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有哪些影响
一、“营改增”的原因及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新的经济形态不断涌现,货物和劳务的界限日趋模糊。与制造业的增值税相比,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负面效应也变得日益突出起来。
(一)服务业的税负较高
服务业除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以外,餐饮业、广告业等其余服务业的税率为5%,而部分娱乐业税率竟然高达20%。相比制造业,服务业税负明显偏高,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二)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专业化分工
服务业按照营业额缴税,但是提供劳务也需要消耗其它货物和劳务,这部分消耗实际上已经缴纳了增值税或营业税,因此存在重复计税问题。
因此,“营改增”是发展服务业,激活市场的必然之路。
所谓的“营改增”指的就是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对“1+7”行业全面推开。“1”即交通运输业;“7”即现代服务业的七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营改增”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营改增”后,服务业企业的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抵扣,重复征税消除,企业税收负担减轻。而作为财政收入的主力军-税收将产生变化,从而对财政收入,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将产生影响。
(一)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
税收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 根据现行分税制体制,我国的营业税是地方税,主要对第三产业征收,税收收入归地方所有,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主要对第一和第二产业征收,分享比例是中央75%、地方25%。对于征收来说,营业税由地税局征收,增值税则由国税局征收。而“营改增”将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将会使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这种不利的影响形象地说就是,被收上去的营业税多,被重新分到的增值税少。
“营改增”目前采取的是原营业税收入改为增值税后原划归地方的80%仍归地方所有,看似不会对地方财政收入构成影响。但“营改增”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这将会鼓励更多企业从企业利益最大化方面考虑而改变企业组织结构,减少缴纳增值税,从而减少地方政府收入。同时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购进服务可获得较以前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如运费抵扣由原来的7%上升到11%,因而会减少缴纳的增值税,相应减少地方财政收入。随着增值税收入的下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流转税的附税,其收入也会相应降低。2013 年8 月1 日起“营改增”全国推行后,据财政部税政司统计,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相应城建税等附加税就要减少将近200亿元。城建税等作为地方税,完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减少将对地方财政产生较大的影响。
营业税是地税收入增长的主力军。“营改增”扩大范围后,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或大部分丧失,企业所得税因新增企业随着“营改增” 变为国税征管而失去新的增长空间。如:广告业的文化建设事业费随着“营改增”后,主体税种增值税征收权转移到国税,文化建设事业费也转移到国税,减少地方税收。“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余下全文>>
二:营改增以后,税收有什么变化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的城建税及附加费的计税依据,变成应纳增值税的税额了,其他的,没别的变化。 如果实现有增值税,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向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果签定有合同,也应按月申报印花税; 如果房产、土地也是企业的,每月应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如果有车辆有营运收入,还应计提营业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车船税; 此外:还要留意代扣个人所得税。 目前,营改增属于初步探索阶段,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就是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地税征收改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目前试点的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 目前的政策,是在营改增试点期内,仍保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税款收入,税改后仍归入试点地区财政收入。试点行业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适度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税改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和分配方案,以解决国税与地税的分账问题。
三:全是17%的业务怎么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第一步,需要选择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这是填写测算明细表的基础,应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列明的项目进行选择,对单一业务的试点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应税项目即可;但对于兼营不同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需要对其当期的收入进行分拆,按照收入明细进行填报。注意,在对收入分拆后,该表只需要填报营改增试点行业收入明细,不需要填写货物和劳务收入情况。对于本例,A 公司只需选择“040400 装饰服务”即可。 第二步,选择应税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以及对应的营业税税制下的营业税税率。在第一步选择了应税项目明细后,会自动的有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以及营业税税率,但由于现在税制安排和原有的营业税税制下,基于不同的计税方式和税收优惠等,对一项应税项目,可能会有2 项或多项税率或征收率选择,系统已根据与应税项目明细的对照关系设定了可供选择的范围,这时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第三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测算。在对试点收入明细分拆后,各项试点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就可以测算出来了。对应第一步分拆的试点应税项目明细,分别填写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其他项目根据表内公式和申报表有关内容自行计算。对单一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按照当期发生额填写即可;但对于兼营不同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按照各项应税项目明细的发生额分别填写,各应税项目的不含税销售额之和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营改增试点项目的不含税销售额之和,即: 合计行第1 列“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9 列“销售额合计”第2+4+5+9b+12+13a+13b 行。 对于本期实际扣除项目的填写,在第一步选择了应税项目明细后,只有那些按照政策规定允许差额扣除的应税项目才能填写本期实际扣除额,各应税项目的本期实际扣除项目金额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营改增试点项目各栏次的第12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之和,即: 合计行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12+13a+13b 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测算是将当期全部增值税应纳税额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进行测算的,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填表说明。本例中,A 公司本期应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0 元,实际扣除金额为0,其他各项计算结果如下:
税率填一样的就行了
参考:www.2361.net/...7.html
四: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增值税率怎么填
自2016年6月申报期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填报要点
(一)纳税人兼营多种应税行为的,应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见附件4)分项目填报《测算明细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
(二)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测算明细表》。
例如,某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甲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乙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测算明细表》中应填报两行“040100 工程服务”,分别反映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甲、乙项目的数据。
(三)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在原营业税政策下适用不同营业税税率的,确定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例如,某农业银行同期发生的农户贷款、其他贷款,则《测算明细表》中应填报两行“050100 贷款服务”,分别反映原营业税3%税率和5%税率的数据。
