租给其他单位)需要买财产一切险和营业中断险么?

这个问题首先取决于租赁物是什么,如果是易损标的,建议买财产一切险,如果是地埋管网之类不易损坏的物件,则不需要。

另外,这个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谈判的结果,不是一定买,但是要约定好如果没买,还出险了,那么损失由谁承担。

什么是利润损失保险?怎么投保利润损失险?

利润损失险又称“营业中断保险”,是依附于财产保险上的一种扩大的保险。一般的财产保险只对各种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不负责因财产损毁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利润损失保险则是对于工商企业特别提供的一种保险。它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受灾后停业或停工的一段时期内的可预期的利润损失,或是仍需开支的费用。

保险专家提醒您,利润损失险不可单独投保,是以财产险、财产一切险为基础的,被保险人是否持有足额有效的财产险保单是利润损失险必不可少的投保条件。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预付保险赔款对保险双方的影响 10分

预赔付通常用于因理赔周期较长,被保险人恢复经营工作所急需,目的是降低损失。尤其是对方存在营业中断险的情况下,

总的来讲,预赔付有利于被保险人,不管是其财产损失还是恢复生产所需。

对保险人而言,有利于被保险人打消顾虑,配合保险人准备相应的理赔资料。

不利的地方在于,1、事故原因本身存在争议,但调查没有进展,2、被保险人虚报损失,在两者较难核实的情况下,预赔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利润损失险是怎样定义的,是怎样赔偿的

★产品介绍

利润损失保险最初出现在1860年的法国、中国人民银行统版条款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启用,该产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经营的种类企业。

★保险标的

利润损失险主要为企业正常经营所有利润损失保险保障。

★产品特点

本险种是财产险的一种附加和补充,不能独立承保,只有投保了财产保险,因发生了属于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利润损失,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承保的主要风险

被保险人指定的处所经营的业务由于发生:

(一)火灾、雷电、爆炸;

(二)风暴、暴风雨、台风、洪水;

(三)飞机坠毁及其部件坠落;

而造成营业中断,由此造成营业额减少、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实际过失。

(二)战争、类似战争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或征用。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或核污染。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人签发的财产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原因或风险。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按企业上年度未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出相当于当年度的毛利润金额确定保额,如赔偿期不超过12个月,保险金额应当为预计当年度全年的毛利润金额,赔偿期一般可选择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 详细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可以找财产保险公司要一份条款看,一般不保中小企业,通常是对大型单位作为财产一切险的附加险承保的。

保险的分类

根据保险经营的性质、目的、对象和保险法规要求以及历史习惯等划分的保险类别。国际上对保险业务的分类没有固定的原则和统一的标准,各国通常根据各自需要采取不同的划分方法。

划分方法 首先按保险标的是人还是物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两大类。被保险人因病或意外事故伤残、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年老退休或保险合同期满而给付保险金,是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财产或利益受到灾害事故损害,给予经济补偿,是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按保险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保险人将承保的保险责任向另一个或若干保险人再一次投保,以分散风险。再保险种类有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前者可细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后者可细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分保的形式有临时分保、固定分保和预约分保等。

按保险经营性质可分为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绝大多数保险都具有商业动机,由保险公司按商业惯例经营,而政策性保险则按政府有关法令或政策规定开办,有社会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等,多为贯彻政府的某一项经济或社会政策服务。

按保险实施方式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基础上确立合同关系,被保险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投保、保险标的种类、金额和期限等,保险人也可选择承保与否及其有关承保项目和内容。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政府以法令或政策形式强制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法律关系,在规定范围内,不管当事人双方自愿与否,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凡属法令规定必须保险的标的,其保险责任自动开始,保险金额按规定标准收取,被保险人不得自行选定。强制保险的另一种形式是政府规定某些行业或个人从事某种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必须参加保险,否则不准从业。

除按各国有关法规所作不同具体分类外,还可按保险主体分为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按承保危险范围分为单一险、综合险和一切险。但大多数国家是按业务保障对象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四个类别。

财产保险 以物质财富及其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险种。主要有海上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航空保险、火灾保险、汽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盗窃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又称利润损失保险)、农业保险等(见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的险种。主要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又称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等(见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凡根据法律被保险人应对其他人的损害所负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保险人承担,一般附加在损害赔偿保险中,如船舶保险的碰撞责任、汽车保险、飞机保险、工程保险、海洋石油开发保险等均已扩展了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有:①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②雇主责任保险,又称劳工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对受雇人员的人身伤亡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③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的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者遭受人身伤亡或其他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责任;④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其他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责任;⑤保赔保险,全称保障与赔偿保险,承保船主在经营中按照法律或合同规定对他人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 以第三者对被保险人履约责任为标的的险种。主要有:①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所致损失;②履约保险,承保合同当事人中一方违约所负的经济责任。

除上述险种外,随......余下全文>>

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新企业条款的英文版

搂主 我只知道有个附加新营业条款,没有新企业条款呀---看似您说的就是这个^^

C309 新营业条款

如果在第一个营业年度结束前在保险地点内发生损失索赔,则毛利润率、年度营业额,标准营业额以及工资率应定义如下:

毛利润率:从营业开始至损失发生日期间,所实现的毛利润对营业额的比率;

年度营业额:从营业开始至损失发生日期间所实现的营业额,按十二个月比例折算;

标准营业额:从营业开始至损失发生日期间所实现的营业额,按赔偿期限比例折算;

工资率:从营业开始至损失发生日期间,工资对营业额的比率;

上述数额或比率必要时应根据营业趋势及情况的变化,或损失发生前后业务受影响情况,或如未发生损失原会影响业务的其他情况予以调整,使调整的数额尽可能合理地接近在出险后有关期间如未发生损失原可取得的经营结果。

注释:如果被保企业是个全新的企业,其利损险保单下应附加此条款。

E309 New Business Clause

For the purpose of any c1aim arising from damage occurring before the completion of the first Year's trading of the business at the premises the terms rate of gross profit, annual turnover and standard turnover shall bear the following meanings and not as within stated.

RATE OF GROSS PROFIT - The rate of gross profit earned on the turnover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the date of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business and the date of the damage;

ANNUAL TURNOVER - The proportional equivalent, for a period of twelve months, of the turnover realized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business and the date of the damage;

STANDARD TURNOVER - The proportional equivalent, for a period equal to the indemnity period, of the turnover realized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business and the date of the damage;

RATE OF WAGES - The rate of wages to turnover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the date of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business and the date of the damage;

To which such adjustments shall be made as may be necessary to provide for the trend of the bus......余下全文>>

特约可保财产的不提高费率是什么意思?

特约可保财产(简称特保财产)是指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后,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财产。特保财产又分为不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和需要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不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是指市场价格变化较大或无固定价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堤堰、水闸、铁路、涵洞、桥梁、码头等。需提高费率或需附贴保险特约条款的财产一般包括矿井、矿坑的地下建筑物、设备和矿下物资等。

特约可保财产是指必须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成为保险标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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