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内容应该包括下面: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可以参考中央各部门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余下全文>>
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参考:福州市(市政府、各行业各部门 近几年)
www.fuzhou.gov.cn/zfxxgk/bmxsq/bmxx/bmxx01/ndbg/
工作报告:
一、概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1件,无举报件。截至2014年底,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83件,提起行政诉讼65件,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三:哪些部门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索引号: 生成时间: 发布机构: 《条例》规定,三类机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 一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他们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也应该归入政府信息,这些单位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许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他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群众对政府的评价,这部分企事业单位的运作,也应当纳入到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因此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参照本《条例》执行。 相关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推荐】【打印】【关闭】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第2款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五:公布了审计结果就不能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吗
是的。国家审计结果公开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程序、内容、结果等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制度,它体现了对政务公开、政府财政透明度的要求。
审计结果公开实现了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能强有力地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促进政府行政方式的转变。国家审计结果公开使得政府审计机关由消极地应立法机关——人大的要求提供审计报告,变成积极地向全社会公开。国家审计结果公开提高了政府审计结果的可获得性,保障了公众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使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发挥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七: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的评估报告是虚假的起诉书这吗写
不是,是针对特定人群而写的特殊报告
八:改制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资产评估报告都是属于企业内部资料。不是什么公开的信息。
而且评估报告上面明确标注不准刊登等。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是什么?为哪些人服务或服务对象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余下全文>>
十:湄潭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分
湄潭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信息中心 作者:政府信息中心 编辑:陆秀乙 日期:2013-02-25 点击率:690 [我要打印] [关闭]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湄潭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四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湄潭县政府门户网站(www.meitan.gov.cn)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湄潭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湄潭县湄江镇天文大道县政府二楼政府信息中心,邮编:564000,电话:0852-4230448)。一、概述2012年,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内部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办明确了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和专人负责制,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对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二)充分发挥县政府二楼LED显示屏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按照《规定》要求,县政府二楼大厅 LED显示屏及时发布我县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重大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创建“文明中国茶城”、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请进来”招商引资等活动,播放视频、图片、文字、宣传标语。同时利用大厅二楼的宣传展板宣传政府五年规划及政府10件实事完成情况等,有效地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并为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现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在政府网站上开通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国防教育(人防、交通战备)专栏”、“五讲五比公开承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栏”、“湄潭县网络法制宣传专栏”、“湄潭县2012年‘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宣传专栏”等多个专题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信弗。目前,湄潭县已基本形成了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县档案馆、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需求。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139条,其中包含公开政务要闻1031条、乡镇动态3954条、部门动态981条、湄潭视频新闻253条、公示公告442条等信息。编发《政务信息》12期,《工作简报》24期。政府网站页面访问量达4250324人次。重点公开内容: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县级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各科局工作职责、......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