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条款是不合法的,你放心吧。

二:一方违约,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违约方是否还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出租哗应当将押金返还给承租人。但双方协商时中以一个月的押金作为解除合同的补偿作为条件的,可以不返还。

三: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你的具体情况可参照以下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有以下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要支付违约金

1、关于员工辞职要违约金的问题,要看你们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

2、有违约金约定的,可以索要缴纳以后可以走人;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交辞职书;

4、至于你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顶替她的岗位,是你单方面的事情,和辞职员工走人无关。

五: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的问题

1.按你写的劳动合同没签这一条,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08年1月以后每个月发两倍的工资,满一年(已经过了09年1龚),公司还要签无固定期合同;

2.按最上面你写的两年协议,应该是应届生去的公司,那么一般协议法律是不支持的,也就是提前一个月交离职单,就可离开;如果有专门的培训又是大公司来的话,依法按你服务期服务时间折算扣除,举例,5000的违约金服务两年,已服务1.8年,则需缴纳0.2/2*5000=500元

3.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竞业补偿金的额度,但你签的劳动合同里是多少就是多少(你签了就生效别人也没办法),法律也有规定竞业限制上限2年(每个月都要给你补偿金)

4.公司辞退你的话,符合法律要求,且非你工作能力问题,

赔偿0.5倍(0.5年内),1倍(1年内),1.5倍(超过1年,不到1.5年)2倍(超过1.5年,不到2年)基数为上12个月所有收入(含加班费/奖金/各类通讯食宿补贴等,税前没扣保险的)之和/12 公司非法辞退还要*2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 再给1倍 ,基数为上个月所有收入(含加班费/奖金/各类通讯食宿补贴等,税前没扣保险的)

本人在世界500强企业(不方便说具体哪家)人力资源部工作多年,亲自裁员超过500人,每年集团裁员过五万人,应该可以帮到你。

六:提前终止合同是否需要交违约金

肯定不用,新法实施后老合同可以不重签,但与新法抵触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法律效力,自动失效。注意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其它的协议等。协议受民法调整。不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调整范围内。

只要你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30日后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单方面解除合同 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

你好,需要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守约方可以以实际损失作为违约金向违约方主张。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均属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是应该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减少。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九:请问在试用期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先要弄清楚,现在只是试用期偿不存在解除合同之说。正规的操作:试用期行将结束才签订正式合同,不知为何在试用期内就有正式合同?试用期内按正常状况双方都可以提交解除劳资关系,资方无权扣压劳方的任何人事关系资料。亦可能你的情况特殊,进一步的情况可咨询政府劳保部门。

十:解除合同后是否赔偿违约金

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另一种意见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被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因为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

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

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被违约方不能提出给付违约金的要求。另一种意见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被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合同解除后

违约责任条款

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

。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

2.不支持要求给付违约金与合同法立法目的不符。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在因违约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常常存在非违约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或者损失过小的情况。如果非违约方不能主张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合同就容易出现随时终止的危险。此时,违约方往往就会规避义务,主动表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以促使对方行使解除权。人总是趋利的动物,这只会导致更多的人因此违约,从自己的违约行为中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交易秩序将会处于极度不稳定之中。这显然与合同法目的是不相符的。而在诸如诉讼中的委托代理合同、技术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等以智力劳动成果为客体的合同中,代理人或开发人的损失总是难于计算的,如果不赋予他们违约金请求权,法律将失去维护公平原则的底线。

3.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支持被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可请求违约金。许多合同在诸如“如付款方无故解除合同,价款不退;收款方解除合同则应返还价款”,或者“如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给予对方违约金X元”等约定。按照意思自治的基本民法原则,只要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都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如果我们否决非违约方在此种纠纷中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的权利,显然妨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与民法的基本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4.我国的违约金制度是一种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制度。合同当事人在多数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是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填补。因此,非违约方向违约方主张的违约金并不是可期待利益,而只是待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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