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税收优惠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软件行业,增值税按实际税负超过3%的即征即退。

软件与硬件要分开核算。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畅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什么是软件开发企业

软件开发企业是指专门研制开发为满足一定用户需要,用于销售的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的企业,包括从事软件开发和从事软件生产的企业,但不包括单纯的软件生产企业。(根据《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软件开发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156号))

软件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

2. 软件开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 财软联盟,全新资讯

3. 从事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

软件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其中,《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82号文件对“开始获利年度”做如下的解释:

“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

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软件生产企业,其减免税年度应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期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2. 国内外经济组织的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

3.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1)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财税[2000]25号))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上述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00]25号)

其中,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文章转自

3)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4.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税[2000]25号)

5.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0]25号文件规定,下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应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

......余下全文>>

同时享受双软认证和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么

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执行。因此,如果仅仅从税收节约的角度来说,软件企业做高新认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再做双软认定,是达不到双重节税的目的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 号)规定,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其他各类情形的定期减免税,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也就是说,一般的企业交税时只能减一次,不能重复减。

因此,当企业同时拥有高新企业资质和双软资质时,就有2种选择,可以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两者的具体时效也是不一样的,企业可以酌情选择。

国务院取消"双软"认定,税收优惠继续有效么

“双软认定”的取消是国家简政放权的一项措施,对于软件企业而言是利好消息,而且可以使中小企业更加积极的投入国家软件产业的发展。至于税收层面,受到的影响并不大。本文建议,软件企业应多多关注相关政策的发展,同时,无论是下放到行业协会管理,还是由税务机关备案,资质证明的材料都必不可少,企业可以参照之前的认定要求先做准备,以便在国家政策明确之后及时做出反应。

国务院取消“双软”认定,税收优惠继续有效么

对已经获得“双软认定”的企业而言,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受到认定取消的影响。根据《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的规定,已认定的软件企业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凡符合财税〔2012〕27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可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对于尚未获得“双软认证”的企业而言,优惠政策的有效性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由于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包括认定证书在内的一系列资料,“双软认定”行政审批的取消确实会对企业申请税收优惠构成障碍,具体的改进措施还需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相关实施细则予以明确。但是根据华税律师对相关政策的分析,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国家将继续大力支持、鼓励高新产业、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因而软件企业不必过多担心。

双软认证除了税收优惠还有什么好处

你好,双软认证除了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双软认证还是一些企业招标的条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评估、软件测试等您还可以询问我们:

国务院取消"双软"认定,税收优惠继续有效么

你好,双软认证在2016年以后变成双软评估,即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是有效的。

双软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等,您还可以询问我们:

软件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中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规定,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号)中对双软企业在新所得税法颁布之后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力予以了明确,因此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应当重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最大限度的税收利益,这些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所得税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增值税

自2000年6 月24 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3. 其他

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双软认定被取消,企业享受不了税收优惠政策怎么办

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方面(保持原有政策不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软件企业继续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双软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双软认定代理

1. 双软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双软企业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两个项目的简称.其中软件产品登记能享受所登记软件产品3%以上的增值税减免政策,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减免政策.

2. 只办理软件产品登记不办理软件企业认定是否能享受单项税收?

企业只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能够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的减免.

3. 企业成立多久适合申报双软企业(软件企业)?

企业自成立日起.就能开始双软申报的前期准备(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评测.软件产品登记).一般情况企业自成立满一年即可申报软件企业.

4. 是否企业申请一款软件产品登记.该企业就能享受所有软件产生的增值税?

企业办理软件产品登记后.该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只能针对该软件产品的增值税退税.其他软件销售(服务)收入所产生的增值税无法得到减免.

5.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减免是从企业成立年开始计算的吗?

从企业盈利年开始计算.连续享受五年.若企业第一年盈利了.第二年却亏损了.所得税减免仍旧从第一年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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