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三个机制

陕西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分别解决的重点问题是什么

“三项机制”咋来的? 中央多次强调“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

陕西省委"三项机制"指的是什么

激励、容错、能上能下

三个陕西的保障措施:

建设“三个陕西”、实现“陕西梦”,是创新性和开拓性的工作。为确保这一宏伟目标的全面部署、分步实施、按期实现,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保障措施。制定完善相关规划。以“陕西梦”引领和指导陕西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发展全局。充分落实好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等。根据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和建设“三个陕西”的战略部署,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着眼长远,以“三个陕西”建设统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各项工作。建立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用“三个陕西”建设的指标体系指导充实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富裕陕西突出考核经济总量、增长速度、经济结构、科技成果转化、居民收入等指标;和谐陕西突出考核公共服务普及率、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公共文化设施人均占有量、社会治安满意度等指标;美丽陕西突出考核绿化率、环境质量指数、土地利用、节能减排等指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全民创业,发展中小微企业,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加快内陆开发开放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好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大引强,促进“三星”效应持续发酵,多引进一批大项目。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主体,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运输、物流、通关等设施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党的建设。实现“陕西梦”,党的建设是关键。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善于抓大事、议大事。牢记政贵有恒、业在有续,一棒接着一棒干,一张蓝图干到底,扎实推动“三强一富一美”,加快“三个陕西”建设,如期实现“陕西梦”,以优异成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项机制是什么

三项机制是什么

三项机制,即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建立三项机制,是落实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 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 考核奖励方面:

(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 选拔重用方面: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余下全文>>

三个陕西的建设举措

积极推进城镇化。按照“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思路,积极打造大中小城市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推动西安建成彰显中华文化魅力的国际化大都市,把西咸新区建成创新城市发展的示范。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继续实施好陕南、陕北避灾扶贫搬迁工程,进一步扩大重点示范镇范围。积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模式,支持延安等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率先突破。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把城乡居民增收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打好城乡居民增收攻坚战,力争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达到或赶超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富足殷实。实现农民收入超常规增长,切实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制度,发挥国有资本收益调节收入分配的机制,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等新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涵盖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的现代国民教育和公民终身受教育体系,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大病救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治机制,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民、低收入群体倾斜,向县城、乡镇和农村社区倾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努力践行陕西精神。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创作陕西特色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具有国内外广泛影响力的文化精品。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打造文化支柱产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作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探索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美丽陕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认真落实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生态建设布局。加快“一山一江两河”综合整治,巩固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小流域治理和水源地涵养等成果。大力推进淘汰一批、转移一批、提升一批、兼并一批企业,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实施关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推进“气化陕西”,加快关闭西安等大中城市周边的燃煤锅炉、改造西安周边一百公里内的燃煤电厂,搞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陕西省省委出台“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三项机制”咋来的? 中央多次强调“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

如何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党员干部是推动发展的骨干力量。今年4月,省委书记娄勤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经过近3个月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近日省委研究通过并正式印发“三项机制”文件,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为全省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省组织人事系统作为“三项机制”的重要执行者和推动者,一定要率先学习理解、带头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三项机制”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推动建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第一,建立“三项机制”是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当前,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面对区域发展不够协调、资源环境制约日趋凸显、创新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问题和差距,能不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能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变成现实、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激励各级党政干部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第二,建立“三项机制”是深化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近几年来,立足于反“四风”、正党风、转作风,省委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从严管理干部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体现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三项机制”,突出了鼓励激励,更好地体现出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

第三,建立“三项机制”是激发全省干部队伍活力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伴随着少数干部的各种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动力不足,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建立“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把明规矩立起来、挺在前,一方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决不能胡乱作为;另一方面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决不能毫无作为。

第四,建立“三项机制”是巩固我省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内教育逐步实现了由治标向治本深化,净化了党风政风,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解决党内问题,仅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制度机制来保证。建立

“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进一步构建起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二、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

“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简言之,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一是能者上。就是要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为那些工作优秀、全面发展的地方和部门颁发奖牌、授予称号,向那些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给予实惠,对那些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从而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在现有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提出现金奖励“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余下全文>>

什么叫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分别指的是鼓励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

“三项机制”内容

“三项机制”分别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简单讲:实现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什么时候省委正式印发三项机制文件

“三项机制”咋来的? 中央多次强调“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项机制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三项机制是什么

三项机制,即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建立三项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 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 考核奖励方面:

(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 选拔重用方面: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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