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

一: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结构和章程。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28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①学校名称、校址;

②办学宗旨;

③办学规模;

④学科门类的设置;

⑤教育形式;

⑥内部管理体制;

⑦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⑧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

⑨章程修改程序;

⑩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章程应由举办者制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时与申办报告等材料一起报送审批机关。高等学校章程自高等学校被批准设立之日起生效。《高等教育法》第29条规定:“章程的修改,应当报原审批机构核准。”

二、有合格的教师。

设立高等学校,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国务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按下列规定配备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合格教师。”可见,设立学校首先要考虑的应是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教师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根据规定:

①大学及学院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两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

②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主要专业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5%。

③大学及学院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院)专任教师人数的1/4;高等专科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1/3;高等职业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1/2。少数地区或特殊科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建校招生,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达不到①、②项要求的,需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办学必须有一定的教学场所,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中心、语音室、操场、体育用房等;必须有一定的教学设施、设备,如教育仪器、体育器材、图书资料、音乐设备、美术设备、教学办公用品等。教育部1979年发布的《-般高等学校校设规划面积定额(试行)》对教室、图书馆、系教学行政用房、教工宿舍及住宅、实验室、实习工厂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学生宿舍、福利及附属用房,以及专科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都作了具体规定。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录用教职员、建设校舍、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都必须有充足的资金。设立后,还要保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能够顺利运转。所以,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

(2) 可行性论证材料;

(3) 章程;

(4) 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设立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中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经国务院授权,也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审批设立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权予以撤销。审批机关......余下全文>>

二:高校限制招生指的是限制哪些内容呢?

一些违规的教育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此类学校。 1.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表示今年虽允许招生,但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需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才能去除“*”号标注。 2.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也将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

三:成立大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0分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的第三章规定:

1.称为大学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以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2.称为学院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三千人以上。但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3.称为高等专科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四:苏州大学的办学条件

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教职工5223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3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7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392人 。 两院院士  潘君骅、阮长耿、李述汤、柴之芳、李永舫  外籍院士  陈晓东(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2007)、新西兰皇家科学院院士(2000))  (表格内容资料来源: ) 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建有2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31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2个省级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含2个培育学科),22个省级重点学科。截止2014年5月,该校化学、物理、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生物和生物化学、药学和毒理学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前1%学科 。 博士后流动站 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设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药学、统计学、特种医学 学位授予点 一级学科博士点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统计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设计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畜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汉语国际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制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业推广硕士(养殖、渔业)、风景园林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 重点学科 国家级重点学科纺织工程、内科学(血液病)、放射医学、外科学(骨外)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放射医学、内科学(血液病)“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国文学与......余下全文>>

五:高校怎样才能具备开设专升本专业的资格?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⒈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⒉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⒈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不再下滑,并促进其尽快改善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

⒉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即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暂停招生学校当年不得安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五、请各地、各部门将本通知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尽快转发至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原《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表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学校类别本 科

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1830145000100

工科、农、林院校183016500080

医学院校163016500080

语......余下全文>>

六:石家庄铁道大学的办学条件

截至2013年9月,石家庄铁道大学共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0个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历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 序号学科名称批准年份1道路与铁道工程20002载运工具运用工程20053桥梁与隧道工程20054工程力学20095计算机应用技术20096管理科学与工程20137岩土工程20138机械设计及理论2013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材料学博士点 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土木工程0814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0814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及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 序号学科、专业培养单位所属一级学科批次名称1岩土工程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2结构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3桥梁与隧道工程2000年第八次审核4市政工程2005年第十次审核5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2005年第十次审核6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7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1997年第七次审核8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机械工程学院2000年第八次审核9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学院2005年第十次审核1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2005年第十次审核11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工程力学系力学201012流体力学201013结构力学2003年第九次审核14工程力学2005年第十次审核15计算机系统结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016计算机软件与理论201017计算机应用技术2003年第九次审核18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19会计学工商管理2005年第十次审核20企业管理学2005年第十次审核21旅游管理201022技术经济及管理201023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2005年第十次审核24机械电子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25机械设计及理论1997年第七次审核26车辆工程2005年第十次审核27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28材料物理与化学201029材料加工工程201030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2003年第九次审核31电机与电器20103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20103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201034电工理论与新技术20103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2005年第十次审核36思想政治教育2005年第十次审核37马克思主义发展史201038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01039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40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20104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2005年第十次审核42应用数学数理系数学2005年第十次审核43安全技术及工程大型结构矿业工程2005年第十次审核44教育技术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学2005年第十次审核专业型硕士授权点 序号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培养领域批准时间开始招生年所属单位1工程硕士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20052005土木工程学院2工程硕士085222交通运输工程20052005交通运输学院3工程硕士085201机械工程20062006机械工程学院4工程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20092009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5工程硕士085224安全工程20092009土木工程学院6工程......余下全文>>

七:建立一所学校需要什么程序

1、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2、举办者及拟任校长(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

