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主体责任的区别
落实主体责任,就要切实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就要强化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角”意识。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承担起领导者、组织者、主抓者和落实者的角色,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既带好班子、建好队伍,又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落实主体责任,就要积极支持纪委真正实现“三转”。 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委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纪委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只有支持纪委实现了“三转”,才能保证纪委有足够的精力放到执纪、监督和问责的主业上,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履行好。
如何有效落实与强化基层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其一,要主动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党委通过深入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其二,要准确把握内涵,细化责任。 充分发挥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具体的工作支撑。进一步明确和坚持好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其三,要切实强化措施,保障落实。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突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四·风”方面问题的巡查监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首先要转职能、聚焦主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回归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主业主责。纪委要敢于碰硬、敢动真格,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其次要转方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制度机制,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是“监督的再监督”的基本定位,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再次要转作风、打造一支过硬队伍。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纪律约束,以打造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来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什么根本在什么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一、 细化分解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
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基层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明晰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按照纪委“三转”的要求,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璋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
完善领导机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应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年底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点汇报“两个责任”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完善巡查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优化考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问题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追究力度,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
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既要强化问题倒逼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理顺责任追究关系,要准确区别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等界限,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千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核心是党委的主动担责。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好教育巩固“篱笆墙”。三是要深化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目标、细化内容、强化措施,实现全覆盖、全监控、全防范、全教育。五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心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作为主要负责人就要带头尽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委书记必须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尽责意识、落实意识,做到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二是主要负责人要把重大问题研究透,把上级的具体要求体现到行动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工作。三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要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是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基础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一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四抓”,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具体问题具体抓、重大问题齐心抓;做到“四勤”,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加大推进“三转”工作。三是要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重视“责任担当”、“责任考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点是共同担责。一是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落实,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二是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三是共同承担惩处的责任,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割毒瘤动手术,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惩处。四是共同承担预防的责任,要扎篱笆定规范、建高墙定制度,为防止腐败打育苗,找抗体。
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落脚点是严肃追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二是分解责任,层层追究。三是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比问。
六、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成败点是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于发展的关系。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维护不破坏、维修不更换。二是要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和改革的推动力共同作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当中。三是要正确处理监督和协调的关系。监督要有力,协调要有效。敢于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协调就是做好牵头工作,当好参谋,在协调中强化监督,牵头不包办、督促不取代、协调不越位。四是要正确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营造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模糊”。
思想认识模糊。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责任分解模糊。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考核运用模糊。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知责任主体之责。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履责任分解之责。“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担检查考核之责。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余下全文>>
怎样在落实“两个责任”和推动嵌
基层党委和纪委是落实“两个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能否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关乎“两个责任”的落实到位,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评判评价。长期以来,基层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用发挥。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分析“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措施的初浅思考。
一、基层“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主要表现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基层一些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把“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廉洁自律。这种认识既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脱节,又导致在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中纪委“唱独角戏”。一些人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影响地方发展,是和党委(党组)唱对台戏,主观上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还有部分基层纪委、部门纪委组监督责任意识淡化,缺乏责任担当,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主业有所荒废,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情况。
二是部分党委主体责任虚置。党委(党组)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应担负起贯彻责任制的全面领导责任。但实践中一些基层和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缺位、不到位的情况较为常见,落实责任制的工作从责任分解到检查考核往往交由同级纪委实施,执行和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仍多由纪委负责。落实责任制还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
三是纪委监督责任有弱化现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依职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但是,目前还没有科学有效的责任追究办法,要不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由地方“主官”说了算。所以在实践中,基层纪委开展责任追究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一些基层纪委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监督不力,有的部门纪检组多年不办案已成为常态。
四是落实责任的方法途径单一。多年来,基层一些地方贯彻实施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落实途径被动单一,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分管领导如何有效落实责任制,尚无较好路径。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基层纪委开展的一些监督检查,也无实质性作用。2013年以来,省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更加体现了民意民心,但运行中也存在弊端。比如,一些地方实功虚做,过多重视宣传引导,将党委、政府的工作成绩强驾于群众满意度上,被动捆绑民意,而忽视了民生实际问题的解决,这也是一些地方“普通群众”评价得分不高的重要原因。
