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同时赠送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同时赠送乙产品1万件,市场价为2万元,成本为1万元。
会计分录:正常销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15
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
借:营业费用 1.34(此处有争议,有人认为应该用“营业外支出”)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34
库存商品-乙产品 1
赠送部分还要做“应交税金--进项转出”。 但有一点需要补充:赠品是消费者的偶然所得,应由销货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赠品部分的会计分录还应增加一笔:
借:营业费用 0.4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4
销售赠送账务处理
你这样算法是合理的,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赠送货物怎么做会计分录?
假定给出的金额是售价:
《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送xx公司B产品,做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585
贷:库存商品—B产品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向xx公司出售20000元A产品,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根据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有随销售随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做法。随销售随结转即在商品销售的同时结转成本,定期结转一般在月终一次结转成本。不知道你公司运用的是哪一种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
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做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
库存商品-B
用于赠送的商品,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促销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平均销售价提取税金阀
销售100个结80个分录
借:应收帐款(100个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80个的)
贷:应收帐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个的)
贷:库存商品
免费赠送给客户的物品应该怎样做帐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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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出去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楼主你好!
如果是将商品样品免费赠送给客户在会计方面不确认收入,但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视同销售,即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在所得税汇缴时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
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
销售产品时赠送客户商品的会计分录
售后就算双方同意便宜5万,可算是现金折扣。
销售时实现分录
借:应收账款—购主名称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原装电脑85,470.09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销项税额14,529.91
银行收回货款实现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销项税额95,000.00
贷:银行存款95,000.00
便宜5万经批准后作分录
借:财务费用—现金折扣5,000.00
贷:应收账款—购主名称5,000.00
注,此笔财务费用—现金折扣5,000.00,没有取得合法报销凭据不得税前扣除。
送礼的会计分录
记入营业费用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业务回扣一般是给买方人员的,这都是对方的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给的,不能记放商业折扣,那样就需要少开增值税发票,对方是不会同意的,生产企业要记入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商业企业记入营业费用,具体的二级科目应该记入“其他”,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有专门一个科目来核算这种回扣的,这也是不合法的
销售商品同时赠送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例如:A厂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甲产品1万件,产品销售收入为禒0万,销项税为3.4万元,成本15万元。同时赠送乙产品1万件,市场价为2万元,成本为1万元。会计分录:正常销售部分,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贷:库存商品-甲产品15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借:营业费用1.34(此处有争议,有人认为应该用“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