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一大决策制度是指什么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
(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
(6)涉及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9)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2)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3)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大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管理制度。
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0年6月5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中的“三重一大”是指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应由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盯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导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5章第32条第2款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本课题组以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主线,对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线”)党组织几年来围绕“三重一大”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期间,课题组参加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2011年9月在中国有线召开的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现场会,10月,课题组相关成员又到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及“三重一大”工作落实情况。
几年来,中国有线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发挥公司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正确理解公司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与表现
作为国有文化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是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公司的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有出资人的权益。作为央视管理的文化企业,中国有线更肩负着把握正确政治导向,确保党和国家声音传向千家万户的政治重任。
中国有线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实质,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围绕中心,就是指党建工作坚持以公司发展为中心,围绕公司安全播出与业务拓展两大主业来开展,要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公司中心工作。服务群众,就是党建工作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职工、股东、用户及客户服务,要将职工利益与国家和公司大局利益统一起来。促进发展,就是党建工作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主要应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落实;二是参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四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五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关系到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是公司最大、最重要的问题,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以此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归宿。
中国有线改革的方向、目标、措施等决策的制定,不仅需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更需要广泛征求员工的建议、意见,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是调动大多数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主观能动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在产业发展中体现个人价值,把职工心智凝聚在公司的科学持久发展上。
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政治监督的重要保证。
“三重一大”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绝大部分内容涉及公司的人、财、物等,如决策过程中失去有效监督,必然会在某个过程或环节中出现缝隙与漏洞,很有可能造成廉政风险防范的失控。因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对完善中国有线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避免廉政风险有着重要作用。
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做法
《中共中央关于......余下全文>>
哪些重大事项需要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这两项对需决议内容有详细描述,有10多项《公司章程》基本·按《公司法》制定。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扩大三重一大议事范围,有何危害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意见》中的“三重一大”是指国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利益调配、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委派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所规定的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纪检监察的意见。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决策作出后,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党组)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 A、对 B、错
A
什么是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经排查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无任何时间发生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决策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言:“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决策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又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这一系列表述,深刻地揭示了开展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稳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和决策的稳评工作,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展稳评工作的重大意义
对重大项目开展稳评,是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重大项目的风险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评估,为党委、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这既是维稳关口的前移,也是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及社会稳定的保证。
从实践看,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大多数矛盾,与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密切相关。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必须和社会的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这就要求,在调整政策和出台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实施重大项目时,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而建立重大事项稳评机制,就是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妥善解决重大事项实施中的不稳定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推进事项平稳实施。
事关民生的决策“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出现失误,不仅会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会造成党群关系紧张,危及社会稳定。当前,一些不符合群众期待、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所以会出笼,缺失稳评是一个重要原因。建立重大项目稳评机制,为各项决策设置“刚性门槛”,既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也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还有利于强化对领导干部决策权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更加谨慎、规范地用权。
当前,群体性事件尤其是重大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而其发生、发展的主要诱因,多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和改制过程中等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和行为有关。推行稳评工作,就是提前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进行过滤,从而提前做好配套措施和优化方案,消除隐患。
总之,建立稳评机制,在重大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前进行稳评,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有利于全面提升维稳工作,还有利于推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值得大力推广。
开展稳评工作的实践探索
省工程咨询中心是省发改委下属单位。作为省内唯一一家综合性工程咨询,截至目前,该中心先后承担国家及省内重大项目的稳评咨询任务31项,涉及电力(发电、输电)、铁路和轨道交通、石化、煤矿、市政供热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所完成的各项重大项目稳评结论均被各级,实现了良好的综合效益。工作中,该中心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具体项目实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如下经验和体会:
一、基础资料是前提。评估工作前期,收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成果资料以及国家和地方性法规文件;审......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