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扶不扶

一: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当你在路上看到一个老人摔倒时,你会有哪些反应?1,心里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扶。2,等待着别人上前。3,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路过而已。

其实身为中国人还是有许多人比较有爱心与良心的,大多数人都是在第一点徘徊!扶怕扶不起,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扶,但是我必须也要对自己的家人和家庭负责,我不会自己一个人上前去扶,我会选择组织与别人一起上前帮忙~

二: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辩论赛(正反方)

正方:老人摔倒该扶

一辩陈词

尊敬的主持人、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正方一辩。关于该不该扶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对扶字的意思做进一步阐述。所谓扶是指扶助、扶持、帮扶、救死扶伤。如果单纯的认为扶就是把人从地上拉起来,那样的理解就过于狭隘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浩浩5000年历史,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我方的观点是老人摔倒了陌生人绝对该扶。为什么呢?

首先,摔倒的是老人,他不是青年人,更不是少年小伙子。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在古代80岁以上的老者可以自由出入朝堂,在皇帝眼中有两种人必须毕恭毕敬,一是自己的父母,二是天下的老人。古代对老人的尊崇可见一斑。而现如今,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相对古代,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

其次,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扶老助乐之德。一个人,有才无德培养使用,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才无德绝不录用!一个人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没有,又何以治国平天下?

再次,父母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现实中小孩子帮助老人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成人?老人摔倒而不扶,一违父母之言,二违恩师之命。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朗朗乾坤,不尊不孝,子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最后,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危机的出现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在这样的一个节口上,我们该怎么做?任凭信任危机不断扩大而置若罔闻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在这样的民族大义面前,谁还敢继续麻木不仁冷眼旁观呢?

李逵鲁智深等英雄好汉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我的陈词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谢谢各位观众!

攻辩小结

听了对方辩友的辩论才知道什么叫唇枪舌剑,什么叫口若悬河,什么叫滔滔不绝,听了我方的辩友才知道什么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对方辩友的观点新颖独特,见解独到,论证更是结构严密,无懈可击,但是,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很多逻辑错误,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能挑出三处进行论述。

逻辑错误之一,对扶字的认识过于狭隘。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只有自己亲自把他拉起来才算扶,这个理解实在是太狭隘了。一个人的扶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就像一个人掉进河里难道只有游泳去救才算救,驾着船去救就不是救了?在此,我方辩友的认识可谓是全面而准确。

逻辑错误之二,对时空的认识上又有偏差。此刻不去扶,等会儿扶起来就不是扶了吗?就向一个人生孩子,她此刻没有生下来,但是最终她还是生了,你能说她美声孩子吗?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我方辩友是更胜一筹。

逻辑错误之三,对陌生人这个词的判定。首先,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所有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正是那句话,四海皆兄弟,天涯若比邻。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为什么要强制性的把尚不认识的人一上来就判了死刑?试问在你身边的所有的朋友和同学,哪个不是从最初的陌生人转化来的?还有句古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你敢说在未来你要拒绝与所有陌生人说话吗?从刚才的讨论可以看出我方辩友眼光高远,胸怀广阔,不失为龙的传人。

逻辑错误之四,对方辩友说存在讹人这一说法。那请问中国老头的总数有多少,摔倒的有多少,讹人的老头有几个,我们可以算......余下全文>>

三:新闻时事的感受和看法,老人摔倒扶不扶

关于“扶不扶”的话题,隔三差五地会热一回,几乎成了检验公众道德指数的“试纸”。不过,最近的一些“测试”似乎有些离谱。

近日,有媒体派记者到不同地点进行现场测试,用“摔倒街头”的体验式采访,看看危难之时到底有多少人、在多长时间里施以援手。无独有偶,某单位主办的大型社会公益活动走上街头,以 “假摔”来观察市民面对此情况的反应,还对第一个施以援手的人现场送汽车大礼。

此类“假摔”测试,初衷可能是好的,希望鼓励更多人行善举,希望能对社会道德生态作一回实证研究。但是,用“假”来测试道德和爱心,终究不妥,还会带来副作用—今后,人们在面对“扶不扶”的问题时,既要纠结会不会好心反遭讹,还会怀疑“这是不是一个测试”。这样,无疑给道德生态加了一瓢“浑水”。见路人摔倒,有些好心人想扶,却怕成为“试验品”;有些人本不想扶,头脑中却闪过“可能会幸运得大奖”的念头而去扶了。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为路人的道德水准来打分呢?

