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综治维稳工作措施
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及自治区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的通报》。通报称,5月3日以来,全疆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综治维稳专项行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明显加强,近期全疆未发生重大涉校涉生案(事)件,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办立即下发紧急通知,细化工作要求,并及时组织检查督导工作。
全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开会议,层层传达中央及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细化了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排查、整改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了中央“事不过夜”的要求。
全疆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大排查、大清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人,限期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自觉承担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政治责任,安排警力加强学校的巡逻守护。
记者看到,自5月4日起,乌鲁木齐市绝大部分学校及幼儿园在上学、放学时段,均有公安民警、特警(或武警)及街道、社区治安巡逻队员执勤守护,并有交警在校园周边地段疏导交通。
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承担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组织工作组督促指导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办学网点建立健全了校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增加校园防护力量。各级工商、文化、卫生、建设、电信等部门主动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及周边非法经营摊点、商店、网吧、书店的查处力度。各级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学校内部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指导和督促。
5月4日开始,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党委政法委以及综治办派出检查组,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社会力量办学点(办教点)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调查发现部分校园及周边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亟待改善。
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通报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有人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中传言称,新疆多地出现恐怖分子、杀人犯、精神病患者或者一些犯罪团伙组织杀钉孩子的事件。对此,自治区综治办负责人表示,这些传闻纯属谣言,近期全疆未发生重大涉校涉生案(事)件,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