杆塔基础保护帽

一:什么杆塔基础保护帽 5分

基础保护帽主要是保护递交螺栓和铁塔地脚暴漏在空气中锈蚀

二:铁塔保护帽如何计算施工用量

铁塔基础施工图上材料表里面应该会有

三:何谓杆塔基础?其作用是什么

输电线路杆塔的地面以下部分的总体统称为杆塔基础。

它的作用是用来稳定输电线路的杆塔,防止杆塔因为承受导地线、风、覆冰、断线张力等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和其他外力作用而产生的上拔、下压或倾覆。

四:10 千伏线路施工规范

本规程适于我局所属10-66KV架空输配电线路的大、小修改造工程10KV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也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依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架空送电线路 设计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架空送电线路施.验收规范》。

线路检修、运行全部人员,配电变压器运行、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本规程。生产副局长、生技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执行;,别条文需要 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由生技科审定,生产局长批准后执行。

一 定位分坑

1.1 定位分坑的要求:施工测量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原设计无要求,对于10干伏及以上的线路使用经纬仪测定。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如长度小于500米,可使用花杆进行人工测定。

1.2 对于特殊塔杆的更换工作,其定位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如无设计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

1.2.1 为防止中心桩发生位移,施工前应对所有设计桩位进行复测、对定线位的测量应力求准确,且以中心桩上的小钉为基点中心。

1.2.2 以杆位中心桩为准进行分坑测量时,应设立坑位方向桩和作为基础找正用的辅桩,还应在垂直线路中心方向设立辅助桩作为校核杆塔起立后是否迈步偏移的依据。

二 杆塔基础

2.1 基础的挖掘:

2.1.1 杆坑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施工误差下翌过+100毫米,-50毫米。

2.1.2 挖掘基坑时,坑底应平整,坑底规格应为底盘周围各加200毫米左右的咨度。

2.1.3 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杆体的施工基面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度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一般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高度为基准,见图2-1,图2-2

图2-1 杆塔基础坑 图2-2拉线基础坑

a一施二基面值

b一坑深

0一中心桩

2.1.4 在基坑深度误差超过+100毫米以上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 铁塔基坑其深部分应以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2 水泥杆塔基坑深度超过规定值在100一300毫米之间时,其超深部分应填土夯实超过300毫米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3 凡不能做填土夯实处理的基坑超深部分,如水泥、流沙坑、淤泥坑一石坑等均应以铺石灌浆处理或采用其它方法处理,如超深不影响对地面及其他各种线下设施对线路交叉跨越时,也可不做处理,但要做记录。

2.1.4.4 基坑深度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做好记录(有设计单位时应取得同意)。

2.1.5 供施工立杆用的杆坑马道,其方向和长度应满足立杆需要,一般马道的坡度不大于45℃,其长度一般为杆塔深度的2/3或者相同,宽度略大于杆根直径,其深度一般掌握在离底盘0.5米。

2.1.6 拉线地锚及拉线盘的埋设深度除设计者外立符合下列规定。

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地线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得小于2米,但导线拉线盘埋深不得小于2.4米,如系砾石、流沙基坑适当加深。lOkV及以下配电线路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应小于1.5米,但土壤较差,如砾石、流沙等地锚石应适当深埋。

2.1.7 拉线基坑的马道,应以拉线与地面夹角为准。

2.1.8 接地沟的长度及位置应满足设备所需的接地电阻,其深度不应小于600毫米。

2.2 配电线路水泥电杆埋深:

2.2.1 ......余下全文>>

五:简析怎样管理输电线路运维

输电线路管理运维主要包含输电线路巡视、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及输电线路故障处理:

输电线路巡视包含:

一、巡视类型(一)定期巡视: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情况及沿线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定期巡视由专责巡线员负责,一般每周期进行一次,其它巡视由运行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巡视区段为全线。

(二)故障巡视:是为了查明线路发生故障(接地、跳闸)的原因,找出故障点并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

故障巡视中,巡线员应将所有的巡视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均应搜集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

(三)特殊巡视:是在气候剧烈变化(大雾、导线覆冰、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地震、河水泛滥、森林起火等),线路过负荷和其它特殊情况时,对全线某几段或某些部件进行巡视,以发现线路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变形损害。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四)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是为了检查导线的连接器的发热或绝缘子污秽放电情况。根据运行季节特点、线路的健康情况和环境特点确定重点。巡视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五)登杆塔巡查: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而对杆塔上部部件的巡查。

(六)监察巡视:运维检修部及以上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了解线路运行情况,检查指导巡线人员的工作。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巡视全线或某线段。

