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第三人答辩状

行政复议第三人需提供什么书面材料

您好!以下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1、第三人书面意见没有格式文本。2008年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没有提供此文本。

2、可以参照答辩书的格式写。

3、内容功以包括这些内容:(1)第三人基本情况。(2)答辩请求(应该是要求维持裁决)。(3)对复议申请书中所列事实和理由的意见和依据。

4、第三人不提供书面意见,依法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诉讼中公安局为复议机关作为被告的答辩状怎么写

行政答辩状

(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名称

所在地址

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实例: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 **市公安局。

所在地址 **市**大街**号。

代表人姓名 陈**,局长,电话********。

因刘**等人诉答辩人滥用职权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刘**等人具有违法事实。

**学院学生刘**等7人自1989年入学后,经常聚集在一起躲在学生宿舍或无人上课的教室内赌博。当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他们就在楼道里或者学院内路灯下继续赌博,直至第二天凌晨。赌资也由最初的几元、十几元饭票发展到数十元、上百元生活费。据刘**在我局交待,最多的一次赌资达数千元,甚至将学习用品、衣物等押上。

对于刘**等人的赌博行为,其所在学院多次教育,但刘**等人不思悔改,直至发展到今年4月26日晚刘**等5人闯入其班主任胡**老师的单身宿舍,对曾经批评、教育他们的胡**老师进行恐吓和威胁。刘**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处罚法》第**条第*项、第**条第*项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刘**等人在起诉状中称他们的行为“没有构成违法”,与法律规定不符。

2、对刘**等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是公安机关的正当职权,符合法律规定。

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者予以行政处罚,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属于公安机关正当的职权范围。在刘**等人行为构成违法、且经该学院有关领导批评教育仍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刘**等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7~15日、罚款200~1000元的处罚,既是正当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有法可依的。在对刘**等人的处罚过程中,公安机关并无半点滥用职权的表现。3、刘**等人被学院开除,与公安机关无关。

刘**等人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在此期间,刘**等人所在学院根据刘**等人行为的情节、性质和他们的一贯表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这是学院自身的职权,也是由学院自主决定的,公安机关并未参与意见。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本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由两个不同的单位行使职权,却被刘**等人混淆,并在起诉状中指责“正是由于公安机关的错误处罚导致了学院作出错误的处理决定”。对于这种无理指责,公安机关是不能同意的。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刘**等人予以行政处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非滥用职权。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驳回刘**等人无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1、本答辩状副本7份;

2、刘**等违法证据材料11份;

3、刘**等人交待材料9份。

答辩人 **公安局

1991年5月25日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应当通知第三人参与诉讼,第三人不参加如何处理

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所谓行政诉讼第三人,就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亥权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答辩的时间十天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这个十日是自然日。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行政复议申请人需要答辩状吗

不需要答辩状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可以提自己的请求吗?

第三人分为有独三和无独三。有独三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

在行政诉讼中,怎样确实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依据是什么?请详细一点谢谢!

原告是指对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说,行政诉讼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作被告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3行政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原决定机关为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第三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甲和乙打丙被公安局行政拘留,甲为原告,公安局为被告,受害人丙和共同被处罚人乙为第三人!

第三人不服行政判决列谁为被上诉人

行政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可分为原告型第三人和被告型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不服行政判决提起上诉时,原告型第三人可列原审被告为被告,被告型第三人可列原审原告为被告。

怎样写行政复议答辩书

行政复议答辩书是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针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以及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的一种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机关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穿 职务:——————

针对复议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此致————(复议机关)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可以上诉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这与民诉不完全相同.

第三人不是当事人 ,因为他不能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也不得提出管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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