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税还要计提税金及附加吗?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需要计提的,所有当月计提的应缴税费月末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
另外,10月开始免税额3万了,昨天我还是未经证实,今天我可以证实已经实现了。
二: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减免附加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计提附加税时,只计提城建税就可以。不用计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贷: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三:已计的提附加税减免会计分录怎么做
已计的提附加税减免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贷:营业外收入
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相关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按规定免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四:营业税及附加减免税额怎么做会计分录
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
一、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
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一)在实现销售后,做:
1、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免税后:
1、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我认为第二种更符合规定。
五:已经计提的附加税免收的会计分录 10分
免收的税费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
六:本月应交教育费附加,但缴税时免征,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时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等
次月申报税完毕后,若免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等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七:小企业免缴增值税如何计提附加税,问了税务说需要将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那么附加税部分分录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实际缴纳的增、消、营三税的税额。
小企业免缴增值税如何计提附加税,问了税务说需要将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那么附加税部分也是免征的,也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部分是
借: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增值税,
借:应缴税费-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那么附加税部分怎么做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
借:应缴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八:地税个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减免怎样做会计分录
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交税时,借:(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查看更多答案>>
九:免征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何处理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因其具有附加税的性质,因此当三税发生减免时,附加税应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部分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免征,不需要计提。
十:增值税已计提国税减免不用缴税了,帐目应该怎么调求会计分录!!
和以前一样处理,如果确认免交,然后把免交税金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借:应收账款(或货币资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计算各种地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确认免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各种地方附加确认减免:
借:应缴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