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
行政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应注意: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应计入其他收入或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现金或存货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有哪些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l)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骇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
行政单位收入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
你好,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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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计入什么科目?是计入到其他收入嘛
1、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计入如下:
如果是国库集中收付,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国库款
如果是非国库集中收付,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收入
2、事业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非财政收入,可列为事业收入。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单位其他收绩包括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缴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等。
什么是行政单位收入?
行政单位收入(revenues of governbmental units) 行政单位收入是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各个 渠道 确定 的非偿还性 资金 。属于 行政单位会计 要素的一项。
新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资金支出包括哪些
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支出二级科目“其他资金支出”的具体范围,可以从单位的收入科目中看出来:对于行政单位会计,其收入科目有2个,即“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则“经费支出”科目中的“其他资金支出”二级科目就是其他收入资金形成的支出;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其收入科目有6个,即“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则“事业支出”科目中的“其他资金支出”二级科目就是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4种资金来源形成的支出。
行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可以各自分开管理吗
可以说从2011年起就没有“预算外资金”这个叫法了,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规定“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以下简称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所以原来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该是财政预算资金的一部分,行政单位应该在“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中对其进行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超过3个月不入账怎么处理
根据收入的性质不同,处罚也不太一致
(一)隐瞒(财政、其他)收入X万元。
表现形式: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不入正规的财务账内,在财务报表上也不反映的问题。
定性依据: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四条关于“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事业单位会计规则(试行)》第十三条关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的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规定。
处理处罚依据:关于隐瞒(财政、其他)收入X万元的问题:1、隐瞒财政收入,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关于“隐瞒、截留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利润或其他财政收入……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第十六条关于“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恭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规定进行处理。2、对隐瞒其他收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