“扶?还是不扶?”近年来,人们不断讨论这个话题,每次有新的相关事件发生,这个“经典之问”就会热上一回。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现在的舆论往往就是两极:不扶,你就是见死不救;扶了,你就是道德高尚。一些“假摔测试”也是这样非黑即白的结论。事实并非如此。不扶,有可能是因为不懂急救知识而不敢扶。有人摔倒受伤,遭围观,不能简单加上一句“围观人群无人施以援手”的评注。多数情况下,围观者并不是看热闹,有人在焦急地商量应该怎样施救,有人拿出手机呼叫120救护车,有人自动在伤者周围设立 “警戒线”,以免倒地者受到其他伤害。社会道德生态包含了人们的多种想法、规则、行为,凡此种种,不是一两场测试、不是“扶不扶”的简单选择题可以测试出的。

与其做一些所谓的 “爱心测试”,不如更好地为爱心护航。今年全国两会上,“扶不扶”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有委员提出,“扶不扶”与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 “诚信”、“友善”、“公正”、“法治”等相关联,要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力量,要把诚信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代表委员还呼吁,大众舆论不要跟风炒作事件过程,而应更多地关注结果。如果每次结果都叙述得明朗,是非曲直都讲清,让人们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惩罚,就能给社会建立信心。有人大代表从法律的角度去评价 “扶不扶”,指出法律要引导善、遏制恶。按照民法的精神,不扶,你不是罪犯;扶,是道德高尚的表现,法律保护你。如果你说扶你的人撞了你,你要举证,而扶的那个人不需要举证。有了这样的鼓励,就会打消人们的担心。

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永不过时。鼓励人们做好事、行善举,要坚守某种“不变”,那就是怀着一颗纯净的心灵去帮助他人,从中得到快乐。但也应该看到,社会环境变了,思想多元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廓清一些观念,健全法律和制度,呵护爱心,保护善举。

四:老年人摔倒扶不扶起的思想评论作文

老人摔倒不被扶起事件,在我们 身边发生的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为 什么面对摔倒的老人公众会如此冷漠 的视而不见,不肯出手相助呢?这其 中存在着深层的道德原因。 老人摔倒没人扶与摔倒的的老人 不无关系。被扶起的老人里,有些道 德水平低下。之前发生的讹人事件 里,无良老人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和良 心,去谋取利益,使心存善良的人们 真心害怕去扶起摔倒的老人。 江苏如皋一座立交桥上,一位骑 三轮车的老人被撞受伤,大巴司机殷 红彬下去搀扶老人,老人却一口咬定 是被他的大巴车撞倒的,幸好警方调 取了监控录像,这才让事情水落石 出。 在上海打工的湖北小伙子小孙好 心将一名被摩托车撞倒的老人送去医 院,可当家属出现后,小孙却被老人 指认为肇事者。家属说,如果找不到 目击者证明小孙的清白,他就要对这 个事情负全责。小孙无奈,只好向目 击者求助。

见到90多岁的老人在公交站牌旁 摔倒,骑着电动车路过的刘女士便赶 紧下车扶起了老人。为了不让自己成 为翻版“彭宇”,刘女士在扶起老人的 时候,请周围的几位路人为自己作 证。“姑娘,我不会赖你的,你是好 人,”被扶起后,老人对刘女士很是感 恩。然而,当老人被送到医院后,却 改了口,称是刘女士撞了他。幸亏老 人的家人明事理,幸亏有目击者愿意 为刘女士作证。

缺乏诚信的摔倒老人,让善良的 施救者伤透了心。做好事变得如此之 难。倘若摔伤的老人都是诚实善良 的,人们就不会有所顾忌的去考虑救 不救啦。

一位捡破烂的70多岁的老人,摔 倒在路过的冯女士的自行车前,自以 为有责任的冯女士连忙把老人送到医 院检查治疗。没想到,老人第二天找 到冯女士的单位,自担摔伤责任并把 400元医疗费用退还给冯女士。老人 的善良、诚实让冯女士无比感动。如 果所有的摔伤老人都能像冯女士遇到 的这样诚实善良,相信大家也就不会 有所顾忌了。

不敢扶老人如今已成为了严重的 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它显得尤为重 要。

面对这一严重社会道德问题,加 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人都应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意 识。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不是天然 的,它需要教育与引导。在一个众人 感到迷惑,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扶摔倒 老人的时候,需要政府代表社会公信 力来发声、发言,来明确要弘扬什么 摒弃什么、要奖什么又要罚什么,就 算小题大做也未尝不可