3、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5、办学场所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

7、有设校董事会的民办教育单位的校董事成员名单,有联合举办的机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办理指南

1、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等材料,领申请;

2、申办者提交人员、场地、资产及有关待业部门的审核材料;

3、现场察查办学场地;

4、审核、发证。

办理依据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社会力量办学

成教办

一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审批;

二 试办的教育机构申请正式建校的审批;

三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科审批;

四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解散审批;

五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广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226号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2号令)、《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学院设置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暂行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1997)5号])和《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管理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沪教委(1997)75号])

一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试办审批。

受理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公民个人。

受理程序:

1.每年四月或十月受理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含按暂行规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对申报材料齐全、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社会力量资质审查机构或有关专家集中评议;

3.区教育局根据评议结构和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在每年五月或十一月审批;

4.向审批同意试办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颁发批文和《办学许可证(试办)》并予以公告,于每年五月或十一月报市教委备案。

二 试办的教育机构申请正式建校审批。

受理范围:试办期满的社会力量办学试办教育机构

受理程序:

1.由申办者向区教育局提出正式建校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办校一年的自查总结;

2.区教育局组织社会力量办学资质审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年审;

3.年审合格的,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和报市教委备案;年审不合格的,根据试办情况可作延长试办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理。

三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科审批。

受理范围: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含试办)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

受理程序:

1.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提交增设专业(学科)的书面申请;

2.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填写社会力量办学学科审批表;

3.经有关机构或该专业(学科)两名以上专家审批;

4.区教育局根据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审批。

四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解散审批。

受理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申办者。

受理程序:

1.申办者提交停办的书面申请;

2.区教育局审批;

3.经批准后,由教育机构和举办者负责妥善安置学生,并对教育机构的财产进行清算;

4.核准解散的教育机构予以公告,报市教委备案。并通知教育机构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予以封存。

五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广告审批。

受理范围: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

受理程......余下全文>>

八:布兰登大学的办学条件

布兰登大学坐落在曼尼托巴省布兰登市中心,距离市中心大型购物中心、沃尔玛等连锁超市仅3-5分钟车程,学生在这里学习生活非常方便。布兰登大学非常重视国际学生的安全,严格为第一年到校的国际学生留有充足的校内宿舍。为抵御加拿大寒冷的冬天,学校宿舍与餐厅、教室之间都设有连体通道,宿舍、餐厅、教室冬季恒温22摄氏度左右,学生无需在冬天担心穿着太笨重。基本上一条牛仔裤,一件长袖T恤就可过冬。学校距离美国边境只有90公里,“美加边境上的决斗”,各种运动队,乐团活动都可以让学生感受到纯正的北美生活。

九:大学中的独立院校是什么?

独立院校是某一公办知名院校和社会上的投资方合办的大学,但独立院校不属于民办院校,独立院校的师资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知名院校的,但一郸这种学校的收费都较高。

十:山东理工大学的办学条件

截至2015年12月,学校有教职工2423人,专任教师1920人,其中教授239人、副教授72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69人、硕士学位的103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3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6人,“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2人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人 ,省级拔尖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13人 ,博士生导师50人、硕士生导师390人 ;另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以及一批校外兼职教授,外聘教师396人。 两院院士 万哲先 中国科学院院士 山东省生物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于山东理工大学)主任 杜善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山东省陶瓷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于山东理工大学)主任 金翔龙 中国工程院院士 山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名誉院长、山东理工大学教授 卢秉恒 中国工程院院士 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特聘教授 许厚泽 中国科学院院士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特聘教授 张铁岗 中国工程院院士 山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特聘教授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徐丙垠(2013年遴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徐丙垠 邹广德 张学义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汪遵元 赵蔚芝 李燕余 张荣顺 傅忠君 徐丙垠 杨思一杨彦功 张学义 邹广德 王兰美 王相友 赵玉刚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刘俊成 刘波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朱海亮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郭跃彬 陈卫东 苏忠民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洪文 孙铮 郭跃彬 刘少敏 徐丙垠 刘秀飞 赵玉刚 易维明 宋明春 张学义(2009年遴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山东省拔尖人才 傅忠君 杨思一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邹广德 张学义 王兰美 张新义 任传波 赵玉刚 王相友吕传毅 尹玉吉 魏修亭 杜钦君 赵金鹏 李平 高松陈善峰 刘永启 朱海亮 咸日常 纪洪芳 申亮 山东省教学名师 韩进宏 沈玉凤 王兰美 张为春 张学义 王环 曹俊茹袁玉珍 葛敬民 李平 李震梅 曲建忠 赵文玲 综合建设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全国CDIO工程教育模式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是山东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基地、首批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山东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计划试点单位。 2007年,学校入选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并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截至2015年6月,有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5个,被评为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单位。 2010年6月,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2年6月,入选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共建高校并获批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1月,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2013年9月,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5年1月,获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截至2015年6月,有13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 截至2014年5月,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 ,省级教学团队7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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