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防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现代国防是传统国防的继承和发展,其基本特征是:1、是综合国力的抗衡
定义:综合国力是一个国家基于自然环境、人口、资源、经济,科技,军事、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所具有的综合实力的统称。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衡量一个国家的国力,要综合地看,全面地看。江泽民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说:“现代国际间的竞争,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这些精辟论述,充分说明了我国领导人对综合国力研究的高度重视。
关于综合国力的测算方法,70年代美国学者克莱因博士在《世界各国国力评估》(1975年)、《1977年世界国力评估——列强策略游动演算书》(1977年)和《80年代的世界权力趋势及美国对外政策》(1981年)三本书中提出了一个评估国力的公式“国力方程”,并对世界各国国力进行定量分析和比较。
克莱因方程:P=(C+E+D) ×(S+W)
式中P表示综合国力1000分;C表示基本体积(人口加领土)100分;E表示经济实力200分;D表示军事实力200分;S表示战略目标1分;W表示追求国家战略的意志1分。
按此方程。可算出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得分。下列表中是克莱因方程计算的77个国家国力排序,表中搜集使用的材料只用了1978年的数据。后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王涌芬等课题组《世界主要国家综合国力比较研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又用了1990年数据作了补充计算,结果排序如下表:(见表)
在当代和未来的国际事务中,综合国力反映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自由行动和影响国际事务的综合能力,也标志一个国家盛衰与发展的程度。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为未来世纪能抢占战略优势、增强本国的综合国力而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在这场以增强综合国力为主战场的“战争”中,谁能抢占到战略“制高点”,谁就可能在战略上更占优势,政治上更加独立,经济上更加发达,军事上更加强盛,就能胜利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是多种斗争手段的角逐
现代国防斗争不仅以武力为基础,而且通过非武力的斗争形式进行抗衡,如政治的、经济的、科技外交的等等手段,以达到限制和削弱对手,实现自身国防的目的。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武器的破坏力、杀伤力日益增大,人们必顷审慎地对待武力形式而更多地采用非武力的手段。
战争
6、付出代价是否值得 不值
5、使用暴力能否取胜 否 维
4、军事威慑是否有效 有 持
3、有无非军事解决的办法 有 和
2、利益矛盾的程度 小 平
1、有无利益矛盾 无
因此,以武力为后盾,通过非武力手段进行较量的威慑形式被普遍采用。不战而屈人之兵,成为历代兵家追求的最高境界。
例1:弦高犒师。公元前627年,郑国商人弦高经商路过滑国(今河南偃师东南),遇见偷袭郑国的秦军。为救国难,他假托君命,以12头犒劳秦军,使其以为郑国有准备而退兵。
例2:诸葛亮的“空城计”。
例3:辽沈战役中北平的和平解放。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要旨是运用实力影响对手,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其不敢贸然动武。在制止战争中,“显示”武力比使用武力有更大的意义。威慑理论和实践的出现及其多样化的运用,使现代国防的斗争更为激烈。
3、是“消耗型”国防向“增殖型”国防转变的竞争
所谓增殖型国防,是相对传统意义上单纯消费性的社会部门而言的。国家在利用国防系统的整体发展过程中,除了完善提高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第一职能,并产生第一社会效益外,还能在较大范围内的各个层次上,对国防经济、政治、科技等方面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直接或间接的其它效......余下全文>>
二:行政问责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责任有四个特征:一是义务性。行政权从一开始产生,就是以国家管理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服务于民众利益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义务。因此,义务性是行政责任的根本特征。二是国家性。行政责任是一种国家责任。陈晋耽教授认为,行政是国家和社会的第一责任,行政在整个国家机关活动中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行政是国家机器的心脏,是国家机器运转的发动机。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的是国家权力,是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为防止行政权的异化,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组织规则等进行。如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违法造成了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国家性是行政责任的基本特征。三是惩治性。行政责任是一种监控手段和制裁措施。民主政治的实质是责任政治,为了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施行政行为,损害国家或公民的利益,必须建立明确的行政责任制度对行政权加以监督、控制,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加以制裁。四是法定性。行政责任的承担必须依法进行。具体来说,在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上,一般应以直接责任为主,间接责任次之;在组织责任与个人责任上,一般应以组织责任为主,个人责任次之;在下级责任与上级责任上,一般应以下级责任为主,上级责任次之;在主管责任与监管责任上,一般应以主管责任为主,监管责任次之。
三:教育政策的基本特征是
一、政治性和原则性
政治性是教育政策的根本特征,直接反映制定政策的主体自身的利益和要求。
原则性是指教育政策的内容必须鲜明地体现政党和国家利益的政治意图,它规定人们应做什么,不应
做什么,提倡或鼓励什么。
二、目的性和可行性
教育政策是人们根据一定的需要而制定出来的,是人们主观意识的体现和主动能动性的产物,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明确的目的性是教育政策的基本特征,没有目的性的教育政策是不存在。要使教育政策的目的性变成现实,就要同时考虑教育政策的可行性。
三、稳定性和间断性
教育政策一经制定公布,在其有效的时间、空间范围内相对的保持不变。
四、合法性和权威性
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依据宪法的授权,为实现人民的教育意志而制定的教育准则。
党和国家行为的合宪性决定了它们所颁布的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以及由此而具有的权威性。
五、系统性和多功能性
