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热点问题

一:营改增政策指引的法律效力

施工预缴注册申报具体参照36号营改增文件关于建筑业营改增指引: 六、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范围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指单位体工商户(简称纳税)其机构所外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家税务局决定否适用本办 其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本办 七、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交税款 ()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纳税义务发间计税向建筑服务发主管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主管税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证》未注明合同工期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工期20164月30前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选择简易计税计税建筑工程项目 (二)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预缴税

二:为什么国家要推行营改增

营改增,是对服务业过去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国际惯例。营改增试点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革试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有利于推动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

我省服务业仅占GDP的32%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2%。要按照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实现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迫切需要通过营改增消除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约束。现代服务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营改增试点首先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为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有利的契机。据测算分析,我省拟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为4.62万户。实行营改增后,全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直接减少税负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总体税负下降13.3%,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重大利好。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额,税负明显减轻,从营改增中获益更多。特别是对中小服务业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有利于促进制造业提升综合竞争力。

增值税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抵扣机制”。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后,一些制造业在获取服务的同时,也获得了进项增值税抵扣,降低了税负。据测算,全省营改增后抵扣的税款是相当大的。此外,营改增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打通后,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拓展了试点行业和企业市场空间,促进了企业分工细化和技术进步,对于企业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3.有利于防止改革洼地效应的形成。

现在上海率先改革的政策洼地效应日渐形成,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日益显现。一方面,可能造成税收减少,截止6月30日,上海开到我省增值税可抵扣税额1.42亿元。另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企业转移,一部分服务业可能会考虑到上海注册。据上海市透露,上半年全市新增服务业企业1万户,其中不乏包括我省在内的周边地区转移企业。今年年底前,我省周边的江苏、浙江、湖北省也要实施营改增试点。因此,营改增是大势所趋,对于我省融入长三角,参与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防止改革形成洼地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一些试点企业税款抵扣不充分,一般纳税人中的交通运输企业可能在一段时期内税负有所增加。据测算,我省试点的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中,可能有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税负有所上升。我们已经借鉴上海、北京的办法,研究制定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来解决,并积极向财政部反映,争取相关政策的调整。另外,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的减轻,也会相应造成财政减收,但据调查测算,应该在市、县财政的可承受范围之内。

三:建筑业营改增核心内容?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召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李克强在座谈会上强调:以营改增作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今年要全面推开,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周全考虑、精心设计。李克强强调:以营改增作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营改增已箭在弦上,2016势在必发!如果说2015年建筑业焦点是“资质换证”,那营改增必将是贯穿2016全年的焦点。

2月22日,建筑业关于“营改增”的内部文件发布,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此外,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筑业内部做好营改增准备。《意见》提出,建筑企业应该学习现有其他行业营改增文件,开展增值税模拟运转,制定应对方案。

一营改增对承包商利弊

国家层面,营改增能促进企业高质量自主投资。李克强总理强调,特别是在当前,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原来我们已经把设备部分纳入了,这样非常有利于企业去投资,投资的部分可以抵税了,作为增值税抵扣项了,目前的情况下,我们是要鼓励投资,特别是鼓励高质量的投资,企业自主进行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可以抵税了。据知乎的专业人士分析,国家推广“营改增”,利处很多:

1、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对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下降;

2、由于发票可以抵扣,增加了企业的议价能力;

3、营改增一旦完成,全行业会形成抵扣链。营改增的弊端是:没有办法核算进项的企业,或者科技企业等以人力为成本的企业将实际上吃亏。

承包商层面,营改增对承包商的经营模式会产生影响。目前建筑施工承包商的主要经营模式有五种——自管、直管、委管、挂靠和联合体施工。在目前的经营模式下,在总承包签订下,实施过程涉及三个主体,即业主、承包商和施工方。业主即甲方,承包商即中标或投标单位,具体承接施工的单位即为施工方。在实行增值税的管理下,要求不同法人或不同纳税主体之间必须符合增值税的链条抵扣。要符合的增值税链条规定,必须在承包商和施工方之间要完善相关合同以及增值税的链条。同样我们在税法上完善了增值税的相关链条,可能会带来与建筑法相违背或矛盾的方面,不符合建筑法的相关系列方面。相反,如果链条满足不了,增值税进项无法抵扣,那么会大大增加承包商的税费负担。

二承包商挂靠终结的前奏?

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深远。现在,还有一些建企领导误认为:营改增仅仅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这种认识将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威胁,因为营改增将涉及全公司业务模式的大改变,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大事情。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经营模式,实事求是的说:大都以挂靠经营方式为主,挂靠资质、交管理费,被挂靠拥有资质的企业基本上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这种挂靠经营方式在营改增之后,即建筑行业税收方式实行增值税之后,将被终结。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和进项税两部分来决定,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是企业实际要交纳的税,而进项税则取决于工程项目上的材料采购、劳务支出、机械租赁等各项费用取得的相应票据,若还以传统挂靠模式经营,将很难获得项目部真实的经营情况,企业必将无法获得真实、足额的票据,将导致企业至少存在两项重大经营风险:1)进项票据存在严重不足的可能,目前国家规定的建筑业增值税率为11%,与1-3%的挂靠管理费相比,一个项目就......余下全文>>

四:营改增对房地产三方合同的影响吗

“营改增”对地产业、建筑业的促动和发展的影响

一)行业性普遍的存在因素,不可避免的考量因素

1.地产业、建筑业的“营改增”能将行业整合起来,那么上下游产业链都能抵扣起来,那样上游行业的税负会比营改增之前略低。

由于建筑施工、装饰装修企业等行业下游公司雇佣的人工价值占产品附加值比重较高,同样其原材料、沙石土料等来源复杂,将在增值税环境下缺少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因此在同等税率的情况下,建筑类企业“营改增”预期税负增加的可能性极大。由此,也就涵盖了建材供应行业的税基调整。

2.由于房地产、建筑行业的企业存在先期建设,有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如果开工、或预售之后才“营改增”,从而造成税负上升。同时期初存货和固定资产一样不能抵扣。这将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销售存货时会产生大量的销项税额,而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3. 房地产企业很难取得土地成本和公共配套成本的进项,需要政策的解套;同时土地溢价的金额巨大,土地开发转让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扣,对企业税负有较大影响,前期土地产品的开发转让会减少。

二)如何在税制的转换中减少企业营运的影响,及后期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1. 防止建筑行业将增加的税负转嫁给房地产业,及时将进项发票的抵扣要求要素列入总包、散包合同,分担其不合格发票的违法风险。

2.加强采购、销售交易的发票管理,并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问题。如果上下游是集团化公司经营的,需要事先做好留抵和当期进项税的的预算,防止税负异常变动,影响纳税评估。

3. 由于“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因此必须加强财税人员对税制改变作业要求的了解,利用各种条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日常工作的作业标准,减少因账务处理错账产生纳税风险。

4. 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即行业的转型升级,即从传统单一的住宅地产格局,向多元化的房地产及相关行业扩张,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同时,投资于物业、零售商业、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性住房、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等精装修房等将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混合行业的经营模式比单纯的房地产开发更加能够抵御市场风险。

延伸阅读:房地产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对实务

伴随着2015年的到来,按计划营改增将于201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针对营改增扩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也表示,将缜密细致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围,并把营改增改革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一语激起千层浪,营改增的话题一度成为2015年初各大媒体的头条热点话题。

高顿财务培训特邀知名税务专家,在房地产营改增政策发布之际,迅速出击,详细分析房地产营改增的主要变化和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影响,第一时间指导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这一巨变并做好妥善的税务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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