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一:如何编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编好投标文件要有清楚的工作思路,要对编制投标文件的关键问题做出认真的思考。 树立认真解读采购文件的意识 采购文件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须的文件。按照采购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这些采购文件都阐明了采购人所需要购买货物和服务、工程的性质、数量等方面的要求,提出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通报采购程序、评审办法,并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等内容。 采购文件既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因此,认真解读采购文件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至关重要,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中的基础。 解读采购文件时应把握的要点 仔细阅读,全面理解吃透文件。看采购文件要认真细致、一字不漏,采购文件一般包括公告或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和项目需求等项内容,对这些内容要全部的了解和掌握。切忌只注意重点而忽略一般,出现对采购文件要求上的缺项漏项;切忌理解上的错误,出现所问非所答;切忌不具备资格资质投标,出现就意味着投标无效。 认真研究文件,摸清要求及意图。例如:从技术指标和服务等项目需求的要求上,了解采购人要买什么?从资格资质条件的要求上,分析采购人追求的提供货物和服务供应者的实力、信誉得等方面的层次;在采用的“评标办法”上,窥测采购人对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需求档次;在投标保证金的数量上,找寻采购项目规模的线索等。这些对供应商在制定投标策略和投标方案时,都十分有现实意义。 及时发现问题,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采购文件中出现表述不清楚、模糊及容易引起歧义、漏洞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做出解答、澄清和修改,防止出现自己对采购文件的理解造成投标失误发生;发现采购文件中出现“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或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保护供应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做,也有利于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运行。 研究评标办法,确定投标策略。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所采用的“评标办法”往往反映出采购人所要采购的产品的档次定位、采购人的意图。这对投标人研究投标策略,制定自己的投标方案很重要。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时,采购人对购买的货物、服务更注重考虑其最大程度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综合评分法时,采购单位引入权值的方法,使评标结果更具科学性,采购结果更具综合性;采取“性价比法”时,采购人对购买的货物更注重考虑其使用价值,体现“物有所值”。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了解潜在竞争对手情况。在此基础上,从技术、商务等方面确定投标策略。 投标文件要体现企业实力和形象 高水平的投标文件是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供应商在产品、服务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高水平的投标文件,是在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着投标活动的成败。 投标文件内容要完整。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产品的方案及详细介绍、技术和商务方面与招标文件的偏离表、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应做出相应的回答,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必须做出符合要求的回答。特别是“评标办法”中提出的对投标文件初审的“资格性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一个也不能少,都要符合要求。 多提供说明自己优势的证明。例如:能说明投标人的技术优于招标人的......余下全文>>

二:政府采购怎么下标书

一班性招标文件是要购买的,

部分省市的采购中心会把招标文件上传上网,

你只要进入到该采购中心网站(转载的网站,一般不会有文件下载),找到对应的采购公告,在附件处下载就可以了。

(PS:仔细查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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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中,招标文件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哪些方面

(1)招标人须知.这是招标文件中反映招标人的招标意图,每个条款都是投标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规则的说明.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技术规格.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指招标项目在技术、质量方面的标准,如一定的大小、轻重、体积、精密度、性能等.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的确定,往往是招标能否具有竞争性,达到预期目的的技术制约因素.因此,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都普遍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法定标准.本条第2款规定“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实质上就是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有法定公认标准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技术规格时应予遵循、采用,不得另搞一套.

(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报价是招标人评标时衡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事先提出报价的具体要求及计算方法.如在货物招标时,国外的货物一般应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目的地的价格(CIP),国内的现货或制造或组装的货物,包括以前进口的货物报出厂价(Exworks)(出厂价或货架交货价).如果要求招标人承担内陆运输、安装、调试或其他类似服务的话,比如供货与安装合同,还应要求投标人对这些服务另外提出报价.在工程招标时,一般应要求招标人报完成工程的各项单价和一揽子价格,该价格中应包括全部的关税和其他税.招标文件中应说明招标价格是固定不变的,或是采取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中还应列明投标价格的一种或几种货币.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只能采用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标准和方法,不得另定.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在招标投标程序中,如果投标人投标后擅自撤回招标,或者投标被接受后由于投标人的过错而不能缔结合同,那么招标人就可能遭受损失(如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和招标推迟而造成的损失等).因此,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保证金或形式的担保(如抵押、保证等),以防止投标投标人违约,并在投标人违约时得到裣.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信用证、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保函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宜太高,现实操作中一般不越过投标总价的2%,以免影响投标人的积极性.中标人确定后,对落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他们.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12)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明将要完成的工程范围、供货的范围、招标人与中标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除一般合同条款之外,合同中还应包括招标项目的特殊合同条款.《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还规定,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这个规定,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招标人不得把作为招标项目组成部分的标段划得过小.标段划分太小,一方面不利于那些经营规模大、技术力量且经验丰富的承包商投标,另一方面会使招标达不到“物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保持合理的工期,工期过短,容易发生偷工减料、粗制乱造,基础设施应具备的条件得不到保证.因此,在需要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时,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政府采购中,采购文件和招标文件有什么区别?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2、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5、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6、废偿的原因;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因为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此外,招标文件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准备招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采购的质量和进度。

