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一:我国土地资源现状?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征包括以下方面:

(1)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少 中国国土地面积144亿亩。其中,耕地约20亿亩,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9%;林地18.7亿亩,占13.92%;草地43亿亩,占29.9%;城市、工矿、交通用地12亿亩,占8.3%;内陆水域4.3亿亩,占2.9%;宜农宜林荒地约19.3亿亩,占13.4%。

我国耕地面积居世界第4位,林地居第8位,草地居第2位,但人均占有量很低。世界人均耕地0.37公顷,我国人均仅0.1公顷,人均草地世界平均为0.76公顷,我国为0.35公顷。发达国家1公顷耕地负担1.8人,发展中国家负担4人,我国则需负担8人,其压力之大可见一斑,尽管我国已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温饱问题,但也应注意到,我国非农业用地逐年增加,人均耕地将逐年减少,土地的人口压力将愈来愈大。

(2)类型多样、区域差异显著 我国地跨赤道带、热带、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和寒温带,其中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合计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1.7%,温度条件比较优越。从东到西又可分为湿润地区(占土地面积32.2%)、半湿润地区(占17.8%)、半干旱地区(占19.2%)、干旱地区(占30.8%)。又由于地形条件复杂,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等各类地形交错分布,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土地资源类型,区域差异明显,为综合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难以开发利用和质量不高的土地比例较大 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土地是难以开发利用的。在全国国土总面积中,沙漠占7.4%,戈壁占5.9%,石质裸岩占4.8%,冰川与永久积雪占0.5%,加上居民点、道路占用的8.3%,全国不能供农林牧业利用的土地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6.9%。

此外,还有一部分土地质量较差。在现有耕地中,涝洼地占4.0%钉盐碱地占6.7%,水土流失地占6.7%,红壤低产地占12%,次生潜育性水稻土为6.7%,各类低产地合计5.4亿亩。从草场资源看,年降水量在250mm以下的荒漠、半荒漠草场有9亿亩,分布在青藏高原的高寒草场约有20亿亩,草质差、产草量低,约需60—70亩,甚至100亩草地才能养1只羊,利用价值低。全国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每公顷只有79m3,为世界平均110m3的71.8%。

二:土地利用规划中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是自然客观条件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在受到地理自然因素制约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改造利用行为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不同的社会需求以及不同的生产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改变并形成新的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对规划区域内现实土地资源的特点,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利用程度、利用效果及存在问题作出的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只有深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才能发现问题,作出合乎当地实际的规划。因此,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对土地利用现状作深入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资料,找出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方法 土地资源质量调查的方法分别是什么?方法,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以县为单位,查清村和农、林、牧、渔场,居民点及其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界线,查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概念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一定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或流域)为单位,查清区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为省级、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土地资源调查中最为基础的调查(天诚国土)。

五:我国土地利用现状的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满足当前和今后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造成土地基本信息“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于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问题,对于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乃至国家宏观管理和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述评:从国家标准的高度提升我国土地管理水平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王立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一次历史性突破。迈出这一步,为今后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提供了技术保障,对于国家掌握真实的土地资源数据、全面摸清土地资源利用家底、为国土资源科学化管理乃至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实行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在发达国家已成惯例。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国土、农业、林业、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分别建立了不同的土地调查、统计分类体系,分类内涵、体系、口径不同,对同一地类的认定、调查、统计结果往往相差很大,造成土地调查统计重复、数出多门、数据矛盾。土地分类标准不统一,一方面严重制约了国土资源统一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也导致国家难以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给国家宏观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利用状况日益复杂,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资源数据,成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关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意味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今后这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全国各部门,各专业,各省、区、市,各企业,各单位都应遵守这套标准,为国家科学规划和决策提供更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从某种角度看,土地利用现状也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化、标准化,是人们对土地资源认识深化的表现,是利用土地资源造福人类社会水平提高的表现。科学严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关系到土地利用类型结构的优化以及土地资源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综合发挥。各地各部门要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化,开启我国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的新纪元。

