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有效期

一:行政许可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的,视为准予延期。

二:行政许可证未注明有效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流通证上有截止日期 去办证部门需要什么手续 问一下 因为一年一个变化

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规定有何规定及其期限怎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

①顶的许可证在许可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至第九天里,处于无效状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就自然失效了,不再有相关的效力。

②行政许可机关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第一天再作出准予延续许可的决定,这本身是违法行为。该决定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前作出。

此外,甲在许可证期限届满的当天申请延续,行政机关应该当场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延续的决定。

五:请问 审核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的有效期怎么填? 行政许可文件 就是直接把 经营范围誊抄上去吗?

行政许可有效期 是许可证的有效期

比如 卖食品的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卖保健品的有保健品经营许可证

没有的特殊许可的就不用管那项直接下一步

六:行政许可有效期有啥规定,一般是许可多久

这个要看你具体的许可内容,一般的话,许可证都有。没有一定期限,大都不会太久,到期前30日内可申请续签!

七: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

视为(

准予延续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供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用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过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八:《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该法有关条款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法律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有关条款规定的期限内。

九: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多少日

①甲的许可证在许可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至第九天里,处于无效状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就自然失效了,不再有相关的效力。 ②行政许可机关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第一天再作出准予延续许可的决定,这本身是违法行为。该决定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前作出。 此外,甲在许可证期限届满的当天申请延续,行政机关应该当场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延续的决定。

十: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由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见,或者加贴、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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