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评审内容

一:合同评审表中的内容怎么填写,比如销售部意见评审意见,等等,希望能列举个填好的表格。

销售部意龚:同意。

生产部门意见:可满足生产要求,可与图纸下发**日之后交货。

技术部门意见:可满足设计要求。图纸与**日下发。

二:审查购销合同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对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在签约时,应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首先,可以通过有关机关和银行等单位进行了解,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其次,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如执照等等。具体到签约的身份问题,应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授权证明,如委托书等,以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要严肃认真的了解对方的企业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上当受骗。

(二)欺诈防范

有些签约人不仅在身份上有可能进行欺诈,还有可能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井,进行诈骗。所以,谈判者在最后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谈判原始文件,看是否有遗漏、不一致,相抵触或真实确认谈判原意之处.并且要审查合同的文字.看它是否准确,明了地表达了意思。对那些重要项目谈判所订的合同,不仅谈判人员应反复审查,还应交由有关专家审查.加法律专家、语言专家、相关专家等,从各个角度严格把合同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这也就是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进行考虑。首先,此次的谈判活动是否完备。其次,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无与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悖之处。

如果此次谈判活动或程序上有问题应立即纠正,手续不全的应立即补办,否则合同即使签署也是无效的,有的还会产生不应有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内容上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违背,应立即删改、否则合同也难以成立。

(四)条款是否完备

合同中的条款应该具体详细,并具备合同能够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价格、数量、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另外,合同的普通条款也很重要,只有在合同具备起码的条文后,才能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的履行,避免争议的发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合同是否有效

对合同签订是否有效进行审查,有两个角度,一是谈判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否经过合法授权,以及权力范围如何、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二是合同本身的内容有无前后矛盾,相互冲突的部分,如有,必须及时修改、调整、否则便会影响条文的效力。

三:如何填写合同评审表

正填着呢,

四:如何从财务的角度进行合同评审

一、 学习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制度、流程

(一)熟悉掌握《合同法》。公司从事经济活动必然涉及经济合同,学习掌握《合同法》等经济法规方面的知识,对加强财务管理非常重要。要进行合同评审,必须熟悉合同法方面的基本知识。

(二)熟练掌握本公司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财务部门如何进行合同评审

合同多种多样,就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性而言,有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投资合同、产权股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等等,其中,日常发生最为频繁的是“买卖合同”,下面我们就“买卖合同”为例探讨财务部门对合同评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合同履行能力的评估。

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并没有责任去进行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调查的,但应对已调查情况应进行复核,包括对各种公司证件复印件的核实及其他方式的复核,如网上调查、电话查询等 ,其中,对公司经济实力、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付款能力等,应作大致的评估。

(二)对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

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虽非会计人员的职责,但也要进行审核。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求非常严谨,一般来说,格式文本的合同是千锤百炼的标准格式,无需进行审核,但非格式合同文本要进行斟词酌句的修订,要对经济行为用准确的文字表述。如,“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如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标的的所有权转移后,全部价款减订金的余额实际就是会计概念上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订金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三)标的的数量、质量条款的审核

购进合同中,标的物的购进数量、进货时间、质量标准要认真审阅。一是查阅所购标的物当前的库存量是多少,是否急需购进或存量较大暂不需购进;二是标的物入库验收的时间能否保证生产经营时间进度;三是质量验收的标准及检验方法、质量保证责任及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是否有失公允。销售合同中,要审查供货时间是否能够保障,库存标的物能否满足供应,质量等级能否达到客户要求。

( 四)款项收付结算条款的审核

合同中款项的款项收付结算条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是财务人员必须审核的重点内容,实践中许多新手不能正确把握,下面分项进行说明。

1、 销售合同的收款结算应注意根据客户大小及其信用评级来判断收款条款合理性。信用良好的大客户赊销额度的可以适当大些,如何掌握这个额度,要根据以往的信用资料及现阶段的客户的实际发展趋势来决断。信用一般的客户要适当控制赊销比例。信用差的客户应坚持款到发货的条款。

2、 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要尽量采取赊购或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的原则。当然,合同双方的利益是相悖的,如何谈判,据理力争那是另一个问题,但财务人员应对此进行评判审核其合理性,非紧俏物资的现款采购,财务人员有权对此提出疑议,并要求说明解释,这是财务管理对合同评审时应履行的职责。

3、 工程施工合同支付条款的审核主要是对按进度付款条款的审核。例如,进度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与实际履行金额的80%的低者,支付工程价款时扣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交付三年后支付。重大工程确需预付备料款......余下全文>>

