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真实的资产评估案例用成本法、收益法两种以上的方法做个资产评估。 50分
1、市场法:在所有的评估方法中,市场法是最常用,也是相对最准确的一种方法。它通过选取一些(3个以上)的可比案例,将这些可比案例与估价对象在交易情况、交易时间、房地产状况等方面进行比较,最终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值,它的优点在于得出的结果与市场交易情况相吻合,最具说服务。缺点是需要收集大量的可信性度高的成交案例,前期工作量较大,而且对于成交不多的房地产,就很难使用市场法。
2、收益法:收益法更注重房地产的盈利能力,认为房地产盈利能力决定了房地产价值的高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对有投资价值的房地产能更准确地反应其内在的价值和升值的潜力。缺点是对于难以出租或营业的房地产不太适用。
3、成本法:成本法可以说是估价方法中最古老,但也很常用的一种方法,以建造该房地产所需的支出得出房地产的价值。其优点是计算较为简便,缺点是往往不能正确地反应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与市场实际成交价格相差较大。
如果是评估商品房(住宅),那么市场法应当是首选的方法。如果是评估商品房(营业),那么收益法应当是首选的方法。
简述资产评估成本法的定义,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一)成本法的概念
成木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现行市价(评佑价值)=重里成本一有形损耗一无形损耗=重I成本一有形损耗一功能性贬值一经济性贬值
一.区别
市场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比较:市场法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业务估价,所以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料具有时效性。而成本法的资料是历史资料,受时间的限制不大。收益法则是通过估算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资产价值。
二.基本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
市场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个,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4、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
收益法:
1、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2、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五、适用范围
市场法,只适用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只要满足市场法的3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运用市场法。但下列情况不宜采用市场法:1)因资产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特殊,很少在公开市场出售,以致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如专用机器设备,或无法重置的特殊设备都不宜采用市场法;2)对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确定性及不可重复性等特点,所以其交易价格资料往往不对外公开,评估人员无法收集其价格资料,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余下全文>>
资产评估 成本法 15分
1、该资产账面原值为320万元,净值120万元。没用。
2、该资产折旧年限为30年,已计折旧年限20年。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的法定利用时间为57 600小时。
这里得出该设备的法定年利用时间为57600/20=2880小时
3、新建造相同构造的资产的全部费用支出为500万元。
这里可以得出复原重置成本500万元,记住是复原重置成本。
4、实际累计利用时间50 400小时。经专业人员估算,该资产还能使用10年。
这里可以得出实体性贬值为500万*50400/(50400+28800)=318.1818万元。
5、每年多支出营运成本5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折现率为8%)。
这里可以得出功能性损耗为P(5*0.75,8%,10)=5*0.75*6.71=25.1625万元。
6、因为不涉及经济性损耗,所以成本法计算得出的评估值为: 评估值=复原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500-318.1818-25.1625=156.6557万元。
注意,这里得出的是市场价值,而不是该资产的在用价值,在用价值在计算实体性贬值时不用考虑开工不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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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觉得最后这句“在设计该设备时,考虑可以生产某项产品,由于该产品已经过时,已经不再生产,该产品的销售现在的价值为20万元”可能是串了题了,要么就是表述有问题,跟原题一点关系都没有。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绩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基础上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上述原理可概括为: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有关无形资产评估案例成本法的书有哪些
推荐你看资产评估师考试书,里面的资产评估那科。
或者专门买一本资产评估案例的书来看。
在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时,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有
重置成本,实体性,功能性,经济性贬值,成新率。
一道关于资产评估类成本法的计算题
资产的重置成本=4800000元
资产实际已使用年限=20*(50400/57600)=17.5年
资产实体有形损耗率=17.5/(17.5+8)=68.63%
资产实体性贬值=4800000*68.63%=3294240元
资产功能性贬值=3*(1-25%)*(P/A,10%,8)=3*0.75*5.3349=120035元
资产经济性贬值=(4800000-3294240-120035)*[1-(80/100)^0.7]=1385725*0.1446=200376元
资产评估价值=4800000-3294240-120035-200376=1185349元
望采纳
资产评估关于成本法的计算题
1、重置成本=100*120%/105%=114.29
2、实体性贬值=114.29*4/(4+6)*60%=27.43
3、假设该企业所得税为25%,则:
功能性贬值=0.3*12*(1-25偿)*6年10%的年金现值系数=11.76
