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要求什么级别的测绘单位
乙级
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省级土地、矿产综合性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土地利用、矿产勘查等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审批市县级土地复垦整理等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勘测、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省级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承办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完善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府收购收回、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和监督落实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承担应由省级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省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中介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省级规划矿区;负责管理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统一管理全省国家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利用调查、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资源政策研究,提供全省矿产资源数据。(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余下全文>>
三:金属矿山储量分级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上下中段已经同时控制。那么该部分储量应属于111b级别。111b和111的区别在于111b未除设计损失量,就是矿石实际量;111级是实际可利用量(因为某些采矿方法需要留矿柱,且该部分矿柱不能回收),一般说来111b大于等于111。
四:国家对金矿开采有什么要求和规章制度?
您的问题,这里是收藏版块,没有知道的,发错版块了,可以发到相应的版块解决!
五:未提交储量年报应该怎么处罚
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效期内矿山资源储量保量金属矿山由业主委托具乙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勘单位矿山进行实核查并且要通级主管部门设立评审评审取取评审备案证明评审专家意见书并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储量报矿山度资源保总储量减资源消耗储量报属土资源局备案必要工作委托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勘单位编写由矿山质专业员编写 态监测报告目前矿山进行实管理便于家相关部门统计掌握我矿产资源总储量保量消耗总量般由业主自填报并提交给属土
六: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20个职能处(室): 承担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省级规划矿区,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 (十四)矿产资源储量处。拟订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实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依法管理矿业权评估;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及有偿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的监督管理;承办新发现矿种的申请事项;管理矿床工业指标;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政策研究。 负责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系统教育培训;负责国土资源科技管理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为省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环境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土地划界处土地开发整理处信访工作处人事科教处地质环境处执法监察审理处土地执法监察处矿产执法监察处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所
七:说说莆田有哪些矿产资源,人们是如何开采,利用和保护的?
根据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发现的矿产有铅、锌、银、金、铜、钼、镍、镉、饰面用石材、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高岭土、叶蜡石、石英、钾长石、硅线石、滑石、蛇纹岩、地下热水、矿泉水等41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矿产17种,上福建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有12种,金属矿产有铅、锌、银、镉、镍,非金属矿产有滑石、化肥用蛇纹岩、硅线石、砖瓦用粘土、饰面花岗岩、钾长石、高岭土。其中镍、化肥用蛇纹岩、滑石、硅线石4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一位。探明有资源储量但未上表的有叶蜡石、瓷石、石英、建筑用石料及地热水等5种矿产(附表1)。
全市已探明并上资源储量表的矿区总数共8个,其中金属矿床2处,金属与非金属矿共生矿床1处,非金属矿床5处,均为中小型矿床(附表2)。
从总体上看,我市矿产矿种少,且以非金属矿建筑用石料和饰面用石材为主。建筑用石料资源非常丰富,除满足我市各项建设外,还大量外销;饰面用石材储量也较为丰富,主要品种有“华亭青”(石英闪长岩)、“莆禧白”(二长花岗岩)、“月塘黑”(辉长岩)、“平海锈石”(钾长花岗岩)和“大洋红”(凝灰岩)等。金属矿产少,仅铅、锌、银、钼等有一定的储量且较有远景;能源矿产仅有地下热水,储量较丰富,开发利用前景良好。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一)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的矿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将莆田市矿产资源按矿种划分为鼓励、限制、禁止开采三类。
1、鼓励开采的矿种:地热、高岭土、叶蜡石、明矾石、石英、钾长石等。
2、限制开采的矿种:饰面石材、铅、锌、钼等。
3、禁止开采的矿种:可耕地砖瓦用粘土。
(二)采矿权数量调控
通过联合改造与重新组建,至规划近期末(2010年)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70个以内,其中城厢区10个、涵江区8个、荔城区10个、秀屿区(含北岸开发区)14个、仙游县28个。
(三)主要矿种开采总量调控
根据国家、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砖瓦用粘土、饰面石材、建筑石料实行保护性控制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到2010年砖瓦用粘土、饰面石材、建筑石料年开采矿石总量分别控制在25万立方米、2.5万立方米、400万立方米,到2015年分别控制在20万立方米、3.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从严审批设立饰面石材等新建矿山,停止审批设立可耕地砖瓦粘土矿山。
在规划期内按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耕地、节约利用资源的原则,按照开采总量和矿山企业数量控制的原则,对建筑用石料、饰面用石材和砖瓦用粘土矿山规划布局做进一步优化,实行集中开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允许开采区地域内合理设置建筑用石料、饰面用石材和砖瓦用粘土矿山,新设立的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原则上应在重点开采区内设置,并逐级上报。
建筑用石料矿山数每个区原则上设置5~10个矿山,仙游县设置15~20个矿山,以适应城镇化以及农村建设的需要,坚决取缔占用耕地的砖瓦粘土矿山。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
(一)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划分
根据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莆田市矿产资源分布规律和开发利用现状,划分禁止开采区(以下简称禁采区)、限制开采区(以下简称限采区)、允许开采区(以下简称可采区)和重点开采区四类,以有效指导采矿权合理设置和整合,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区域上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1.禁采区
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安全、环境、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余下全文>>
八: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1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发布、机要、档案、保密、接待、机关财务、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等工作;综合协调电子政务、宣传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修改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三)综合研究处。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负责国土资源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组织对全省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等进行研究论证。(四)规划处。编制实施全省国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管理、地质环境、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五)财务处。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土资源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审核;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六)耕地保护处(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办省农业区划委员会交办事项。(七)建设用地处。拟订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承办需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统一管理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八)地籍管理处。拟订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争议调处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相关规定和全省土地调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九)地产管理处。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土地市场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土地交易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负责宗地供应主要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十)矿产开发管理处。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登记;组织划定省级规划矿区,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参与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十一)地质勘查处。编制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批地质勘查资质;编制实施探矿权设置方案,依法进行探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核登记工作;监......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