二、巡视要求(一)输电技术组要严格按照2013年输电线路巡视计划执行,如有其他原因推迟巡视时间,输电技术组负责人应说清原因,并尽快安排时间继续巡视。

(二)巡视检查的内容应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执行。运维检修部相关专责,应定期参加线路巡视,以了解线路运行情况并检查、指导巡视人员的工作。

(三)定期巡视在地形条件较好地段,可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巡视人员一人进行。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巡视及登杆塔检查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运行人员在巡视时应做到“四到”(走到、看到、听到、宣传到),“三准”(缺陷判断准、记录填写准、图表资料准)。

(四)线路发生故障时,不论重合是否成功,均应及时组织故障巡视,必要时需登杆塔检查。巡视中,巡线员应将所分担的巡线区段全部巡视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发现故障点后应及时报告,重大事故应设法保护现场。对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应收集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由工作负责人采集故障点的全方位影像图片,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

(五)技术组依据调度中心提供的超负荷线路信息,适当调整线路巡视计划,及时开展红外测温工作。

(六)线路维护班组应根据线路地形地貌、周围环境、气象条件及气候变化等划分区域,针对不同区域调整巡视周期。对于特殊区域要加强巡视,如:易受外力破坏区、树竹速长区、偷盗多发区、采动影响区、易建房区等,巡视周期一般为半个月。

三、巡视主要内容线路设备的运行监视、缺陷的发现,主要是采取巡视检查的方法。通过巡视检查来掌握线路运行状况及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危及线路安全的因素,以便及时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的发生。巡视的主要内容有:

(一)检查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的下列情况:

1.防护区内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

2.防护区内的树木;

3.防护区内进行的土方挖掘、建筑工程和施工爆破;

4.防护区内架......余下全文>>

六: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工程中杆塔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杆塔工程中间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杆塔部件、构件的规格及组装质量;

(2) 混凝土电杆及钢管电杆焊接后的焊接弯曲度及焊口焊接质量;

(3) 混凝土电杆及钢管电杆的根开偏差、迈步及整基对中心桩的位移;

(4) 双立柱杆塔横担与主柱连接处的高差及主柱弯曲;

(5) 杆塔结构倾斜;

(6) 螺栓的紧固程度、穿向等;

(7) 拉线的方位、安装质量及初应力情况;

(8) NUT线夹螺栓、花篮螺栓的可调范围;

(9) 保护帽浇筑质量;

(10) 防沉层情况。

以上参考《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

七:用钢圈连接的水泥杆,在焊接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10-66KV架空输配电线路的大、小修改造工程10KV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也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依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架空送电线路 设计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架空送电线路施.验收规范》。

线路检修、运行全部人员,配电变压器运行、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本规程。生产副局长、生技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执行;,别条文需要 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由生技科审定,生产局长批准后执行。

一 定位分坑

1.1 定位分坑的要求:施工测量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原设计无要求,对于10干伏及以上的线路使用经纬仪测定。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如长度小于500米,可使用花杆进行人工测定。

1.2 对于特殊塔杆的更换工作,其定位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如无设计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

1.2.1 为防止中心桩发生位移,施工前应对所有设计桩位进行复测、对定线位的测量应力求准确,且以中心桩上的小钉为基点中心。

1.2.2 以杆位中心桩为准进行分坑测量时,应设立坑位方向桩和作为基础找正用的辅桩,还应在垂直线路中心方向设立辅助桩作为校核杆塔起立后是否迈步偏移的依据。

二 杆塔基础

2.1 基础的挖掘:

2.1.1 杆坑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施工误差下翌过+100毫米,-50毫米。

2.1.2 挖掘基坑时,坑底应平整,坑底规格应为底盘周围各加200毫米左右的咨度。

2.1.3 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杆体的施工基面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度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一般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高度为基准,见图2-1,图2-2

图2-1 杆塔基础坑 图2-2拉线基础坑

a一施二基面值

b一坑深

0一中心桩

2.1.4 在基坑深度误差超过+100毫米以上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 铁塔基坑其深部分应以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2 水泥杆塔基坑深度超过规定值在100一300毫米之间时,其超深部分应填土夯实超过300毫米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3 凡不能做填土夯实处理的基坑超深部分,如水泥、流沙坑、淤泥坑一石坑等均应以铺石灌浆处理或采用其它方法处理,如超深不影响对地面及其他各种线下设施对线路交叉跨越时,也可不做处理,但要做记录。

2.1.4.4 基坑深度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做好记录(有设计单位时应取得同意)。

2.1.5 供施工立杆用的杆坑马道,其方向和长度应满足立杆需要,一般马道的坡度不大于45℃,其长度一般为杆塔深度的2/3或者相同,宽度略大于杆根直径,其深度一般掌握在离底盘0.5米。

