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及规划有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关于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城市建设管理与法规科

负责建设行业重要地方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意见、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燃气热力、市政工程建设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建执法监察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市政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等资质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三:国土资源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

关于此类法律法规,大多属于行政性法律规范,只需要紶化记忆即可,推荐您在网上查找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此类法律规范都比较简单,大致看一边,用笔标出重点,第二遍强化记忆即可,不需要太多的法理分析。祝您成功!

四:规划条件的法律规定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规划条件的落实做了明确规定:1、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2、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关于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 镇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委托镇江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市、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程序与管理 第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进行拆迁项目评估; (二)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六)实施房屋拆除。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市拍卖出让土地项目提交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批准文件; (四)拆迁调查资料、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足额拆迁安置资金的证明。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切的拆迁范围; 2.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现状; 3.拆迁的实施步骤和安全防护、环保措施; 4.拆迁资金、安置房、周转房或者其他临时过渡措施的落实情况; 5.拆迁的方式、时限等。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收取拆迁管理费,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区位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应当附有详细的拆迁范围图。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公告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期限,应当自拆迁公告之日起不少于30日。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应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对华侨和其他居住在国(境)外的人员,拆迁人应尽可能书面通知房屋拆迁的时间,拆迁期限从拆迁通知送达或公告送达之日起应当相应延长;到期仍联系不上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余下全文>>

六: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有哪些组成

(1)纵向法规体系:由各级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职权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四个层次的法规文件构成。

(2)横向法规体系:分为

A、主干法(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城市规划规划法体系的核心,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

B、配套法,是用来阐明规划法有关条款的实施细则,特别史在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主要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

C、相关法,指城市规划领域之外,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文物法》等。

七: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有哪些?

以黑龙江为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5、《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6、《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7、《哈尔滨市中小学用地保护条例》

8、《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地区管理条例》

9、《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0、《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2、《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3、《黑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14、《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15、《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6、《哈尔滨市城镇个人建造住宅规划管理办法》

17、《哈尔滨市集镇和村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8、《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八:与城建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城建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法律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你可直接在网上搜索。

九: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等等

十:2014年国家出台了哪些物流相关政策法规规划

cledi.org.cn/...id=966,可以才考一下,物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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