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怎么写
承诺书
致: (招标方)
我 (投标方)如成为 拉菲公馆三期(Ⅱ标段)工程 的中标人,我公司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 我公司绝不拖欠我方参建施工人员的月工资或劳动报酬。
2、 我公司无条件接收招标人对我参建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察,并积极提供工资单等相关资料。
3、 我公司承担由于未及时发放或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一切相关事宜费用及责任。
4、 我公司保证与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特此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合同无效 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是否有效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劳务班组长给项目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5分
押金才是硬道理
四: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改怎么写呢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安徽京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承接伏虎村统建小区11#12#14#15#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照施工归属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贵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进场验证、考勤、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接受贵公司的处罚;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班组长(签字):
木工班组:
钢筋工班组:
瓦工班组:
脚手架班组:
钢筋焊接班组:
五: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书怎么写
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不打白条,不拖欠。
六:工程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5分
承诺书
致: (招标方)
我 (投标方)如成为 拉菲公馆三期(Ⅱ标段)工程 的中标人,我公司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 我公司绝不拖欠我方参建施工人员的月工资或劳动报酬。
2、 我公司无条件接收招标人对我参建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察,并积极提供工资单等相关资料。
3、 我公司承担由于未及时发放或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一切相关事宜费用及责任。
4、 我公司保证与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特此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施工单位承诺书无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写
您好!承诺书是向民工承诺还是向有关部门承诺。
八:甲方承诺给乙方工程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怎么写
他写的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理由为:带有人身属性的保证属于无效保证,且在法律上很难被法院采纳。
九:承诺分包单位不闹事,农民工工资按时发 的承诺书怎么写
怎么想就怎么写
十:上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办理申请表怎么写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44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自治区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为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建、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保障金是指为防止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一定比例分别预先向保障金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储存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按工程造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各按工程造价的1.0%缴纳。
保障金按照工程项目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障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金的监督使用。
四、工程建设单位和中标企业按照以下程序缴纳保障金。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束后,10日内持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承包合同,到建设部门保障金管理机构核定保障金缴费额,并填写《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一式5份。
(二)凭《保证书》到指定银行办理保障金存款手续。
(三)凭银行存款回执,由保障金管理机构认定保障金存款手续,并在《保证书》上签章。
(四)持具有保障金管理机构签章的《保证书》等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农民工工资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组成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验《保证书》。没有《保证书》的,视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不落实,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六、施工现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公告牌制度。工程开工时,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公告牌。公告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工程项目保障金缴费额、举报投诉电话。公告牌的规格、样式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七、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招工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月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农民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
农民工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出具应付工资凭证,并在5日内将不能按时支付工资情况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应付工资凭证中应当注明给付工资的具体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九、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劳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有监管义务,并负连带责任。
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的日......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