2.1.6 拉线地锚及拉线盘的埋设深度除设计者外立符合下列规定。

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地线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得小于2米,但导线拉线盘埋深不得小于2.4米,如系砾石、流沙基坑适当加深。lOkV及以下配电线路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应小于1.5米,但土壤较差,如砾石、流沙等地锚石应适当深埋。

2.1.7 拉线基坑的马道,应以拉线与地面夹角为准。

2.1.8 接地沟的长度及位置应满足设备所需的接地电阻,其深度不应小于600毫米。

2.2 配电线路水泥电杆埋深:

2.2.1 水泥电杆的埋设深度无设计要求时,一般应符合表2-1的规定:特殊地质条件要经过验算方可工作。

水泥杆高(米) 8 9 10 11 12 13......余下全文>>

八:工程资料如何移交与存档

工程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规定项目、内容进行。本规范相关条文的规定,是工程验收的依据。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灌注桩基础的成孔、清孔、钢筋骨架及水下混凝土浇灌;液压或爆压连接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管等的检查; 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管及线的清洗情况;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 导线、架空地线补修处理及线股损伤情况;杆塔接地装置的埋设情况。

中间验收按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进行。分部工程完成后实施验收,也可分批进行。各分部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基础工程:以立方体试块为代表的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整基基础尺寸偏差;现浇基础断面尺寸;同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式角钢形心对立柱中心的偏移;回填土情况。

杆塔工程:杆塔部件、构件的规格及组装质量;混凝土电杆及钢管电杆焊接后的焊接弯曲度及焊口焊接质量;混凝土电杆及钢管电杆的根开偏差、迈步及整基对中心桩的位移;双立柱杆塔横担与主柱连接处的高差及主柱弯曲;杆塔结构倾斜;螺栓的紧固程度、穿向等;拉线的方位、安装质量及初应力情况;NUT线夹螺栓的可调范围;保护帽浇筑质量;防沉层情况。

架线工程:导线及架空地线的弧垂;绝缘子的规格、数量,绝缘子的清洁,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金具的规格、数量及连接安装质量,金具螺栓或销钉的规格、数量、穿向;杆塔在架线后的挠曲;引流线安装连接质量、弧垂及最小电气间隙;绝缘架空地线的放电间隙;接头、修补的位置及数量;防振锤的安装位置、规格、数量及安装质量;间隔棒的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导线换位情况;导线对地及跨越物的安全距离;线路对接近物的接近距离;光缆有否受损,引下线及接续盒的安装质量。

接地工程:实测接地电阻值;接地引下线与杆塔连接情况。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全部结束后实施。竣工验收是对架空送电线路投运前安装质量的最终确认。

竣工验收除应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外,尚应包括以下内容:线路走廊障碍物的处理情况;杆塔固定标志;临时接地线的拆除;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竣工验收除应验收实物质量外,尚应包括工程技术资料。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经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共同确认合格后,该工程通过验收。

工程竣工后应移交下列资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修改后的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联系单;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代用材料清单;工程试验报告和记录;未按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及附图;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相关协议书,竣工资料的建档、整理、移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的规定。

完成各项验收、试验、档案移交,且试运行成功,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签署竣工验收签证书后,即为竣工移交。

九:水泥铁锈掉渣怎么办

本规程适于我局所属10-66KV架空输配电线路的大、小修改造工程10KV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也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依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架空送电线路 设计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架空送电线路施.验收规范》。

线路检修、运行全部人员,配电变压器运行、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本规程。生产副局长、生技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执行;,别条文需要 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由生技科审定,生产局长批准后执行。

一 定位分坑

1.1 定位分坑的要求:施工测量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原设计无要求,对于10干伏及以上的线路使用经纬仪测定。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如长度小于500米,可使用花杆进行人工测定。

1.2 对于特殊塔杆的更换工作,其定位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如无设计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

1.2.1 为防止中心桩发生位移,施工前应对所有设计桩位进行复测、对定线位的测量应力求准确,且以中心桩上的小钉为基点中心。

1.2.2 以杆位中心桩为准进行分坑测量时,应设立坑位方向桩和作为基础找正用的辅桩,还应在垂直线路中心方向设立辅助桩作为校核杆塔起立后是否迈步偏移的依据。

二 杆塔基础

2.1 基础的挖掘:

2.1.1 杆坑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施工误差下翌过+100毫米,-50毫米。

2.1.2 挖掘基坑时,坑底应平整,坑底规格应为底盘周围各加200毫米左右的咨度。

2.1.3 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杆体的施工基面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度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一般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高度为基准,见图2-1,图2-2