六:土地资源的资源现状

土壤的水蚀和风蚀现象严重。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为356万平方千米,其中水力侵蚀面积为165万平方千米,风力侵蚀面积为191万平方千米。中国每年表土流失量在50亿吨以上,居世界之首。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治理了水土流失面积53万平方千米。1.据《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量测结果,在现有耕地中,质量好的一等耕地约占全国总耕地的41.6%;对农业利用有一定限制、质量中等的二等耕地面积约占34.5%;对农业利用有较大限制、质量差的三等耕地约占20.3%,不宜农用而需退耕者3.3%。据统计资料推算,如果以播种面积(统计数字)亩产150千克为一个台阶计算,那末150千克以下的低产田占21.0%,高于300千克的高产田占22.5%,150—300千克的中产田则占56.5%。由此可得以下几点结论: 2.全国农用后备土地资源约5亿亩,按其质量评价,其中一等荒地仅占3.1%,二等荒地占49%,三等荒地占47.9%,包括盐碱地、沼泽地、红黄壤山丘、高寒地、干旱地和沿海滩涂等。且大多地处边远,交通不便,开垦所需投资较大,要经大力改造后才能使用。宜农荒地主要分布在35°N以北地区,以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东北山区的山间谷地及山前丘陵,内蒙古东部,河西走廊,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伊犁河流域等,这些地区的荒地面积约占全国荒地面积的80%。宜农荒地既可以开垦用于农耕,也适于发展牧业与林业,必须因地制宜,合理利用,以免引起农、林、牧争地的矛盾。宜农荒地中约有40%为天然草地,主要适于开垦种植饲草饲料,将天然草地转变为人工牧草地。另外,约有16—20%的宜农荒地分布在南方各省山丘地区,主要适宜发展木本油料和茶、桔等作物。3.中国西部牧区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一半,但草原牧区土地生产力低,平均每亩草场仅产肉0.15千克。如以牧草加上农作物秸杆,农副产品的剩余部分作为饲料量计算,则西部的饲料量仅占全国的11%,产肉量占4.9%。西部牧区草场不仅生产力低,而且普遍过牧超载,导致草原退化与土地沙化。因此,草原牧区当前不宜大幅度增加载畜量,而应休养生息,严格地控制牲畜数量。饲草资源开发潜力,一是加强草原管理,使4亿亩退化草场恢复到原有生产水平,估计每亩可增产干牧草30千克;二是改良草场,建设人工、半人工草场,通过开辟水源,消除毒草,建立科学的放牧管理制度,规定合理的载畜量;三是开发缺水草场。据调查,全国牧区约有3—4.5亿亩缺水草场,平均利用率仅有30—40%,经过开发水源,可扩大利用率;四是合理开发利用南方草山草坡,南方山地草场牧草生长期长,产量高,利用不到20%,具有很大潜力。4.中国林业用地为37亿亩,其中森林面积为18.7亿亩。森林中中幼林占10亿亩左右。据林业部资料,目前有21个林业局可采森林资源已基本枯竭,按现有生产水平继续下去,到本世纪末将有近70%的林业局可采森林将全部采完,而南方集体林区乱砍滥伐更为严重,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无论从保护生态环境,还是供给木材角度看,对林业建设与林地布局都有必要进行战略调整。即在继续搞好平原、城市绿化和三北防护林体系的同时,把林业建设的战略重点尽快转向山区。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山区面积大,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角度,需要如此;而且由于山区多属江河上游,或是平原农区屏障,对于从总体上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庇护农田、草场,都至关重要。从全国土地资源特点分析,东北、西南两个老林区恢复资源需时较长,应抓紧筹建新的林区。要重视南方亚热带山丘的开发,那里山丘面积占土地面积的80%,近 2/3为海拔1000以下的低山丘陵,热量丰富......余下全文>>

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的取费依据或经费预算标准。 10分

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 [2006]38 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X 府厅字[2007]XX 号)

(3)文件中“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费用上给予保证”的要求。

(4)调查所需经费按照中央、省、市、县(区)财政事权分离 的原则

(5)以各级政府承担调查的工作量为依据

(6)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经费列入各级财 政预算

经费预算编制采用的计算依据:

(1)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编制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预 算及说明》;

(2)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2007 年编制的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本综合预算标准》;

(3)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1999 年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 额》;

(4)部分采用了近年来土地变更调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各项工作经费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1.准备经费。(1)标准化建设费用 (2)技术准备费用 (3)调查资料图件购置费 (4)田埂系数复查费 (5)行政界恭、面积复核及控制面积复查费 (6)图幅理论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制作复查费

2.土地调查经费。(1)农村土地调查经费 平均按600~800 元/平方公里计算, (2)城镇土地调查经费 按6~8 万元/平方公里计算。 (3)基本农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经费 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经费,用于调查基本农田的数 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基 本农田数据库。 (4)各类专项用地统计调查经费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城以下乡镇、村庄 采用1:2000 比例尺地籍调查。到2009 年上半年不能完成城镇和村庄 地籍调查的,通过统计调查,获得各类专项用地面积。 (5)开发园区调查主要是对开发园区的位置、界线、面积、用 途进行调查。查清其内部各类土地的地类、权属、面积、分布等数据, 并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包括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 5 务用地、住宅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开发园区调查经费可参照 1:500 比例尺地籍调查经费 6~8 万元 /km^2计算。