五:合同评审管理流程

我们在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时常常会使用“权责不对等”的字句,与“缺乏科学的战略规划体系”、“以狭义的绩效考核替代广义的绩效管理”等一起,“权责不对等”成为一些管理咨询专家进行管理诊断时几乎无需访谈便可得出的企业所存在的管理问题.字面上看,其含义是指某些部门或岗位承担了和其权力不匹配的责任或缺乏某些应被赋予的责任。我曾经在学习9000管理审核案例中,思考过该问题。在接触流程管理,借助于流程工具对公司的部分关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分析、优化过程中,发现了部门权责不对等实际上是部门间配合不默契的真实原因,并进一步地得出结论,部门权责不对等的实质是权力在各个部门间的分配不合理,主要是决策权被分散了。目前许多公司在销售订单签订过程中正逐步走向按订单生产模式,即销售部门负责接受客户所下订单,然后由生产部门再组织生产。受工艺水平、生产能力等因素限制,同时考虑到盈利状况,可以想见,并非客户的所有需求都能够满足,所以需要对客户提出的要求进行评审,选择出最能给公司创造价值的订单进行生产。我们将这一过程称为“特殊合同评审流程”(常规标准合同不存在该问题): 客户提出要求,包括产品规格、数量、结算方式等等; 营销管理部整理客户要求,商务评审后将信息提供给技术代表; 技术代表判断公司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要求,如不能则将信息反馈给营销管理部,由其与客户进行沟通; 营销管理部将客户要求信息提交给财务部;(低于报价单报价时) 财务部判断如果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公司盈利状况如何,如利润率过低则将信息反馈,由营销管理部与客户进行沟通;(目前缺少该环节)。 生产部、采购部参与交期评审; 生产部考虑公司目前的排单情况,判断能否满足客户对交期的要求,如不能则将信息反馈,由营销管理部与客户进行沟通; 市场总监判断,是否可以接受客户要求,签订合同,如不能判定则交公司总经理判断; 业务员与客户就合同细节进行磋商。 这是一个几乎每天都在不断重复的重要流程,正是该流程造成了销售部门与其他几个部门之间的关系紧张。站在销售部门的角度看问题,可以发现,它倾向于签订更多的合同,主要是因为对该部门的主要考核指标是依靠订单量所致;而技术、财务、生产、采购等则恰恰相反,这是因为倘若技术评审放行了某项订单,一旦公司的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客户要求,则它将承担责任,所以它在接单方面的态度趋于保守,财务、采购、生产同样持相对保守的态度。这样一来,矛盾便产生了。 同时,有相当部分订单的判定具有较高的难度。如: 订单虽然不能给公司带来很大的盈利,但却是公司较大的客户; 订单的技术条件要求非常高,如果强行生产则风险较大,且质量控制的成本将有所增加,但订单将给公司带来较高盈利,且下单方是公司希望建立长期合作的客户; 类似的订单还有很多种。一旦出现这样的订单,目前的流程将使得各个部门陷于争吵的尴尬境地。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数量的订单被技术、财务、生产、采购否决后,销售部门抱怨,常常反馈到公司领导处。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公司领导总需要出面协调,导致了“特殊合同评审流程”的效率低下,且销售部门与其他几个部门间的接口一直不畅。 对这种情况的解释,销售部门总认为:部门间配合不默契主要是因为部门之间缺乏了解,每个部门都不能站在其他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往往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没有合作意识。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在订单评审中,应由哪个部门承担该项工作的决策权?  这一问题至少应考虑以下两方面:哪个部门最应该、也最可能承担决策的直接后果......余下全文>>

六:财务人员如何审核合同

合同多种多样,就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性而言,有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投资合同、产权股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等等,其中,日常发生最为频繁的是“买卖合同”。

(一)对合同履行能力的评估。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并没有责任去进行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调查的,但应对已调查情况应进行复核,包括对各种公司证件复印件的核实及其他方式的复核,如网上调查、电话查询等

,其中,对公司经济实力、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付款能力等,应作大致的评估。

(二)对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虽非会计人员的职责,但也要进行审核。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求非常严谨,一般来说,格式文本的合同是千锤百炼的标准格式,无需进行审核,但非格式合同文本要进行斟词酌句的修订,要对经济行为用准确的文字表述。如,“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如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标的的所有权转移后,全部价款减订金的余额实际就是会计概念上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订金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三)标的的数量、质量条款的审核

购进合同中,标的物的购进数量、进货时间、质量标准要认真审阅。一是查阅所购标的物当前的库存量是多少,是否急需购进或存量较大暂不需购进;二是标的物入库验收的时间能否保证生产经营时间进度;三是质量验收的标准及检验方法、质量保证责任及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是否有失公允。销售合同中,要审查供货时间是否能够保障,库存标的物能否满足供应,质量等级能否达到客户要求。

( 四)款项收付结算条款的审核,合同中款项的款项收付结算条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是财务人员必须审核的重点内容。

1、销售合同的收款结算应注意根据客户大小及其信用评级来判断收款条款合理性。信用良好的大客户赊销额度的可以适当大些,如何掌握这个额度,要根据以往的信用资料及现阶段的客户的实际发展趋势来决断。信用一般的客户要适当控制赊销比例。信用差的客户应坚持款到发货的条款。

