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房屋使用年限

一:2016年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不是会计法规定的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的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等于或大于税法规定年限的,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年限的,比按税法计算多计提的折旧应做纳税调整。

二: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新会计准则

1)电子设备类,一般使用3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使用10年

3亥房屋、建筑物,使用20年.

4)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5)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三:在固定资产里可使用年限只的是什么意思

最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四:房屋折旧的年限是多少?净残值率百分之几?

我是做估价的,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个详细点的回答: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川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五:房屋固定资产资产折旧需要多少年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20年。如果属于搐够享受税收优惠的,可以加速折旧,但最短不能少于规定年限的60%,也就是不能低于12年。

六:固定资产,为什么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如果使用年限一年都没有,就直接进费用好了,还有什么时候必要入固定资产呢。呵呵~

七: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还有这个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主要是关系报税的,你可以定的比这个长

税收有一个特征是固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条款都每年要变一次常,没听说2011年国家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以依然按照以前的规定执行,估计近几年都不会变

八: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残值率吗

您好,会计学堂林老师为您解答

税法对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有两大变化,一是预计净残值,二是折旧年限。它取消了老所得税法统一规定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5%预计净残值的规定,而是授权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但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九: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计算期有什么区别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指投入使用开始到退出生产经营活动(即使用寿命终了状态);你所谓的“计算期”应该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按照会计法规,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式,但根据税法,固定资产有最低的折旧年限,即:

1.房屋、建筑物, 为20 年;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为 10 年 ;

3.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为 5 年。

5.电子设备, 为 3 年;

建议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式和税法一致,避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次调整。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