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关于不得扣除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二:销售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楼主: 你好! 不是销售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而是指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吧,
一般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的15%以内可以税前扣除。
三: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你的提问是所得税改革前的问题,即执行所得税暂行条鸡,有个税前扣除限额标准,分二个档次扣除,规定是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 1500万元(含 1500万元)以下的5‰;1500万元以上的3‰
2008年改为所得税法,规定是: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四: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更详细的标准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节 扣 除
五:税前扣除的政策法规
一、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通知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第三条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第四条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必须按税收法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第六条 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一)贿赂等非法支出;(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第七条 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第二章 成本和费用第八条 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第九条 纳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第十条 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第十一条 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余下全文>>
六:哪些管理费用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不受税法限制
哪些管理费用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不受税法限制:
除了广告费、招待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之外的管理费用,都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不受税法限制:
办公用品没有限制,是每年做多少都行的。
七: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哗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更详细的标准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节 扣 除
八: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标准是什么?
旧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实际发放工资高于计税工资的,按计税工资的2%扣除...
九: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税前扣除比例
没有扣除比例,但是交通费必须有报销凭证(自制)。通讯费的发票如果是单位的,可以全额扣除,如果是个人的,工资单上必须有这个人,扣除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办公费发票必须有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