八:国家土地资源调查报告?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同意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林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准确的人口和土地数据资料,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订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人口已经查清,而土地的家底还不完全清楚。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林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家底不清,现有耕地面积不实,草地、水面和各项建设用地也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很不适应,亟需

进一步把土地资源查清。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们没有作过全面的土地资源调查。一九五八年进行的土壤普查,主要查了耕地土壤,没有量算土地面积。一九七九年春,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通过土壤普查,基本查清了土壤类型及其理化性状和障碍因素,为做好土地评价、农业区划,调整农业结构和农业

布局,以及开展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等提供了重要资料。

与此同时,有一千一百八十个县(旗)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这些调查,由于受条件的限制,多为较大面积的概查,大队(村)或更小单位的土地使用情况尚未查清,不能更换现在不实的耕地统计数据,不能满足以大队(村)为单位建立土地统计、登记制度的要求,更不能满足当

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下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发展生产的要求。至于土地评价分等工作也还尚未进行。

为了摸索土地利用现状详查的经验,一九八二年全国在农区、牧区、城市效区和丘陵山区分别选择了九个不同类型的县(旗、区),采用更大比例尺图件进行了详查试点;少数省、市亦进行了一些详查工作。详查结果表明:耕地、草地、水域等面积普遍不实,林地资源最近几年也有变

化,很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统一的详查。

这次开展土地资源详查,总的要求是:全面查清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详查工作拟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到一九八五年底,全国各县(旗)除个别边远地区外,要善始善终地完成县级第二次土壤普查,并根据条件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或详查

,全国汇总出比较接近实际的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据。第二步,到一九九0年,除完成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汇总外,各地都要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开展土地评价,汇总出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应根据全国总的进度要求,制订具体方案。详查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力量,以专业队伍为骨干,采用航空遥感技术为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技术规程进行调查、验收。国营农、林、牧、渔场(包括部队和侨务、司法等

部门所属各场)的土地资源调查,也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部署,分头办理,按期完成。

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应和土壤普查统一部署,妥善安排,结合进行。对已有的土壤普查等成果要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浪费。在人力、物力和财力许可范围内,力求一查多用。详查成果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查实大队(村)和农、林、牧、渔场生产队(或分场)等基层单位的土地面积,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二)满足社队和国营农、林、牧、渔场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因地制宜组织农、林、牧、副、渔生产,实行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的要求;

(三)满足制订国民经济计划、......余下全文>>

九:浙江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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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文 号:浙土资发[2005]81号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24日

生效日期:2005年10月24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省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历来十分突出。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如何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各地按规划用地、计划用地、依法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用地和合理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的行为,是当前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城镇各类建设用地的扩展情况,对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立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方法

(一)主要目标

通过对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的定期监测,查清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扩展情况,为制定政策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对全省重点县(市、区)建设用地扩展、基本农田保护等情况的定期监测,查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以及违法用地情况,复核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检验基本农田保护、查处违法用地提供翔实、准确、现势的基础资料。

(二)监测任务

1、监测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展

每2—3年对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监测一次。通过定期监测,查清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展情况,为从宏观层面掌握建设用地规模扩展情况以及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每年对5—10个县(市、区)建设用地规模扩展和农用地转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通过监测,监督检查各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

3、监测耕地保护情况

通过监测现有基本农田的总量和计划情况,监测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情况,监督各地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4、监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通过监测年度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以及新增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情况,监督检查各地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情况。

5、辅助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执法检查

通过监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占用农用地情况,辅助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对违法用地进行执法检查。

(三)监测方法

1、利用SPOT4卫星影像数据,通过内业遥感影像处理、外业实地核实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对比分析相结合,对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余下全文>>

十:土地资源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资源调查是为了查清某一国家、某一地区的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等进行的有目的的、系统的、科学的量测、分析和评价等调查登记工作。土地资源调查的目的:为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布局、制定农业区划和土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并为进行科学的土地管理创造条件。土地资源调查的主要内容:土地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生产水平和土地权属等。土地资源调查按目的和任务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1. 以反映土地类型为主的土地类型调查;2. 以反映土地利用状况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3. 以反映土地适宜性和限制性为主的土地资源质量调查;4. 以反映土地潜在资源的土地潜在资源调查;5. 以反映土地权属的地籍调查等。(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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