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自我鉴定怎么写
给你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缩减
自我鉴定
xx年xx月起,我在银行任高级管理人员。特自我鉴定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哦)
二,思想认识,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等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
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虚心学习,严格要求,不断提高
二:从事生产十多年的高管自我评价改怎么写
个人概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_ 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
三: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1.1 为全面了解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和工作业绩,从而公平合理地对员工进行奖励、晋级、晋升和调动,特制订本办法。 1.2 公司全体员工均依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1.3 部门及分公司负责客观公正地考核本部门员工,积极有效地引导员工加强责任感,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 1.4 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公司总经理对经理级以上员工进行考核,并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分公司的考核工作。 1.5 员工绩效考核分类: 1.5.1 业绩考核:以月为考核期,从工作结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同角度设计考核内容对员工进行评价,其结果作为每月绩效奖和年终奖发放的依据。 1.5.2 素质考核:以半年为考核期,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品质素养进行评价,其结果作为员工晋级、晋升的依据。 1.6 考核人员评定考绩时应注意的事项 1.6.1 要切实了解该员工职务及其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标准; 1.6.2 各考核人应注意到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下属的待遇与地位,故考核时应不徇私情,力求评价严谨公正; 1.6.3 不轻信偏听,注重对被考核者实际工作的观察和评判,以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为依据; 1.6.4 应考虑被考核人资历深浅、薪资高低与其工作表现价值相比; 1.6.5 注意避免凭总体印象,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业绩、态度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力; 1.6.6 对考核结果进行总体修正,以消除以偏概全倾向、逻辑推断倾向、过分集中倾向以及人为假象,避免偏颇与失误; 1.6.7 对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1.6.8 考核时应尽量避免的几个方面: (1)受考核期以前过去记录的影响,而牵涉最近表现; (2)受员工讨人喜欢或讨人厌恶的举止影响; (3)因最近一次表现突出,而认定以往均表现优异,反之亦然; (4)因某人具某项优点,不考虑对公司工作有无帮助而给予高评估; (5)只视其在报表或报告上写得尽善尽美,而给予高评估; (6)上司的期望太高,而否定属下正常的表现; (7)属下经常提出异议,而认定属下工作不力; (8)将属下工作与自己工作做比较,而予考核。 1.7 考核者与调整者:若考核者与调整者评分不一致,以调整者评分为准。 考核对象 考核者 调整者 高管级人员 总经理 执行董事 经理级人员 主管副总或总经理 总经理 副经理级人员 部门经理或副总 总经理 主管级人员 部门经理 总经理 技术人员 主管或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普通人员 主管或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1.8 考核方法: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考核的方法上采取以或侧重特征、或侧重行为、或侧重结果的考核方法,由考核对象自评和考核者评分,再由调整者对评分进行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客观准确,并以调整者评分作为考核评定等级的依据。 1.9 考核期中途调动时(原则上须在原部门考核期满后再调动)由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进行考核。 1.10 考核申诉的处理:若考核对象认为考核者对其考核不公正,可向调整者提出申诉,调整者根据客观事实予以评分。 2 员工绩效考核 2.1 考核对象:除当月新进的试用人员和当月待离职人员外,其他员工均为考核对象,但员工有下列情况不参与考核,也不发放绩效奖: 2.1.1 当月请事假或病假在三天以上者; 2.1.2 当月请婚假、产假、丧假或陪产假在六天以上者; 2.1.3 当月旷工一天以上者。 2.2 考核内容及评价权重:见《普通员工业绩考核表》、《月工作绩效评估表》、《管理干部业绩考核表》 2.3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普通员工业绩考核表》......余下全文>>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里面的呈报单位意见应该怎么填?
****同志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尊敬同事,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待人诚恳,能够服从指挥;在与其他同事的工作配合上,能够顾全大局,牺牲个人利益,在同事们中间有很好的口碑。
自工作以来,该同志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为单位多做贡献。
该同志具备履场******职责的能力,同意推荐为********。
五:对公司高管进行民主测评(由所有管理层进行)安排哪些项目合适。
考核干部-民主测评数量线型分析法解析
新形势下,执政党如何考核、评价干部,如何掌握分析民意,真正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省委组织部将数量线型分析法引入民主测评环节,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到实处,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被喻为“民主测评方法上的一次革命性的创新”。
2003年,省委组织部对遂宁市、南充市、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等多个市(州)和省级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一次特殊的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表是一张机读卡,测评内容由过去“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模糊定性评价变为学习情况、决策能力、开拓创新、用人情况、关心群众等13个具体项目,参评者按优、良、一般、较差、差等5个档次为被考核者打分。随后,机读卡交由一个名为数量线型分析的计算机软件进行分类处理,最后形成一张张曲线图。
参评者后来得知,这种全新的民主测评方法叫数量线型分析。令他们惊讶的是,运用此方法得出的结论“很准确”。
目前,数量线型分析法已被普遍使用到我省干部的考察测评中,并收到很好的实际效果,受到中组部、省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
什么是数量线型分析法?
