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什么
这是一个总称,具体有很多,常用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海、《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等。
总之,各种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含有消防内容都能算是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
4、《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1990;
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9;
7、《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1;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0-2001;
10、《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J140-2005;
1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00;
1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3-97;
1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1999;
17、《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8、《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1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2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础》GB50156-2006;
2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22、《消防通讯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23、《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2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2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26、《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建标[2006]42号;
27、《石油库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30、《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3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三: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技术标准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注:九个分委员会为:①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②固定灭火系统;③灭火剂;④消防车、泵;⑤消防器具、配件;⑥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⑦防火材料;⑧建筑构件耐火性能;⑨消防管理。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定,经建设部批准后,作为国家标准(GB),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另外,还有由公安部消防局与有关方面共同制订的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许多专项设计规范。
四:消防技术标准GB什么意思
国家标准 国标 GB
五:我国现代消防技术标准
1、最近清剿火灾隐患,全国都很严厉,处罚的厉害 2、对你来说,处罚的是重了些,但罚款并不违反规定。 3、建议你立即整改,并与消防沟通一下,争取少罚款吧。
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哪些
只要在城市里,几乎没有不需要消防设计的。最起码消防给水系统是需要设计的。具体请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GB 50偿45-1995 (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七:建设工程的消防什么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8年4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第九条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余下全文>>
八: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项目竣工时,需不需要经公安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我国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十:谁有《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2015版》的电子版呢?我想要,谢谢
只有2007年版的,可以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