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决定了教育政策所指引的行动必然要牵扯到教育事业的各个方面,从而决定了教育政策的功能必定是多方面的,而不是单一零散的。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特征: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容性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精准提炼与简明概括,汲取了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从来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而是人类几千年文明成果的积淀和升华,具有普世性的价值,反映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共同成果和基本规律,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人类文明思想库的宝贵财富,社会主义不应该拒绝普世性价值,而必须加以大胆吸收和利用。从历史发展来看,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登上历史舞台,本身就是在吸收借鉴包括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在内的人类一切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方面,“三个倡导”以自信的气度明确了如“民主、自由、平等”等非西方独有、属人类共有的成果,另一方面,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追求的基本价值准则,中国共产党人用中国的经验和实践去界定和发展这些价值理念,使其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在全球化的视野下,从历史与现实的高度,从人类文明的广阔视角来审视和提炼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理论追求。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科学概括,实现了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追求、个人价值准则的有机统一。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和共同信仰。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内涵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涵盖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也包含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精神和价值方面的探索成果。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概括,凝结了传统美德中的最重要的道德要求和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勤俭廉政”、“克己奉公”、“仁爱孝悌”、“仁义礼智信”等精华,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民富国强”、“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等目标,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思想内容,反映了我们国家、民族的文化积淀和思想结晶,展示了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改革实践的高度自觉和自信,具有鲜明的中国实践特色、民族特色和理论特色。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人们为之奋斗的美好前景与指向,激励着人们奋勇前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中国正在快速崛起,一些西方国家总是把中国的发展认为是对西方的价值理念、制度模式的挑战,加大了对中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只有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的增强还远远不够,必须发展出能为全民所认同和接受的价值体系,凝聚民心、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建设文化强国,提高文化软实力,必须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旗帜,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文化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理论支撑、理想支撑、道德支撑作用,发挥其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余下全文>>
五:中国古代史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治史是重要的国家行为,由国家任命的太史令、著作郎、起居郎等史官和专门设置的修史局、史馆总负其责。
(2)治史的目的,是维护和强化国家的统治秩序。(安邦治国的手段)
(3)修史所关注的内容,主要是关系王朝兴亡盛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
(4)修史所使用的方法,岁一直倡导“据事直书”,反对“曲笔”,但是,仍以君王为代表的国家利益,仍以君王的利益为是非标准。
六:核心利益的特征
第一,次序优先。国家核心利益一般处于国家利益排序中的优先位置,包括重要利益和一般利益在内的非核心利益只能位居核心利益之后。由于对国家的重要意义的不同,任何国家总是把维护核心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为了确保核心利益不受损害,在特定的情势下,国家可以不惜牺牲一般利益甚至重要利益。在资源投入上,国家的战略资源往往首先被投入在核心利益的维护上,对重要利益和一般利益的资源投入要以确保核心利益为前提。比如,为了确保国家的生存,任何国家都会将维护领土主权放在优先位置,不会为了谋求局部的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一般利益而置领土主权于不顾。为了捍卫国家的领土主权不受侵犯,所有国家都会把国防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即便是实力有限的小国,也会尽可能利用自身的各种政治、经济和外交资源,努力构建与己有利的地区力量对比态势,塑造有利于实现自身安全的外部环境。 第二,关系全局。核心利益是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利益,它在国家利益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统领地位。核心利益的实现将有助于国家非核心利益的实现,一旦核心利益遭受严重侵害,国家的非核心利益的维护也就失去了保障。比如国家的政治独立属于核心利益,一国如果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而成为他国的附庸,在处理内外事务中看他国的眼色行事,依据他国的利益要求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不仅会直接损害国家的尊严,而且也会导致其自身国家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的受损。第三,不容妥协。与一般国家利益不同,核心利益一般都是不容争议、不容妥协、不容干涉的利益。任何负责任的政府在维护核心利益时一般都会立场坚定,不以损害核心利益委曲求全。对待任何损害核心利益的行为,国家都会全力加以抵制和反抗。核心利益之所以具有上述特征,是因为其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绝对排他性和主体单一性。比如,一块领土要么属于A国,要么属于B国,不存在同属于A国和B国的领土。对某一具体国家而言,如果该领土被迫遭受外力的强制分割,国家的领土不再完整,国家的主权行使也就失去了完整性。由于国家不可能与他国分享领土主权,无论是A国还是B国都会追求对该领土控制的绝对排他性。在这一问题上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其性质只能是零和博弈。第四,面临威胁。通常,一个国家的利益所涵盖内容十分广泛,国家不可能将所有的重大利益都一一列举出来,而只是将那些面临威胁的重大利益界定为国家核心利益。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为了把那些遭受威胁的利益放在突出的位置,以便使之在战略上得到足够的重视,尽可能动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以有效维护,让这些重大利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将遭受威胁的重大利益界定为核心利益,也是为了对内对外作出郑重的政治宣示,对可能挑战核心利益的国家或政治势力发出警告或威慑,以免遭受报复性惩罚。 当代中国的核心利益:第一,维护基本制度和国家安全;第二,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如台湾问题、西藏问题、新疆问题 、钓鱼岛等是中国的核心利益所在;第三,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中国白皮书界定的中国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