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规定
招标公告从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至少20天。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天,这5天只要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就行了。 你在截标截止日前一天报名,如果不是在招标人所在当地,基本没时间准备投标了。多找找自己的问题。
购买招标文件与开标日期之间在法律上有没有时间规定啊
一般来说,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就应该出售招标文件了,
但也可以晚几天。招标文件的出售日期不得少于5天,这是必须在招标公告中体现出来,如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3日。当然也搐以大于5天,不超过开标之日起也是可以的。
我觉得出现上述情况,可能是业主招标文件有改动的地方,或者有限制投标的情况。
中华。。国招投标法中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例:4月9日)到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假如招标文件发售是4月9日,那么投标文件递交之是(一般也就是开标之日)最早是4月28日。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什么?
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自招标文件公功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有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即是开标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
日。
招标文件中的买标、答疑、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上有什么规定么?具体要怎…
1、招标文件发售应当在开标时间之前20天。《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2、答疑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后越早越好,但也应当给投标人预留消耗招标文件时间。答疑越早越好一方面招标人有时间进行招标文件修订,另一方面也便于投标准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时间有什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2、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自招标文件公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有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即是开标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3、开标前的答疑会,招标人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做回答。开标前,投标人认为有损害自己利益的可对招标文件作出质疑。中标公告公布后,投标人认为开标、评标、结果不满的可以提出质疑
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和“政策法规”
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5条,有个"至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至于"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经过查阅没有时间限制的规定.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为ABE,虽然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但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以投标截止时间为依据的。程序上是先截止后开标,因此C选项不对
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我国实行招投标制度多长时间了
1980年10月 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
1984年9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俯题的暂行规定》
1984年11月 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97年11月1日 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9年8月30日 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具体多少年麻烦您自己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