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内容应该包括下面: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可以参考中央各部门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余下全文>>
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参考:福州市(市政府、各行业各部门 近几年)
www.fuzhou.gov.cn/zfxxgk/bmxsq/bmxx/bmxx01/ndbg/
工作报告:
一、概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1件,无举报件。截至2014年底,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83件,提起行政诉讼65件,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四: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三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披露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事项,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第2款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六:湄潭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分
湄潭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信息中心 作者:政府信息中心 编辑:陆秀乙 日期:2013-02-25 点击率:690 [我要打印] [关闭]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湄潭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四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湄潭县政府门户网站(www.meitan.gov.cn)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湄潭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湄潭县湄江镇天文大道县政府二楼政府信息中心,邮编:564000,电话:0852-4230448)。一、概述2012年,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内部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办明确了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和专人负责制,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对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二)充分发挥县政府二楼LED显示屏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按照《规定》要求,县政府二楼大厅 LED显示屏及时发布我县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重大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创建“文明中国茶城”、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请进来”招商引资等活动,播放视频、图片、文字、宣传标语。同时利用大厅二楼的宣传展板宣传政府五年规划及政府10件实事完成情况等,有效地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并为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现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在政府网站上开通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国防教育(人防、交通战备)专栏”、“五讲五比公开承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栏”、“湄潭县网络法制宣传专栏”、“湄潭县2012年‘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宣传专栏”等多个专题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信弗。目前,湄潭县已基本形成了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县档案馆、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需求。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139条,其中包含公开政务要闻1031条、乡镇动态3954条、部门动态981条、湄潭视频新闻253条、公示公告442条等信息。编发《政务信息》12期,《工作简报》24期。政府网站页面访问量达4250324人次。重点公开内容: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县级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各科局工作职责、......余下全文>>
七:对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什么建议
政府网站虽然也是各有不同,但是总的来说是一样的东西,基本就是8大系统:
新闻发布系统
政府文件发布系统
招商项目发布系统
在线投诉管理和答复系统
链接管理、投票系统
公告宣传
网站访问统计分析
网站后台用户管理系统
你说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计划规划 :
工作报告
计划报告
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干部选拔
考录信息
财政报告:
财政预结算
招标采购
应急管理:
应急动态
应急预案
应急知识
应急法规
其他方面:
监督检查
重大项目
社会公益
城乡建设
信息公开导航分为: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申请表
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工作报告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意见箱
书记县长信箱
具体的还要看你们要做的那个地区政府具体情况了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