在面对和处理有些事情时道德的 约束力显得很微弱。当道德无法调整 一种现象,而且这种问题又亟待解决 时,法律的介入也是必要的。国家法 律层面上及时给予支持,才能很大限 度消除社会上‘好人难做’的道德困 境。立法的重点是确立免责原则和举 证规则,即救助人提供救助行为,除 存在重大过失外,对救助行为的后果 不承担法律责任。 坚守道德,摔倒老人不再无助。

五:如何看待“跌倒老人扶不扶”事件

关键词:“跌倒老人扶不扶”事件;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

一、“跌倒老人扶不扶”事件背景分析

(一)市场经济发展人们思想多元化。社会文化、经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得到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思想发生急剧的转变。有的人认为传统的有价值的思想理念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更应该得到宣传发扬,而有的人认为人们应该自觉靠拢市场经济发展趋势,随着环境的变迁而变迁。“跌倒老人扶不扶”事件存在本身就是这一现象的反映,我们悠久的文化传递给我们就是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优良品德,在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在,有很多人会怀疑这些优良品德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坚持,所以才会有这种本来无必要的大讨论。

(二)舆论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在古代,舆论的力量主要靠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产生的影响;在信息飞速发展的现代,即使相隔甚远,但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会将发生在远隔千里的事情呈现在大众视阈中。南京“彭宇”案存在一定的争议,彭宇案存在证据不足问题,法院判决彭宇赔款给老人,仅仅是证据不足,大家都不知道真相,但民众舆论倾向于彭宇是被冤枉的。造成的主要影响是彭宇案成对民众产生了心理上约束力,让人们觉得,做好事有风险,扶人前需谨慎,它模糊了一个基本价值观―――好人有好报。而这里的问题是彭宇案的真相,实际上谁真的确定彭宇没有撞到老人呢?或者彭宇是受冤枉的,我们就应该因小失大,从这一个单独的小案例来撼动我们一直的优良品质?

二、“跌倒老人扶不扶”事件原因

(一)网络等媒体影响舆论导向。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彭宇

案,网络上出现各个版本的老人摔倒不能扶的“恶搞”案例,其中大部分都是杜撰的,有些甚至以漫画“扶不起”的形式表现“好人没好报”等失真负面思想。这些炒作为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人为地对老人摔倒“讹钱事件”的某些细节进行了放大,同时为迎合公众的某些阴暗心理而进行了大肆的渲染和炒作,刻意地扩大了事件的不利效应,舆论的力量使大家产生只要是老人摔倒都有被讹的可能的印象,给老人贴上坏人的标签。

(二)道德滑坡,缺乏正义感。像彭宇案例只是个别现象,人们为什么如此关注?那些助人为乐,感动人们的事例比比皆是,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意外人们就丧失跌倒老人“要扶”信心?我更觉得是因为人们内心存在道德懒惰心理。这种心理,致使人们不愿于做好事,但又不愿意承认是自己懒惰,于是把责任推向环境,因为外在的做好事容易受诬陷,所以不敢做好事。

(三)现行社会保障不完善。或许有一部分老人在思想观念上存在侥幸心理,任何事情都是双面的,“扶不起”在一定程度上是空穴来风的。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今年的7月1日才进行试点,于是老人没有单位,那么他就可能面临老无所依情形;医疗保险也是同样的道理,高额的医疗费也是少数老人反诬帮助自己的人的一大原因。正是因为老人对未来的预期存在不稳定的恐惧,所以才会寻求有安全保障的“机会”。

三、“跌倒老人扶不扶”给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所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很大不同,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提高信息收集素质,掌握更多社会动态,具备良好搜集、处理信息,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供掌握流行趋势的条件。要培养一支既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熟悉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又能有效掌握社会发展动态,适应来自社会各方面声音,能够迅速及时对社会思想漏洞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队伍。

......余下全文>>

六:老年人摔倒扶不扶引发争议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

争议应该是在2006年,彭宇案发生导致的负面效应,在其他地方陆续发生类似事件,使得人们都不敢扶摔倒老人,担心给自己带来麻烦。

七:老人摔倒扶不扶

网络热议“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时侯,据说是北大副校长的一段话特别红,“如果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段话被称作是“撑腰体”。很快不但有了各个大学的“撑腰体”版本,各个企业、行业,各个地区的“撑腰体”也相继而出。

