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规范

一:机房建设标准的其他重要标准

建筑部分参照标准◎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GB9361-88)◎ 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GB6650-86)◎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电力保障部分参照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714-93);◎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综合布线部分参照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Lucent SYSTIMAX结构化布线系统设计总则

二:机房建设标准的建设标准

安装场地准备在准备安装场地时,可参考如下国家标准:1、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2、 GB2887-2000《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3、 GB9361-2011《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三:我国机房建设都有哪些规范?

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实施质量、项目执行进度、协助业主方投资控制、对乙方的变更控制;协助业主方前期的合同审核、全阶段的项目信息管理、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全阶段的沟通协调工作。北京赛迪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监理中心有限公司(“赛迪监理”)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是国内最早从事信息化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与监理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覆盖自立项至运营的工程全生命周期。自2009年起,多次在国家财政部中央政府信息系统监理机构采购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榜首,成为国家政府采购首选定点单位。

四:中心机房符合国家二类标准建设要求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三节 设备布置

第2.3.1条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3条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鸡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余下全文>>

五:机房建设标准

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3.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

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3.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

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1.4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c级。

请采纳。

六:机房建设标准的地线

接地处理所有的接地连接件应加防腐保护。接地螺杠必须用机械方法加以紧固计算机机房集电气、安装、网络等多个方面于一体,计算机房设计与施工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计算机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是否能保证各类信息通讯畅通无阻。由于计算机机房的环境必须满足计算机等各种微机电子设备和工作人员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所以,一个合格的现代化计算机机房,应该是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机房。机房建设包括防尘防静电、供配电、空调系统、电视监控、消防系统、安全系统(门禁)等六大部分。本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设计和施工。参照标准包括:★ ISO,IEEE,IETF等数据中心机房的系统需求★ 国际标准:◎ IEEE802.3 Ethernet◎ IEEE802.5 TokenRing◎ EIA/TIA568 工业标准及国际商务建筑布线标准◎ ANSI X3T9.5◎ FDDI

七: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需要依据哪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规范啊?

你要是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请参照一下标准: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

3<<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

4<<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10796-2001

5<<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08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稜t;GB 50303-2002

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7

1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

注: 数据中心建设不牵扯民用标准。。DXJS 标准是电信标准,看你是什么行业,金融数据中心有自己的标准, 电力数据中心有自己的标准。。 你有各种标准的需求或答疑,可以在下面回复我。

八:IDC机房建设标准有哪些

机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到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人为本,满足功能需要,兼顾美观实用,为设备提供一个安全运行的空间,为从事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选择机房位置时,应远离强噪声源、粉尘、油烟、有害气体,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计算机主机房建设的第一项是平面布局。平面布局的设计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①机房布局需考虑工艺需求、功能间的分配,按计算机设备和机柜数量规划布置机房面积与设备间距;②机房的功能必需考虑各个系统的设置;③机房布局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并满足电气、通风、消防及装修艺术、环境标准工程的要求。

无论是从大的装修、环境,到小的布线、通风,都需要满足很多的必要条件,更多的建设标准可以参考国际标准进行安装建设。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是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的规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第三节 设备布置第2.3.1条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第2.3.2条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第2.3.3条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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