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软件行业,增值税按实际税负超过3%的即征即退。
软件与硬件要分开核算。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畅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备案怎么写
· 事项名称: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设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申请条件:
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单位自主开发生产的经信息产业部门注册登记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应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资格备案。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一)《税务资格备案表》(一式二份);
(二)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办理地点及时间:宁波市辖区内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理期限:即办
·联系电话:12366
·办理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
·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
(二)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应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
(三)《软件产品资格证书》资格到期的,必须重新申报资格备案。对登记证书中有效期到期重新领取证书的软件产品,需按照新产品的要求重新办理产品资格备案。
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审批还是备案?都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给税局?
属备案类减免
主要报送资料:
①《其他类型企业减免税备案表》;
②省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由本企业开发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还应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对于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的,应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③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如申请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④获利年度说明;
⑤职工花名册及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花名册;
⑥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含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及其相应的销售收入明细(对于自产软件收入应单独标注说明),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明细表;
⑦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企业无恶意欠税或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⑧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我们双软认证下来了,去税务局咨询他们。他们有写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取得认定资格后,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中国饮食文化可以从时代与技法、地域与经济、民族与宗教、食品与食具、消费与层次、民俗与功能等多种角度进行分类,展示出不同的文化品味,体现出不同的使用价值,异彩纷呈。
国务院取消"双软"认定,税收优惠继续有效么
“双软认定”的取消是国家简政放权的一项措施,对于软件企业而言是利好消息,而且可以使中小企业更加积极的投入国家软件产业的发展。至于税收层面,受到的影响并不大。本文建议,软件企业应多多关注相关政策的发展,同时,无论是下放到行业协会管理,还是由税务机关备案,资质证明的材料都必不可少,企业可以参照之前的认定要求先做准备,以便在国家政策明确之后及时做出反应。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什么是软件开发企业
软件开发企业是指专门研制开发为满足一定用户需要,用于销售的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的企业,包括从事软件开发和从事软件生产的企业,但不包括单纯的软件生产企业。(根据《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软件开发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156号))
软件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
2. 软件开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 财软联盟,全新资讯
3. 从事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
软件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其中,《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82号文件对“开始获利年度”做如下的解释:
“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
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软件生产企业,其减免税年度应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期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2. 国内外经济组织的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
3.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1)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财税[2000]25号))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上述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00]25号)
其中,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文章转自
3)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4.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税[2000]25号)
5.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0]25号文件规定,下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应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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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双软认定代理
1. 双软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双软企业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两个项目的简称.其中软件产品登记能享受所登记软件产品3%以上的增值税减免政策,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减免政策.
2. 只办理软件产品登记不办理软件企业认定是否能享受单项税收?
企业只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能够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的减免.
3. 企业成立多久适合申报双软企业(软件企业)?
企业自成立日起.就能开始双软申报的前期准备(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评测.软件产品登记).一般情况企业自成立满一年即可申报软件企业.
4. 是否企业申请一款软件产品登记.该企业就能享受所有软件产生的增值税?
企业办理软件产品登记后.该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只能针对该软件产品的增值税退税.其他软件销售(服务)收入所产生的增值税无法得到减免.
5.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减免是从企业成立年开始计算的吗?
从企业盈利年开始计算.连续享受五年.若企业第一年盈利了.第二年却亏损了.所得税减免仍旧从第一年开始算.
软件企业具体可享受哪些所得税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可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要点: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主要内容】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主要内容】
(1)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2)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
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主要内容】
(1)财税〔2012〕27号文件所称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②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③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④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⑤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⑥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⑦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财税〔2012〕27号文件所称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除符合软件企业规定外,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②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余下全文>>
软件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自助产权的软件生产企业,可以享受超过实际税负3%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请问软件企业申请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需要的资料、条件以及办理手续是什么
税收收入都大于税制非扭曲时的税收。最适课税理论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研究需如何调整税制,才能使无谓损失降至最小,或是产生最大的社会福利[5]。拉姆齐问题就是设法使无谓损失降至最小。无谓损失和货物对需求及供给的弹性有关,因此将最高的税率放在需求及供给弹性最小的税率,即可让无谓损失降至最小。有些经济学家想整合最适课税及社会福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