图2-1 杆塔基础坑 图2-2拉线基础坑

a一施二基面值

b一坑深

0一中心桩

2.1.4 在基坑深度误差超过+100毫米以上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 铁塔基坑其深部分应以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2 水泥杆塔基坑深度超过规定值在100一300毫米之间时,其超深部分应填土夯实超过300毫米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3 凡不能做填土夯实处理的基坑超深部分,如水泥、流沙坑、淤泥坑一石坑等均应以铺石灌浆处理或采用其它方法处理,如超深不影响对地面及其他各种线下设施对线路交叉跨越时,也可不做处理,但要做记录。

2.1.4.4 基坑深度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做好记录(有设计单位时应取得同意)。

2.1.5 供施工立杆用的杆坑马道,其方向和长度应满足立杆需要,一般马道的坡度不大于45℃,其长度一般为杆塔深度的2/3或者相同,宽度略大于杆根直径,其深度一般掌握在离底盘0.5米。

2.1.6 拉线地锚及拉线盘的埋设深度除设计者外立符合下列规定。

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地线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得小于2米,但导线拉线盘埋深不得小于2.4米,如系砾石、流沙基坑适当加深。lOkV及以下配电线路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应小于1.5米,但土壤较差,如砾石、流沙等地锚石应适当深埋。

2.1.7 拉线基坑的马道,应以拉线与地面夹角为准。

2.1.8 接地沟的长度及位置应满足设备所需的接地电阻,其深度不应小于600毫米。

2.2 配电线路水泥电杆埋深:

2.2.1 ......余下全文>>

十:10千伏线路怎么征地

10-66KV架空输配电线路的大、小修改造工程10KV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也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依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架空送电线路 设计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架空送电线路施.验收规范》。

线路检修、运行全部人员,配电变压器运行、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本规程。生产副局长、生技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执行;,别条文需要 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由生技科审定,生产局长批准后执行。

一 定位分坑

1.1 定位分坑的要求:施工测量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原设计无要求,对于10干伏及以上的线路使用经纬仪测定。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如长度小于500米,可使用花杆进行人工测定。

1.2 对于特殊塔杆的更换工作,其定位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如无设计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

1.2.1 为防止中心桩发生位移,施工前应对所有设计桩位进行复测、对定线位的测量应力求准确,且以中心桩上的小钉为基点中心。

1.2.2 以杆位中心桩为准进行分坑测量时,应设立坑位方向桩和作为基础找正用的辅桩,还应在垂直线路中心方向设立辅助桩作为校核杆塔起立后是否迈步偏移的依据。

二 杆塔基础

2.1 基础的挖掘:

2.1.1 杆坑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施工误差下翌过+100毫米,-50毫米。

2.1.2 挖掘基坑时,坑底应平整,坑底规格应为底盘周围各加200毫米左右的咨度。

2.1.3 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杆体的施工基面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度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一般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高度为基准,见图2-1,图2-2

图2-1 杆塔基础坑 图2-2拉线基础坑

a一施二基面值

b一坑深

0一中心桩

2.1.4 在基坑深度误差超过+100毫米以上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 铁塔基坑其深部分应以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2 水泥杆塔基坑深度超过规定值在100一300毫米之间时,其超深部分应填土夯实超过300毫米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3 凡不能做填土夯实处理的基坑超深部分,如水泥、流沙坑、淤泥坑一石坑等均应以铺石灌浆处理或采用其它方法处理,如超深不影响对地面及其他各种线下设施对线路交叉跨越时,也可不做处理,但要做记录。

2.1.4.4 基坑深度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做好记录(有设计单位时应取得同意)。

2.1.5 供施工立杆用的杆坑马道,其方向和长度应满足立杆需要,一般马道的坡度不大于45℃,其长度一般为杆塔深度的2/3或者相同,宽度略大于杆根直径,其深度一般掌握在离底盘0.5米。2.1.6 拉线地锚及拉线盘的埋设深度除设计者外立符合下列规定。

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地线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得小于2米,但导线拉线盘埋深不得小于2.4米,如系砾石、流沙基坑适当加深。lOkV及以下配电线路拉线盘埋深一般不应小于1.5米,但土壤较差,如砾石、流沙等地锚石应适当深埋。

2.1.7 拉线基坑的马道,应以拉线与地面夹角为准。

2.1.8 接地沟的长度及位置应满足设备所需的接地电阻,其深度不应小于600毫米。

2.2 配电线路水泥电杆埋深:

2.2.1 水泥电杆的埋设深度无设计要求时,一般应符合表2-1的规定:特殊地质条件要经过验算方可工作。

水泥杆高(米) 8 9 10 11 12 13 16 18

埋深(米) 1.5 1.6 1.7 1.8 1.9 2.O 2.3 2.6-3.0

2.2.2 拉杆的埋设深度为:

7米以下者1米......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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