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南海仲裁案 结果是什么意思啊?说的通俗易懂点
就是站在中方的角度是非法无效的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将于近期公布,请关注相关媒体报道。
菲律宾无视中国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享有的合法权利,违背与中国多次确认的共识及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已多次阐明“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
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根源与核心,是菲律宾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陆续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领土主权争议和随后产生的海洋权益争议。中国是南海问题的受害者,但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出发,保持了高度克制。中国一向坚持并始终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这是中国的一贯做法,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
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什么时候出结果?
应该是五月中旬左右,无论仲裁结果怎么样,我们不关心,美国满世界的操纵法律法规,自己却不执行,南海划防空识别区,破在眉杰!
南海仲裁案结果已出,内容到底是什么啊?
仲裁原文太长了,翻译起来要累死了。我也没有这个时间。
我大概把主要内容归纳一下:
1,仲裁权问题
南海仲裁的裁决首先就中国一贯坚持的“海牙仲裁法院无权对领土主权问题作出裁决”的立场作出回应。
裁决称,仲裁法院“不对任何陆上领土主权问题作出裁决,也不划定各方之间的边界”。不过,裁决否定了中国方面有关仲裁法院“无权”仲裁南海纠纷以及菲律宾单方提出仲裁案“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 公约/UNCLOS)的说法。
裁决认为,依据公约附件七的规定,仲裁法庭有权对南中国海的历史性权利和海洋资源所属权作出裁决;裁决同时表示,公约附件七也同时规定,如果“仲裁案一方缺席或无法为己方辩护,无法对仲裁程序构成障碍”。
裁决指出,最终确认有权仲裁的法律依据是公约第296条,以及附件七的第11条。
2,否定“九段线”
在历史海洋权利问题上,裁决首先表示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权利”与菲律宾一样,不能超过公约允许范围。
因此,中国长期主张的对“九段线”范围内南海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权利说法与公约有悖。中国主张超越了公约允许的海洋权利,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裁决还指出,中国的“航海者和渔民”与其他南海周边国家的航海者和渔民一样传统上经常登上和使用南海岛礁,但是“没有证据能证明”中国在历史上对所谓“九段线”之内的南海海域和岛礁行使了有效的单独控制。
裁决因此认为中国在南海不存在“历史权利”,而“九段线”的划定也不符合公约规定。
3,争议岛礁属性
判决几乎全面认可了菲律宾的仲裁申诉案。
裁决认定,“没有任何一个南海岛礁”可以有12海里的领海,而所有南海岛礁即使“共同作为一个单位”也不能享有专属经济区权利。
裁决认为斯卡伯勒浅滩(黄岩岛 Scarborough Shoal)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美济礁、仁爱礁和渚碧礁为低潮高地,不能产生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裁决指认中国方面在争议岛礁海域阻止菲律宾钻探开采海洋油气,阻止菲律宾渔民捕鱼,填海造岛以及允许中国渔民捕鱼均是对菲律宾权利的“干涉”。
裁决还表示,中国执法船只在争议海域拦截菲律宾船只造成“严重撞船危险”。
4,批评中国填海造岛
裁决最后也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提出以来中国方面的所谓“导致纠纷升级”和“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提出了批评。
裁决首先表明,仲裁法院无权就菲律宾海军陆战队与中国海军在仁爱礁对峙问题的孰是孰非作出裁决。
不过,裁决紧接着批评了中国在“仲裁案期间”,在南海填海造岛的行为。裁决指责中国方面的行为与公约签约国的义务不符。
裁决还指责中国在南海的岛礁建设对海洋环境造成了“无法修复的破坏”,并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购建人工岛,“销毁了菲律宾方面仲裁案中例举的自然证据”。
5,第三国佐证与合法性
除判定菲律宾胜诉之外,裁决书还特地列出一些向仲裁法庭佐证的第三方国家。
越南在2014年12月呈交给仲裁法院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表示,“南海仲裁法院拥有裁决权是毫无疑问的”。
除越南外,仲裁法院还接到过来自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等南海周边利益相关方面的官方信函。
马来西亚的官方信函特别表示,尽管马来西亚也在南海拥有利益,但是这一事实并不妨碍仲裁法院就菲律宾提出的仲裁案所作的裁决。
简而言之,就是四项:
1、声称“中国对九段线的历史权利没有法律根据”;
2、声称“中国在南沙群岛不拥有专属经济区”;
3、声称“中国在黄岩岛海域侵犯菲律宾的传统鱼权”;
4、声称“太平岛是礁不是岛,仅能宣称12海里领海”。...余下全文>>
菲律宾仲裁案内容是什么?
南海线怎么划分,黄岩岛就在他家门口,但是中国的,他不服气,因此。。。
南海仲裁案的仲裁结果是什么?菲律宾是不是仗着美国要跟中国打仗了?
