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宿舍管理方法条例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余下全文>>
二:大学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北京大学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北京大学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经2004年3月29日第5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余下全文>>
三:寝室管理条例 10分
公司寝室: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用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宿舍用电的电费由住宿人平摊。
(三)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30时为原则,23:3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四)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五)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六)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九)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 凡外出员工必须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应拒绝任何人进入宿舍,因加班而迟归的除外。
以上规定敬请遵守,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学生寝室: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国家是否有关于高校宿舍管理的规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第 13 号令《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五:高中宿舍管理规则 10分
宿舍管理规则
为了给每位在校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人、财、物的安全。我院实行“开放教学、封闭管理”。培养学生集体观念、自律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一、物品摆放
1.床铺 铺面要求平整干净,订单被罩定时换洗。
2.衣物 不用的衣服要折叠整齐放在箱内,不得随意乱挂乱放。
3.鞋子 经常穿用的鞋置放于床铺下一侧的地板上,排列整齐有序。
4.洗漱用具 脸盆一律放在固定的架子上,牙具、香皂、毛巾等要摆放整齐。
5.其它物品(如行李箱、皮包等) 应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
二、宿舍常规
1.洗漱、洗脸、洗衣服一律在洗漱间内,不得在宿舍。
2.学生宿舍统一由学院学生管理处调整分配,学生不得擅自调整。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用水。不得私自接线,开关电阀。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凶器带入宿舍。以上相关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窜宿不得擅自留客。不得在宿舍吃饭、吸烟、酗酒、赌博。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男女学生均不得进入对方宿舍。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上课后宿舍锁门。上课期间学生不准进宿舍。如因病、因事确需进入,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到宿舍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出操、就寝、熄灯,保持宿舍内安静。
7、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准在宿舍内逗留,更不允许在宿舍内用餐。
8、文明礼貌,不打架,不骂人,不谈低级趣味,禁止传看不健康书刊及宣传品。
9、学生每天轮流担任本寝室值日生,负责打扫宿舍卫生。
10、除放假和请假回家外,任何人不得在校外过夜。
11、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否则视作旷课或自动退学处理。
12、不准有偷盗或破坏公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留校查看或除名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3、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闹事起哄、造成意外人生伤害者,将给予留校查看或除名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4、严禁移动床铺、调整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15、不准在宿舍内养任何宠物,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组织管理
1、宿舍的管理由学生管理处负责组织,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每个宿舍都要挑选寝室长,寝室长对本宿舍秩序等工作全面负责,定期评出先进寝室长。
2、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公物和安全状况,各宿舍每周要自查一次,即时报修公物破损及不安全隐患;卫生检查由学生管理处统一安排。
3、宿舍内严禁追逐耍闹,对有此类现象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将由学生管理处上报学院,由学院处理并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4、上铺严禁摆放重物或多人盘坐,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附则
1、凡宿舍内务经常不合格者,其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将不予以合格。
2、毕业生须在班主任和就业中心的指导下按学院规定的时间离校,办理离校退房手续后,应把房内的东西带走,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凡不按时退房者,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学生管理处审批并预付住宿费,否则,概不允许续住。...余下全文>>
六: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交友、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设施维护,保管好房间钥匙、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电话机等物品、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
六。
八。宿舍楼内空房间、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生活,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
十九、守纪律、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禁止停放自行车、床位号住宿。
四,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
九。
十六、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一定要锁好抽屉,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
二十、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堆放垃圾,并退还宿舍钥匙,严禁剔,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讲卫生。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赌博,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我服务,禁止酗酒、爱劳动、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设备的责任。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打架斗殴,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
十。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以本规定为准。不准私接电线,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十八,服从管理。
十五,文明住宿,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休息的场所、日常服务工作,22、等离校手续时。
十三、凿,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禁止在阳台、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注意防火。
三。
十七,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离开宿舍时、易燃、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
五,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不准擅自占用床位,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十一,制定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关好门窗。
十二: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应主动出示证件、退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若有损坏照价赔偿、热得快,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
七,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易爆物品、防盗:
一、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尊敬师长,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入住期间办理休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
二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余下全文>>
七:大学寝室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琉璃居寝室规章 一、 内务 ①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②不得在寝室内乱丢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③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④寝室内应时常做到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二、 安全 ①注意防火、防盗、防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②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以免发生意外 ③休息时,注意门窗关好,以防遭窃 ④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⑤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 纪律 ①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②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③每位成员晚上10:30之前必须归寝,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④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⑤使用手机、电脑时不得干扰他人休息,听歌音量不得太大,最好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⑥寝室成员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休息 琉璃居寝室长:XXX
八: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稜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余下全文>>
九:北京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介绍
本管理规定经2004年3月29日第5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