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滞纳金标准

关于房屋租赁滞纳金收取问题 20分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东无权收取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才可以收取,因此你的房东的要求是违法的,“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这一点可以向你们的房东作出说明,并声明是国家法律的规定。

另外,根据“没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量逾期付款违约金。”,也就是说,就算房东有权收,最多也是按照“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量逾期付款违约金”,其实就是年利息2%左右,计算到一天可能就几毛钱,甚至几分钱!!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中滞纳金的最高额为多少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租房房屋滞纳金怎么算? 5分

租房房屋滞纳金是不定的,要看你和老板的之前的合同怎样规定的,一般的合同都是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

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骸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滞纳金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适用滞纳金。如果主张滞纳金实为违约金,那么守约一方必须证明损失数额的存在,否则,违约方申请降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时,法院会降低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张。

房屋租赁能否收滞纳金?收滞纳金受法律保护吗?

“滞纳金”系法定罚金,法律理论一般不认为可以约定。所以建议约定违约金,比较明确,不会产生争议。

租房的滞纳金 最多的上限是多少 ?

每天收取10%是不合理的,就算是签了合同,也是属于不平等条约,没有法律效应的。完全可以告他们。

房屋租金滞纳金一般比例是多少

1、一般的房屋租赁应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

2、违约金比例由双方自行约定。

3、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主张违约金的,一般不能高于实际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就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司法解释对约定违约金过高、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形也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

*注意:合同问题非常复杂,改动一个标点附后都可以让你人才两空。所以,遇到合同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如擅自处理,后果自负。

收到的未按时交房屋租金的滞纳金,要计入租金收入交房产税吗?这部分滞纳金如何开票?税率是多少? 10分

滞纳金和租金是两码事!就像房款和违约金一样的!怎么开票?开个收据就好了嘛!

补交房租税滞纳金怎么收

您的问题不是加收滞纳金的问题,且你也不需要加收滞纳金。您的问题是解决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

一、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省、市来京从事经营活动的),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申请代开发票。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或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合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出租方出具房屋租金金额等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涉及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书。对个人小额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五、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

近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京地税征〔2008〕237号文下发了《北京市地方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 〔2004〕 181 号)文件下发执行以来,部分区、县局反映具体执行中存在的一些有关个人出租房屋的综合征收率、适用范围、计税依据确认等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京地税征〔2004〕181号文件中综合征收率的适用范围调整为个人出租住房的行为。

个人出租住房中的转租、再转租行为按照分税种计征方式计算缴纳地方各税。

二、按照5%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时,其纳税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的,在收取租金的次月十日前一次性缴纳。

(二)纳税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数月(年)租金的,在收取租金的次月十日前一次性缴纳。

三、采用5%综合征收率计征相关税款,在确认出租房屋收入时应包括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四、本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文件执行前已经征收入库的税款不再调整。”

租房合同有滞纳金一说吗?

如果你们在租房合同中约定有滞纳金的话,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滞纳金率太高了,没有那么高的费用,这条规定是显失公允的!

交款账户应该不存在问题,现在很多公司以个人名义开户(按规定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触在),只不过你交房租后一定要索取加盖出租方公司印章的发票或收据,就说明你交的钱是记入了对方公司的财务账了。

另外,对于承租方上门交钱,还是他们来收费,应该不是问题的,应该两种方式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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