因为美国经济不好,而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大量资金流入中国,所以美国不愿意看到,而美国唯一能做的就是挑起中国同周边国家紧张,是中国耗费大量精力疲于应付,用这种方法拖垮中国。
南海仲裁案结果
海牙法庭7月12日对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指在九段线内,中国没有“历史权利”宣称主权。
该案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菲律宾称中国在南海区域的活动违反了国际法。
中国宣称拥有南海岛礁和岛屿90%的主权。但其它国家也宣称对其拥有部分主权。
中方此前宣称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
这项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没有执行力。(中国为参与此仲裁,所以此仲裁实际很荒唐,法律上被告方都没到场你凭什么下抉择)
简单说就是其他国家可以说南海一些岛屿是自己的,但是中国对南海地区所有岛屿有主权,其他国家没有。
题外话:中国自古就在该海域内的岛屿上进行渔业,不过也不能保证菲律宾没有人在岛屿上渔业;中国担心未来若该岛屿上有导弹发射器等武器装备时,会对中国造成威胁,但是也不保证中国会不会在该岛屿上部署导弹发射器等装备来威胁菲律宾,这方面说不清,不能算理由。
不过有一个客观因素决定了菲律宾不可能拥有该海域内岛屿的主权,那就是在历史上两方对某地的主权问题有争议时(俄罗斯,日本;美国,墨西哥;英国,爱尔兰等等)
最后总是强大的一方有主权。
中国和菲律宾与南海的事件经过结果?
是的呢,出结果了,那个仲裁结果认为放在我家里的东西不是我家的,是别人家里的。
南海仲裁案结果南
仲裁庭关于管辖权和菲律宾诉求的实体问题的裁决摘要
1. 仲裁案的背景
菲律宾和中国间的南海仲裁案涉及菲律宾对其与中国在南海关系的四个事项进行裁决的请求。第一,菲律宾请求仲裁庭对当事双方在南海的权利和义务渊源,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对中国在所谓的“九段线”内主张的历史性权利的效力作出裁决。第二,菲律宾请求仲裁庭裁定某些被菲律宾和中国同时主张的岛礁能否被恰当地定义为《公约》下的岛屿,礁石,低潮高地或者水下地物。这些岛礁在《公约》下的地位决定它们所能产生的海洋区域。第三,菲律宾请求仲裁庭裁定中国在南海的某些活动是否违反了《公约》的规定,包括妨碍菲律宾行使《公约》下的主权权利和自由或者进行损害海洋环境的建设和渔业活动。最后,菲律宾请求仲裁庭裁定中国的某些行为,尤其是自本仲裁启动之后在南沙群岛大规模填海和建设人工岛屿的活动,非法地加剧并扩大了双方之间的争端。
中国政府在此前进行的一系列程序中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并在其外交照会、
2014 年 12 月 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中国《立场文件》”)、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至仲裁庭成员的信函以及多次的公开声明中重申了这一立场。中国政府同时明确表示,这些声明和文件“决不得被解释为中国以任何形式参与仲裁程序”。
《公约》的以下两个条款规定了争端一方反对法庭的管辖权但是拒绝参与程序的情况:
(a)《公约》第 288条规定:“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应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
(b)《公约》附件七第 9条规定:“如争端一方不出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他方可请示仲裁法庭继续进行程序并作出裁决。争端一方缺席或不对案件进行辩护,应不妨碍程序的进行。仲裁法庭在作出裁决前,必须不但查明对该争端确有管辖权,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实上和法庭上均确有根据”。
在整个仲裁程序中,仲裁庭采取了一些步骤以履行查明其是否具有管辖权以及菲律宾的诉求是否“在事实上和法庭上均确有根据”的义务。关于管辖权,仲裁庭决定将中国的非正式函文视为等同于对管辖权的异议,并于 2015 年 7 月 7 日至 13日进行了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庭审之前及庭审过程中就管辖权问题向菲律宾提问,其中包括中国非正式函文中没有提出的潜在问题,并于 2015 年10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管辖权裁决》”),对一些管辖权问题作出了裁决并推迟将其他问题进一步与菲律宾诉求的实体问题一同审议。关于实体问题,为了验证菲律宾的诉求的正确性,仲裁庭要求菲律宾提交进一步书面陈述,于 2015 年 11 月 24 至 30日对实体问题进行开庭审理,并在庭审之前和庭审过程中就菲律宾诉求向其提问。仲裁庭还指定独立的专家就技术性问题向仲裁庭报告,从英国水文办公室、法国国家图书馆、法国国家海外档案馆的档案中获取南海的历史记录和水文测量数据,并与其它公共领域的相关资料一起提供给当事双方进行评论。
2. 双方立场
菲律宾在仲裁过程中共提出了15 项诉求,请求仲裁庭裁定:
(1) 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利,如菲律宾一样,不能超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文允许的范围;
(2)中国主张的对“九段线”范围内的南海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与
《公约》相违背,这些主张在超过《公约》明文允许的中国海洋权利的地理和实体限制的范围内不具有法律效力;
(3)黄岩岛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
(4......余下全文>>
南海仲裁案所谓的无效仲裁结果是什么,是仲裁法庭把黄岩岛判给了菲律宾吗 5分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中国太平岛化岛为礁,认为其不构成岛所具备的基本要素;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根据国际法律、国际惯例以及各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提起必须以双方当事国的共同一致意愿仲裁为前提,至于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纠纷发生前还是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并不影响仲裁机构的管辖。仲裁协议通常应当具有三方面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机构。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了国际法和仲裁机构,临时仲裁庭对此案也无管辖权。于是,2014年9月,临时仲裁庭却作出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定,表明它已丧失应有的客观性和中立性,立场已经完全转向菲方。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柳井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进修宪和加强美日军事同盟的法律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