五: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如果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怎么办

依据投标法规定,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

六: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服务都需要招标,投标文件吗

可以的

主要是看这个项目是 怎么个具体情况 楼主没提供具体招标项目介绍所以不好回答

我给你说个一般情况吧

例如:简单装饰装修工程类(非建筑工程招投标),洁具是货物,装饰装修是工程 那么在一个招标文件里会出现两个标段 01品目、02品目

这个具体看招标机构或政府采购中心的文件 兼头兼中或兼投不兼中

如有其它问题请追加!

七: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程序

第一章 招 标

第一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政府采购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机关为招标人。 第二条 招标人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 机构)招标的,招标人应与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并 报同级 政府采购管理及机关(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招标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招标委托书; (二)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 招标人全权代表的授权书; (四) 标的品目表; (五) 标的的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 (六) 定标程序; (七) 代理费用。 第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下 同)必须在《中国财经报》上发布招标通告,同时也可在省 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 布。 第四条 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二) 标的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五)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六) 开标地点和时间; (七)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 (一) 投标邀请函;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四) 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方法; (五) 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 (六) 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七)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八) 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 (九) 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十)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 (十一)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前款第(七)项所列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由省级以上政府采 购管理机关另行规定。 第六条 招标文件中应针对标的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以下 评标方法: (一) 打分法。即由招标人制定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 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加权分值;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 别对每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汇总 计算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给出每个投标人的分 值。 (二) 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指所有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此种办法一般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他物品关联度 不强的招标。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 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

,评标委 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期 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 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人不能中标。评标委员会可将第二个 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报价最低的投标。如第二个投标人 有上述情形,则依此类推。 招标人也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方法,包括寿命周期成本评 标法、 成本折算法等, 或者将两种以上的评标办法综合使用。 第七条 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 管理机关备案。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收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 日内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刊登招标通告或发出投标邀请 函。 第八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 倾向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 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的答疑会。 第十条 开标前,招标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 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的知......余下全文>>

八: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备进行质疑(中标人投标文件未公开),对否涉嫌违规。 15分

投诉的人一般不会直接说出具体内容,比如他会提出对中标人的设备方面进行质疑,怀疑中标人在这方面不符合,那么招标人接到质疑后会复核,其实他能知道哪里有问题,说明招标人也在帮他了这样也就顺理成章了;另外,国内某些地方为了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在招标结果发布的时候要将中标候选人参与投标的部分详细资料一并公布,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九:谁知道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不一致该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复杂,只是由这个答案引发的思考耐人寻味了。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12号令)第19条第2款: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30号令)第53条: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18号令)第41条: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很显然,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有所不同,货物、服务、工程三类招标项目各有各的处理办法。

先说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18号令)规定的很清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呢?对不起,18号令只管货物和服务不管工程的事,回过头再查《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你看这绕的,明明都是政府采购,同样的问题,货物和服务项目要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工程项目却得烦劳我们的评委们认认真真的戴上老花镜,按动计算器来核算一下,单价之和是多少。

再说非政府采购。

其实也不用多说了,非政府采购项目无论货物、工程还是服务均得以投标文件中的单价为准来核算。

下面,老雷的问题来了:

在投标明细报价,少则几页,多则几十页的情形下,有多少评委有耐心仔细去逐项计算。是不是视开标情况,自己再自行决定要不要跟评标委员会报告:

报告老师,俺的这个地方写错了!

四、写到这里,禁不住又想起谷辽海律师合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成为《公共采购法》的主张了,对谷律师的很多观点,老雷并不认同,如社会代理机构一定唯采购人是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就一定中立公正等等,但《公共采购法》的立法观点,我却是举双手赞成的。招标实践中,仅仅一个小小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不一致就引发不同的处理方式,何况其他更复杂的问题呢。

十:政府采购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中国公共采购网,全国各地的采购信息都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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