(四)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且发生差额扣除额的,才能按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五)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应税项目,按国家统一的原营业税政策规定享受差额扣除政策的,可以填报对应行次第9 列“本期发生额”。
三、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三)各列填写说明
1.“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3.“营业税税率”:根据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4.第1 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5.第2 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本列各行次=第1 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6.第3 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 列对应各行次+第2 列对应各行次
7.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8.第5 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 列对应各行次-第4 列对应各行次
9.第6 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5 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5 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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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实现“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稳定增长
要依法征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营造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一要搞好税收分析,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二要规范税源管理模式,抓实抓好小税种管理。三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充分利用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强化“以地控税”措施,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才能有效减少地方税收流失。
六:税收分析,剔除"营改增"因素影响,什么意思
您好,会计学堂为您解答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展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集群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件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集群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设备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14.3%,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数据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2.45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1.29亿元,减税幅度为22.2%;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1.16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37.7%,减少税额2.25亿元;不过,有1131户税负增加,占10.5%,增加税额1.2亿元。增减相抵后,共减少税收1.0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则因税率降低而全面下降,共减少税收0.24亿元,减税幅度为36%。
从行业来看,在11个试点子行业中除物流辅助、管道运输业外,其它行业税负均呈现下降态势。其中,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减少7850万元,减税幅度为41.12%,主要是航空运输服务采取预征率征收拉低了整体税负;现代服务业中,减税数额较大的为......余下全文>>
七:“营改增”之后,税收收益怎样分配
一、如果是营业税项目,则按税务核定的办法缴纳:(交地税) 1、主税:按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2%缴纳; (4)还有各省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围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 二、如果是增值税项目,则, 1、主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交国税)。如果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4)还有各省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围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国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交地税)
八: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收取的水电费怎么填
你可以参考天津国税的填报指南 网址www.tjsat.gov.cn/....shtml《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指南
九: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如何加强税收管理
后营改增时代,地税部门的整体征管格局会发生很大的转变。笔者认为,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税收入的格局发生转变。原先,地税部门征收的主体税种主要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营业税这个税种征收被取消,企业所得税在地税部门征收的比重也不断降低,只有个人所得税征收被保留。随之产生的结果是地税收入占整个税收的比重明显降低,地税部门以前围绕三大主体税种规划的征管重心也需要向其他方面转移。二是以票管税的管理模式将被打破。以票管税一直以来是税务部门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宁波地区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不再提供发票,先前地税部门通过监控发票开具情况,强化纳税人财务监督,进而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约束、监督和控制的做法将无法实现,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目的。三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部分涉税行为会产生国地税部门交叉施行税收职能的情况。比如:房地产交易,既会涉及增值税征收,也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征收,再比如房屋租赁,既会涉及增值税征收,也会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如何化解类似由一个部门负责税收征管转变为两个部门共同实施管理职能所带来的矛盾,值得研究和探讨。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后,针对上述税收形势上的转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税收征管,制订符合未来地税工作要求的运行机制:
一、应将地税征管的重心转移到个人税收管理。理由一:前面已经分析,“营改增”后,地税系统前期征收所倚仗的三大主体税种中只剩下个人所得税被完整保留。个人所得税征收在未来整个地方税收中的比重将进一步加大,成为地方税收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有必要通过开源挖潜,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的可用财力。理由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自然人为经营实体的商业运作模式越来越普遍,如电商、微商、个体工商户等等,且其所采用的经营模式也是越来越多样化,如通过网站、实体店、社交平台等都能实现交易的完成。而个人经济行为分散、隐蔽,难于征管的特点,势必给传统的税收征管手段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冲击,需要地税部门进一步创新和开拓思路,重新规划当前的管理模式,花大力气改进现有的征管手段。
二、建立国地税合作长效机制势在必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国税和地税部门同样面临人员配置平衡被打破的困扰,国税部门面临人员紧张、工作压力加大的困难,地税部门则面临资源浪费的困扰。加上同一经营行为同时涉及国地税征收税种的问题增多,如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租赁、个人提供劳务等,国地税部门对同一项涉税行为实施重复交叉的税收执法情况将日渐增多,势必造成税务机关征收成本的重复与浪费。因此,如何合理整合国地税征收资源,切实制订两个部门合作的可行性方案,进一步建立双方沟通、联系机制是今后需要重点尝试和探讨的一项工作。加强国地税合作可在多个领域尝试和开展,如发票领受、税款代征、联合实施纳税评估和稽查、共同开展纳税辅导等等,这样既可保证国地税双方人员使用的平衡,也可解决税收征收成本形成浪费的问题,达到双赢的目的。
三、地税征管应更多依托第三方信息实现监管。“营改增”以后,地税部门必须接受不通过发票开具数据比对监管纳税人税款申报情况的局面。一些原本可以在发票开具时完成的监管前置手段将丧失原有的优势,如对房地产企业对外销售是否达到85%比例以上(土地增值税涉及)、企业自行开票房租费收取情况(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涉及)等都将无法通过以票管税来实现。这样,只能通过其他措施来填补管理上的缺陷,采集和比对第三方数据来达到税收监管的......余下全文>>
十:请问你营改增税负测算分析表和主表税额不等你怎么处理的?
税收收入都大于税制非扭曲时的税收。最适课税理论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研究需如何调整税制,才能使无谓损失降至最小,或是产生最大的社会福利[5]。拉姆齐问题就是设法使无谓损失降至最小。无谓损失和货物对需求及供给的弹性有关,因此将最高的税率放在需求及供给弹性最小的税率,即可让无谓损失降至最小。有些经济学家想整合最适课税及社会福利函数,设法将社会福利用经济学的方式表现出来。若个体有收入报酬递减的情形,则对社会最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