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专项资金如何处理
要看挪用到哪里、作何用,还要看挪用资金的多少。如果挪用到国有其他单位、部门,或挪用来作本部门其他事情,有挪用公款罪。
二:什么是套取、挪用专项资金?
套取专项资金,是指在没有具备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下,通过伪造或虚构资质来达到专项资金申请要求的一般定性为套取专项资金。挪用专项资金是指没有按“专款专用”规定,擅自更改专项资金的用途为挪用专项资金。
三:纪律处分条例中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条 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是什么行为
1、离婚前,女方做了出轨行为,且男方多次劝告她也不知悔改。
2、离婚前女方曾挪用十几万夫妻共同财产开铺,后因其经营不妥而倒闭,在这期间女方早已取用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有多。
3、女方在与男方分居期间不曾出过赡养费,子女在这期间。在离婚后的几年间,赡养费仍是全由男方负责,女方不曾出过一分。
4、女方在离婚后多次打电话骚扰其子女即(本人和本人的姐弟),给我和我弟的生活带了了很大的困扰,特别是精神上。
5、法院宣判不妥,在离婚前女方挪用的那笔资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为何不把那笔资金判呢?难道那笔资金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6、女方曾多次污蔑我父亲即(男方以及我奶奶),不止一次骂死老太婆,而且女方多次侵犯了男方以及他家人的隐私权。
7、为什么法院要判我父亲即(男方)付与女方现有房子的财产一半呢,就算怎么抵消,也不可能男方给钱,在离婚前或离婚后的几年女方都不曾出过赡养费,再加上女方挪用开铺的那笔钱和女方在分居期间在我家有的水电费包括在内,这些钱也应该能与我现住的房子的一半价格相抵消吧。为什么法院要判我爸即(男方)给女方6万多呢,不是已经可以抵消了吗?
五:挪用专项资金审计用哪个法规处理
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各省市财政部门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对专项资金也有具体的观点,例如:对于财政扶贫资金,水利专项资金,育林埂金,民政抚恤,劳动就业等各专业部门都有具体的规定,因此首先应当弄清楚违纪单位挪用的是什么专项资金,如果是育林基金,就应该查找《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在那里就能查到处理挪用育林基金的规定。
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应如何处罚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司法实务中这两个罪名很容易混淆,如何做好区分,请见下文。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行为表现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两者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可见,前者所侵害客体的范围,比后者广。
3、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后者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前者比后者刑罚轻。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的内容解答。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而挪用公款罪侵犯不仅有侵犯财产的性质,还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实务中应该做好二者的区分工作。
七:财政局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吗?
1、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专项资金的多少是年初各个部委依据国家扶持方向及国家预算法订立的。也就说专项资金是有法律保护的。所以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就很清楚了。
八:挪用专项资金还别的债务算啥罪
官方审计出来之后,应该是违反了专款专用的原则,但是具体会被判什么罪还要看公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九:新条例中挪用专项资金是否构成违纪?
涉嫌违反群众纪律。挪用专项资金,必然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等,这属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法条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2、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3、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十: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奖金什么后果
事发后按照挪用专项资金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有可能是是行政处罚也有可能是刑事处罚,是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