各式各样的撑腰体,真假莫辨,但如果你是深圳人,这回是真有人撑腰了。媒体报道,深圳拟出台条例,规定助人行为免责,诬陷救助人将被惩罚。这回深圳人看到老人摔倒了,就可以去扶,他要是讹你,需要自己举证,为你举证的人则有奖,你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总之,多角度、全方位去撑腰。

北大同学指望北大法律系撑腰,地质大学的同学指望校友撑腰,哈工大同学指望“神十”撑腰,听上去,都不那么靠谱,深圳人指望法律法规撑腰,这个,倒是相当实在。

深圳的相关条例,弥补了法律的空白。这个空白被发现,是因为老人摔倒了,去扶的人利益受损,久而久之,老人摔倒了,就没人去扶了,老人得不到帮助。做好人的成本高,大家就不乐意去做好人了,一方面社会需要好人,一方面我们没有一个产生好人的机制,大家这才想到法律的缺失。

法律总是有空白。只是我们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长大,没想到这份当好人的自觉,也是需要法律来做技术上的支持的。疑惑的是,以前“扶老人”是确实没有这么大的风险,还是我们没有看到可能存在的风险?

是长期道德滑坡让“风险”增大,还是长期法律缺失让风险增大,可能没办法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只有在法律能够提供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才能被当作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是毋庸置疑的,道德如果不能解决问题了,法律就要跟上,法律跟上了,道德水准也许就提高了。古典英美法向来拒绝把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深圳的“好人免责”条例,多少也学习了英美法的这一原则。

网络热议“老人摔例该不该扶”之时,多少也为自己的父母担心,少不得也和父母开玩笑,让他们身上挂一个“我有公费医疗,救助免责”的小牌子———小牌子虽是开玩笑,但却是有法律上的效力的。公民之间,如果有这样的“免责”约定,扶老人的风险,也会降低,这是一个比在网上骂道德滑坡更靠谱的做法。

现在,如果深圳这样的“好人免责”条例能在全国推行,这个小牌子倒是可以省了。

八:老人摔倒扶不扶辩论(反方)

老人摔倒,我们不应该马上去扶,应该迅速上前询问伤势,观察老人的状态,很多疾病病人跌倒是不可以随便搀扶的,会导致病人的二次受伤,如果老人当时发生了骨折等情况,你的好心搀扶就有可能导致病情的恶化, 在这样的情况下,绝不能轻易移动。我们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迅速观察老人的伤势之后再决定下一步应该如何进行。如果老人伤势无碍,他不需要搀扶也能够站起来,如果老人伤势较重,那么,你就应该联系老人的家属并及时联系警察和救护车,让他得到更专业的救护,你可以不搀扶,但是你完全可以选择守护在老人身旁,替他遮阳挡雨,递上水,保护老人的安全,做你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不是简单的搀扶。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九:老人摔倒扶不扶,面临这种情境的心理过程

面对倒地的老人,到底扶不扶,确实令我们难以抉择。扶不扶为何让我们如何如此为难?

老人倒地,行人见了扶不扶,这本是一个极简单的道德问题,无需任何考虑就能做出选择。可是,从彭宇、万鑫,到前不久以自杀正名的吴伟青,现实中发生的一幕幕,不得不让人费思量,想清楚,问明白:扶会怎么样?不扶又怎么样?

扶,是善良人性的闪现,是人道主义的要求,是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体现,也是我们所受的道德教育所倡导、鼓励的。但是,扶人是有风险的,弄不好会引火烧身,惹祸上门,遭被扶者或其家人讹诈,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不扶,见义不为,有难不帮,显得没人性,不人道,不符合道德要求,必然遭受道德的谴责和批判,而且自己也会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于心不忍,问心有愧,心怀不安。可见,不扶是不行的。

扶与不扶,确实很让人纠结,很让人为难。难就难在:一方面,我们的社会道德要求人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做好事,行善事,积美德,“老吾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必须去扶。另一方面,现在市场经济社会,人心已不古,好事再难做,社会缺乏起码的道德信任,受恩不思报,助人反遭讹,救人反被诬,出于明哲保身,保护自己,扶不得。

究竟扶还是不扶?还是民警说得好,“每个人都有父母,只要稍微换位思考一下,谁都会去扶的”。小品说:“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是的,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良知没了,信任丢了,就再也扶不起来了。

综上所述,尽管扶不扶很为难,很纠结,但公道自在人心,美德照亮世界。只要美德在,只要良知在,我们不能不扶,不能不行善,不能不助人。否则,如果老人倒了,人心倒了,再也无人去扶,这个社会就真的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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