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没有最新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监测

8.1 布点8.1.1 排气筒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按GB/T16157-1996执行。8.1.2 无组织排放监测的采样点(即监控点)数目和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方法,详见本标准附录C。8.2 采样时间和频次本标准规定的三项指标,均指任何1小时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故在采样时应做到:8.2.1 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8.2.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采样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小时采样计平均值;若浓度偏低,需要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若分析方法灵敏度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实行等时间间隔采样,采集4个样品计平均值。8.2.3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小时,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大于1小时,则应在排放时段内按8.2.1的要求采样。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按需要设置的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上述要求限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8.3 监测工况要求8.3.1 在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性监测中,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当时的运行工况相同,排污单位的人员和实施监测的人员都不应任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8.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8.4 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8.4.1 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定执行。8.4.2 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按GB/T16157-1996和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定的分析方法有关部分执行。8.5 排气量的测定排气量的测定应与排放浓度的采样监测同步进行,排气量的测定方法按GB/T 16157-1996执行。

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之后有新版本吗

国家标准官方网站查到:

标准号:GB 16297-1996

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1996-04-12 实施日期:1997-01-01 作废日期:无

也就是这个标准目前还是1996版的,没有新版本。

四: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4版

国家标准官方网站查到:

标准号:GB 16297-1996

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1996-04-12 实施日期:1997-01-01 作废日期:无

也就是这个标准目前还是1996版的,没有2004这个版本。

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之后有新版本吗

经国家标准官方网站查询:GB16297-1996已经作废,被GB 20426-2006部分;GB 26131-2010部分;GB 25464-2010部分;GB 25465-2010部分;GB 25466-2010部分;GB 25467-2010部分;GB 25468-2010部分;GB 26132-2010部分;GB 26451-2011部分;GB 28661-2012部分;GB 28662-2012部分;GB 28663-2012部分;GB 30770-2014部分代替。

见下截屏:

六:《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l-1996是否最新标准;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l-1996目前在使用,但各个行业均有新标准颁布,就钢铁行业来说颁布了GB 28662-201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2-10-1实施后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可替代以往标准的相关规定。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实施。

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指标体系

本标准设置下列三项指标:4.1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2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4.3 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污染物,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该指标按照本标准第9.2条的规定执行。5 排放速率标准分级本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现有污染源分为一、二、三级,新污染源分为二、三级。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即:位于一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一类区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位于二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三级标准。

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没有最新标准

目前在实施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抚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 GB 16297-1996    1997-01-01实施)

但是有不少规定了专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kjs.mep.gov.cn/...32.htm

九: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哪几级?谁知道哇。。。

大气污染物排放顶准有三级,功能区上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详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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