五是上级对基层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考核方案出台时间较迟,大多在九、十月份,存在“两张皮”现象,操作上科学性和实效性不强;现行上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纪委组织实施的责任制检查考核模式存在弊端,考核的主要对象实质上由基层党委(党组)变为基层纪委,导致基层纪委投入较多精力在迎接检查等工作上,与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初衷有所背离;考核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说服力不强,考核定性多而定量少,导致考核最终结果的差异化程度较低,对考核对象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评价相差不大;考核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年终检查,依赖于资料完整情况,依赖于上级领导影响等等;发现问题的......余下全文>>
怎样做好工程质量责任分解与落实
仅供参考:
摘要: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项目控制的工作重点在于项目的进度、成本及质量等指标。作为甲方,就是希望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有效控制,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减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主要论述了甲方在施工的各个阶段所要做的管理工作和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 一、甲方代表的素质及能力要求 1、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甲方代表人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深入了解各项知识技能,但是至少要了解个大概,及全面熟悉施工中各个大项环节及细节。甲方代表要积极与施工方的质检人员合力,充分发挥自身监督及辅助作用,做到充分监督和配合质检员、施工方的工作。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如果甲方代表能够彻底熟悉某一方面的技术要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那就更好了,这样能够充分树立起甲方代表的权威感,及时解决现场的问题。 2、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工作中,甲方代表要取得监理和施工方的信服,能够让领导彻底放心,充分协调处理好各个合作单位及公司内部的关系,使内外信息传播准确及时。总之,甲方代表在施工现场充当了现场指挥、调度、管理及监督的多重身份,因此必须要做好管理工作,创造效益。 3、甲方代表要获得充分的授权与支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代表需要动用一定的职权来进行管理工作,否则有些工作根本做不到位。 4、甲方代表要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中要体现敬业精神,尽量多发现问题,多解决问题。工作中要求的事情必须认真落实处理;对外围联系的工作,应主动及时的处理。 二、施工预备阶段的管理事宜及质量控制 1、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的技工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把握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对图中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和主要材料进行统计。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查、会审,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2、检查施工方是否按施工作业计划备齐施工用料及施工机具。 3、与设备材料部及质量治理部一起进行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工作,要求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图纸一致,附件、备件、质量合格证及技术文件齐全,同时应符合规范要求,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施工前的报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4、检查施工方是否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5、监督施工方是否在施工前组织与土建专业进行工序交接,核实土建工程是否达到电气施工要求,内容如下: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4)配电室门窗安装完毕,具备封闭条件; 5)设备安装后不能再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的装饰工作; 6)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答应安装的强度,设备支架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7)施工设施及杂物须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畅通。 三、甲方监理中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阶段的控制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工程总承包商、主要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技术条件和信用条。 2、对工程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进行审批 ,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3、对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以可靠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程质量。 5、严格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制度,抓好进场材料的复检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有可靠的基础。 6、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审核工程承包商所提交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特别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7、对装修工程建立工程样板制。 ......余下全文>>
如何在教育工作中落实爱与责任
一、爱与责任是教育的根本,是师德的精髓与灵魂,是师德永恒主题。每一位教师必须具有对学生、对教育事业的一种甘愿付出的情怀。忠于事业,热爱学生。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一名优秀的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同时必须充满对学生的爱。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师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它不仅能够提高教育质量,还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与成才。所以我们提出以生为本,以爱为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爱生是当好教师的基本条件,教育应该是真诚的,应当用心灵来赢得心灵,以感情沟通感情。教师只有不断给学生真诚的爱,才能深入学生的心灵世界。爱与责任,相得益彰。“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爱”与“责任”也是辨证的统一。“爱”是责任的体现,而“责任”是爱的化身。“爱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需要全体教师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篇章,教师的指导、鼓励、赞美、欣赏和支持,永远是学生最好的礼物。透过爱的鼓励和安慰,让他们祛除心中的不安,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担负起我们肩上的责任。 二、爱与责任是师德内涵,表现为外在形式则是高度的责任意识与强烈的责任心。马卡连柯说过:“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师德内涵,表现为外在形式则是高度的责任意识与强烈的责任心。爱与责任不仅仅体现在生死关头的抉择,更多地体现在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一种精神,仿佛明灯,照亮我们的内心世界——崇高的使命感,强烈的责任心,应写满教师琐碎的日子,点缀他们平凡的人生。对于幼儿而言,师爱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更是育人的起点。师爱有别于父母对子女的本能之爱,也不同于朋友之间的友爱,这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现象,师爱中蕴藏着更多的社会内容,是在教育实践中,由教师的理智感、美感和道德感凝聚而成的一种高尚的教师情操。师爱与责任在各方面都表现出来1.爱与责任影响着学生。我们要用自己的爱心去唤醒孩子,教会孩子去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社会;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召学生,影响学生去爱学习,爱劳动,爱助人,爱创新。这样,我们的价值就能得以尽可能大的体现,我们也就可以无悔自己的选择了。人的认识能力的发展是与情感发展相伴始终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爱是学生智力发展和知识掌握的动力机制。因为师爱的核心是关心、尊重和爱护学生,这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格特征,如自尊、自信、自强不息等。这些心理因素都是学生智力发展的心理条件,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动力因素。2.教育学生必须以爱与责任为前提。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模仿和认同的出发点(动机)就是主体企图与榜样一致。榜样不仅仅是行为规范的倡导者,更是主体仰慕的对象,使主体产生对它追求的意识。这就是人们愿意模仿所崇敬、爱戴的人的原因。青少年更是如此,教师要教育他们,就必须建立爱的关系。当幼儿教师全身心地爱护、关心、帮助孩子,做孩子的贴心人时,师爱就成了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正因为有了师爱,教师才能赢得孩子的信赖,孩子才能快乐健康成长。3.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是爱与责任。我们幼儿教师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孩子,特别对那些特殊的幼儿,留守儿童等等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孩子要有耐心,对孩子的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没有学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要抱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位孩子。三、教育离不开爱与责任1.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战线广......余下全文>>
怎样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细化和落实,主要有哪些措施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是党和国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一个重要步骤,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表现。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章有定,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如何把好“总关口”、如何牵好“牛鼻子”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
一是必须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逐级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和具体人,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明确自己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担负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反腐败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责任主体的工作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同时通过划分责任区,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确定下来。落实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三是建立健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体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责任主体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只有切实做到“一岗双职”,才能有力的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严格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具体落实。检查考核是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检查考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考核标准要规范。规范的考核标准是发挥检查考核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其次,是考核内容要具体。考核内容安排是掌握目标完成情况的根本所在,所以必须具体。再次,考核方法要灵活。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是增强考核效能,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