4、经济性贬值=(114.29-27.43-11.76)*(1-80%^0.6)=9.39
5、该设备价格=114.29-27.43-11.76-9.39=65.71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0分
资产评估运用成本法时,还要求被评估资产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2)被评估资产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基础上的,许多信息资料、指标需要通过历史资料获得;同时,现时资产与历史资料要具有相同性或可比性。
(3)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可以复制的。不能再生或复制的被评冲占资产,如土地、矿藏,则不能采用成本法。
(4)只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贬值特性的资产才能运用成本法。比如,古董、文物等虽然可能具有可复制的特点,并且被评估资产与复制品在实体特征、功能效用等方面具有可比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不降反升,因而不能采用成本法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资产评估的八要素:
1.资产评估的主体,即进行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员;
2.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被评估的对象;
3.资产评估的目的,即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4.资产评估的标准,即资产评估依据的价格、技术等标准;
5.资产评估的程序,即资产评估具体进行的环节、步骤;
6.资产评估的方法,即评估运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专门的方法;
7.评估的基准日,即评估时所依据的时点;
8.评估的价值类型,即评估时所认定的资产的价值属性。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对目标企业价值的合理评估是在企业并购和外来投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适当的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准确评估的前提。本文将聚焦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方法,分别从方法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等方面给予分析和总结。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至某特定日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贴现理论,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收益法的主要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内部收益率法(IRR)、CAPM模型和EVA估价法等。
成本法是在目标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一个理性人对某项资产的支付价格将不会高于重置或者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主要方法为重置成本(成本加和)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可参考企业或者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对比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其应用前提是假设在一个完全市场上相似的资产一定会有相似的价格。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图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收益法和成本法着眼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不同的是收益法关注企业的盈利潜力,考虑未来收入的时间价值,是立足现在、放眼未来的方法,因此对于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并具有稳定持久收益的企业较适合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则是切实考虑企业现有资产负债,是对企业目前价值的真实评估,所以在涉及一个仅进行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以及所评估的企业的评估前提为非持续经营时,适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区别于收益法和成本法,将评估重点从企业本身转移至行业,完成了评估方法由内及外的转变。市场法较之其他两种方法更为简便和易于理解。其本质在于寻求合适标杆进行横向比较,在目标企业属于发展潜力型同时未来收益又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市场法的应用优势凸显。
二、企业价值评估核心方法
1、注重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现金流量法(DCF)
企业资产创造的现金流量也称自由现金流,它们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资产为基础的营业活动或投资活动创造的。但是未来时期的现金流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考虑远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时候,需要将其潜在的时间价值剔除,因此要采用适当的贴现率进行折现。
图2 DCF法现金流量示意图如图2所示,如果以t0为项目的起始日期,则该项目的贴现现金流量为 。
因此,DCF方法的关键在于未来现金流和贴现率的确定。所以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是企业的持续经营和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DCF法的局限性在于只能估算已经公开的投资机会和现有业务未来的增长所能产生的现金流的价值,没有考虑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各种投资机会,而这种投资机会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企业的价值。
2、假定收益为零的内部收益率法(IRR)
内部收益率就是使企业投资净现值为零的那个贴现率。它具有DCF法的一部分特征,实务中最为经常被用来代替DCF法。它的基本原理是试图找出一个数值概括出企业投资的特性。内部收益率本身不受资本市场利息率的影响,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反映了企业内部所固有的特性。
但是内部收益率法只能告诉投资者被......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