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期间员工工资

一:企业清算后,员工工资问题 20分

清算就是公司要倒闭什么的了,清算好如果公司还有现金,那会先发工资的,然后补税,然后还应付帐款,但往往清算好公司没现金。。那就比较麻烦了,就算你仲裁,就算你仲裁赢了,公司没钱也没钱给你

二:公司清算期间用不用每月按时给员工发工资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工资多久发放,如何发放

现在是一个经济不稳定的社会,所以很多公司都面临破产,但是公司破产,员工最关心的就是工资多久发放,如何发放?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您想知道,想清楚的了解请认真观看一下内容。

一、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二、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1、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中必须包含如下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表决组没有通过相关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如果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债务人所欠税款将获得全额清偿,那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3、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和解制度是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而通过法院组织,经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相互间的的谅解、协商,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以图复苏的制度。这时,员工工资等照常解决即可。

1、法院受理的是企业破产案,并不是员工告企业的劳动纠纷案,你们要清楚。

2、清算组清算到什么时候?是个未知数,清算后能否确保员工的利益,谁负责?能否确保先清偿欠发员工的工资?这一系列的工作谁来负责?

3、根据以往的经验,你们企业的员工首先应自发的组织一下,成立护厂队,以避免在破产清算时,有人故意将企业的资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因为企业欠你们的工资,工资没有清算完毕时,企业的资产应属于员工共有的。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工资多久发放,如何发放问题的介绍,从三个大的方面来详细介绍如何发放工资,还有三个小点讲述的是多久发放工资。如果您想清楚的知道那么最好根据自己公司情况结合上诉回答来判断。

希望以上可以帮助到你,我是咨询智库帮帮上相关人士的。

四: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五:公司清算解散员工能拿到补偿吗

你好,可以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六: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还在上班人员社保如何缴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还在上班的人员单位是继续缴纳社保的。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七:公司清算,补偿员工一个月基本工资,合法吗

做一年补一个月.,这样才合法

八:当公司宣布破产了,公司财产清算后,还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这怎么办? 5分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九:公司破产清算后员工工资应该怎样领取呢?

问题:我所在的公司破产了,请问破产后员工领取破产清算后的工资是怎样的程序呢?需不需要进行债权登记呢? 田律师:这个不是债权,不需要登记,而且是在清偿债务之前就要发放。 张律师:不需要,清偿债务之前就需要发所欠工资。 于律师:职工工资不属于债权登记。工资优于债权先予以支付的。 相关知识——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 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 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拨打律师咨询电话,让律师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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