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书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 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未向已经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说违法,起码也是有法不依,没按法规办事。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解释】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股东凭出资证明书,可以向公司请求将自己的姓名记人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为了使出资证明书的记载明确、规范,保证其效力,本条对出资证明书的记载内容做出了规定。出资证明书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所谓要式证券,就证券的形式和记载事项由法律作出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的证券。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因此,出资证明书属于要式证券。第二,出资证明书为非设证券。所谓非设证券式相对于设权证券而言的,它是指依据证券所能行使的权利,并非由证券本身所创设,而是产生于证券的基础法律关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本身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不过是起到表征股东地位和股东权益,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和作用而已。因此,出资证明书同设定权利的设权证券,如票据,由很大的区别。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其中主要是财产性权利,因此,出资证明书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又有很大的不同,后者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前者则是流通受到限制的有价证券。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成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未成立之前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得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其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第一,公司名称。公司的名称不仅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的事项。这是因为,出资证明书是由设立后的公司向其股东所签发的,如果出资证明书上不载明公司的名称,则股东依据出资证明书所能享有的股东权则没有了明确的指向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就难以解决。因此,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第二,公司成立日期。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成立日期,其主要目的在于确定股东权得以行使的始期,以便于股东行使权利。如果出资证明书不记载公司登记日期,则无法确定股东权得以行使的日期,这会给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造成一定的困难。第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只有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才可清楚其出资额所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从而确定其在公司权益分配中所应享有的份额。如果出资证明书遗漏了这一事项,则即使它载明了每个股东各自的出资额,公司的股东也难以直观地确定其权利份......余下全文>>
请问给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这证明书的格式如何?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那么法人自己的出资证明书谁来写?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因为公司法这次修订后,只是在工商登记时不再登记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只登记股东的认缴情况。公司设立后,股东还是要按章程规定,按各自的认缴额缴纳出资,用以公司运行之需要。而且实际出资额还是分配红利的主要依据。出资证明书就是各股东实际出资额的证明,所以公司法这部分内容并没有删减。
出资证明书与股权证书的区别。
出资证明是你往公司投入了多少资本,货币资金或是实物资产。股权证明书是你投入了这些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百分比,即份额。
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it shall cancel the capital contribution certificate of the former shareholder , issue a capital contribution certificate to the new shareholder and modify the record on the shareholders and their capital contributions in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the register of shareholders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我想知道公司出资证明书是指什么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出资证明书格式 **公司 出资证明书 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省**市*区*路*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 (元) 五、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年*月*日 (公司印章)
股票与出资证明书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份公司的股票介绍如下:
1.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只是公司证明股东出资的一个凭证.当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公司对出资证明书作出相应变更,如销毁,重新制作等.
2.股票:
(1)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3)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4)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5)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6)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3.出资证明书和股票的主要区别:
(1)出资证明书是作为股东出资的一种凭证;股票是股东是股东持有股份的证明,是一种有价证券;
(2)特定种类的股票转让受到法律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如何向股东答发出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出资,公司应当给予出资证明书。它是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而又不同于一般的有价证券。这种出资证明书,也有称之为股单的,都是一个意思。出资证明书应当在公司成立后签发,因为公司未成立,是不能以公司名义发出证明文书的。所以要求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去哪里找股东出资证明书
你们是要给股东发"出资证明书"吗?
根据<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标题就是<xx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只要载明以上内容就可以,格式不限。
股东出资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image.baidu.com/...n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