2、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要尽量采取赊购或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的原则。当然,合同双方的利益是相悖的,如何谈判,据理力争那是另一个问题,但财务人员应对此进行评判审核其合理性,非紧俏物资的现款采购,财务人员有权对此提出疑议,并要求说明解释,这是财务管理对合同评审时应履行的职责。

3、工程施工合同支付条款的审核主要是对按进度付款条款的审核。例如,进度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与实际履行金额的80%的低者,支付工程价款时扣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交付三年后支付。重大工程确需预付备料款,预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过预算的

10% ,预付款超过 XX万元的应当提供履约担保。

4、款项收付结算一般情况下不要采取现金结算方式,要通过银行划款。收款人必须是合同中的签约供货人。特殊情况下的收付款款结算还包括:易货交易,要注意公允价值如何确定;承兑汇票,要注意承兑期限,一般来说,接近到期日的承兑汇票对收款方有利,收款条款不得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委托第三方收款、付款,合同鼎款中必须明确,且有债权......余下全文>>

七:关于采购要求中的供应商评审,在ISO9001中的哪个条款做了描述?关于销售合同评审,在ISO9001中的哪个条款

销售合同评审,在ISO9001中的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进行,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已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若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锭的要求,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作为替代方法,可对有关的产品信

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供应商评审,在ISO9001中的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

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八:财务如何审核销售合同

合同条款的审核是法律部门的事情,财务审核的范围主要是进货单价、数量、总额、到货时间。单价审核看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数量与到货时间审核是看库存是否合理;总额审核是看计算弧否有错以及资金管理是否合理。

九:iso9000标准中合同评审条款“评审结果”具体指什么?

iso9000标准紶合同评审条款不确切,应该是有关产品要求的评审,(有关产品的要求可以是产品的功能、性能、外观,包装,运输方式,交货期,价格,或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等等)

“评审结果”具体就是指 能够满足顾客对产品的要求,或者不能满足顾客对产品的要求。

当然还可以是 通过某某改进后(采取措施),可以满足顾客的产品要求。

十:ISO中的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样本

1、目的

在本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承诺之前,对顾客提出产品的各项要求进行充分识别和评审,确保供需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一致,以保证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确定和评审控制。

3、职责

3.1 业务部负责组织确定和评审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以及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和监督实施,保持合同确定、评审、签订的记录;

3.2生产部负责参与特殊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和评审;

3.3总经理负责特殊合同的终审俯批准。

4、工作程序

4.1 对顾客要求的识别

4.1.1业务部应对订货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属常规合同的由业务员负责识别,属特殊合同的由业务部视需要会同生产部进行识别。

4.1.2 识别内容

识别内容包括,产品的货号、款式、产品技术质量的特殊要求、价格以及交付和交付后的要求,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

4.2 合同的形式和类型

4.2.1 常规合同

合同内容所涉及产品在本公司的产品样本范围之内,其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价格均在本公司规定之内,且数量和交货期也在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之内。

4.2.2 特殊合同

a)超出本公司产品样本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b)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超出本公司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c)批量大且交货期短(超过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的产品销售合同;

d)产品价格低于本公司规定的范围的产品销售合同;

e)标书。

4.2.3口头合同

a)面谈订货;

b)电话订货;

c)无书面合同购买现货。

4.2.4 要货通知(订货单)

事先已签订除供货量和交货期以外内容的合同,然后由用户逐批提出相应型号的供货量和交货期的通知(订单)。

4.3 合同内容

4.3.1 合同或订单应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或要求、价格、结算办法、交货期、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并要求顾客确认。

4.3.2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按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

4.4 合同评审和签订

4.4.1 常规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对于书面订单由业务部人员,按4.1.2和4.3条款的内容审核后,由业务部经理(或其授权人)终审、签字即完成合同评审。对于口头或电话订单应做好电话记录,按4.1.2条款的内容进行确认评审,能满足顾客要求的则由业务部(或其授权人)电话记录中签名确认即可,必要时传真给顾客确认。合同一式两份,业务员保留一份供发货用,业务经理一份用于生产安排。

4.4.2 特殊合同评审和签订

由业务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必要时组织生产部进行评审确认。业务部确定为特殊产品时,应组织生产部对其技术要求、产品标准、测试方法等特殊要求进行评审确认,以确保:

a)顾客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

b)与合同或订单不一致的要求已经得到解决。

c)本企业有能力达到下列要求:

① 能生产满足顾客所需质量的产品;

② 根据合同要求,能按时交货;

③ 产品价格能使企业获得合理的利润。

经评审确认并填好《合同评审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业务部经理负责签订合同。

4.5.1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业务部按合同要求和库存情况转化为《生产通知单》后转发给生产部实施,以保证合同的执行。

4.5.2 履行合同时,业务部负责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发生与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业务部要及时与顾客联系,协商沟通和解决,以使顾客满意。在包装和发 货......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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