数量线型分析法将传统的民主测评与现代经济学上的数量分析相结合,量化干部民主测评的各项指标,并通过相应的计算公式,最终把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测评结果以线型分析图的形式直观表现出来。它既适用于领导班子整体考察,又适用于干部个人考察尤其是差额考察。
数量线型分析图显示的是去年省委组织部在选拔某厅级干部时干部群众对三个候选人(甲、乙、丙)的综合测评结果。从图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甲、乙、丙三人在13个测评项目的得分情况以及特征上的比较阀异。综合来看,三人中甲的发展较全面、均衡,各项得分都较高,乙次之,丙最弱,特别是他的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公众形象得分很低。在选拔干部时,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候选人的特质确定最终人选。
看似简单的一张数量线型分析图,它的生成却要经过4个基本流程。
第一步:建立指标体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设计出涵盖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13项民主测评指标(如图表横坐标所示)。
第二步:采集测评数据。召开考察单位多层次、多方面干部群众参与的民主测评会,在被测评对象进行述职或个人陈述的基础上,与会干部群众对测评对象的13项指标作出评价,评价分优、良、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
第三步:进行数量分析。运用扫描仪和分析软件,读取机读卡原始数据并完成数量分析。
第四步:形成分析结果。生成线型分析图及得票统计和转化分值表。
数量线型分析法的突破点在哪里?
民主测评是考察选拔干部时长期使用的一种方法。作为一种不记名、背对背的方式,民主测评对全面了解群众对干部的真实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但传统的民主测评法重综合、轻分析,定性多、定量少,缺乏直观有效的表现手段。具体地讲,一是测评项目较为简单和笼统。多为“德、能、勤、绩、廉”等几个项目,干部群众难以全面、细致地评价干部。二是分析方法比较陈旧。仅对测评项目的得票情况进行简单统计,缺乏科学、精密的量化分析特别是分层分类的比较分析。三是分析结果表现方式单一。数据统计表往往就是最终的表现方式,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群众对这个干部的评价有何等差异,不能直观形象地反馈给群众。
相对而言,数量线型分析法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突破一:全面拓展和细化测评项目,从13个方面全面考核评价干部......余下全文>>
六: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资历
七:保险高管从业资格条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12月2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一○年一月八日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完善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但中资保险公司新设省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除外。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
专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任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下列人员:
(一)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二)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
(三)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四)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五)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保险公司章程。
第七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诚实信用的品行、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履行职务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八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第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长应当具有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保险公司董事和监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5年以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二)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一)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二)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三)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
(四)其它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余下全文>>
八:如何做好外聘高管的选拔与评估
高管永远是公司最宝贵的资产。但是,除了少数在领导力开发和继任者培养上做得出色的企业之外,大部分企业在发展和转型的过程中都会遭遇领导者不足的问题。一家知名猎头公司曾经调查发现,大约有77%的企业承认,他们在高级经理这个级别,很难通过内部培养来提供足够数量的胜任者。因此,通过外部选聘高管来弥补企业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就成为这些企业的必然选择。而正确的评估则是公司获得优秀高管的第一步。而要想提高外聘高管选拔和评估的成功率,就需要企业认真思考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基本问题。一、充分认识高管选聘的核心特点与特殊性和所有其它层级的人力资源选拔与评估一样,高管选聘的终极目标也是实现“人岗匹配”。但是,高管的岗位特殊性又决定了,它所要求的“人岗匹配”不同于一般层级人员招聘时候的“人岗匹配”。其特殊之处在于:1、它的职能履行事关企业的全局和长远;2、它的职能履行必须通过良好的团队合作才能有效达成;3、对于高管岗位的任职者来说,那些看得见的知识、技能、经验背后的东西才是其职业成功更为重要的决定性因素;正是由于这些特殊性的存在,使我们在选拔和评估外聘高管时,必须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匹配”,它们事实上也决定了选择外聘高管评估要素和评估标准的三个方面。第一个层面,人与岗位的匹配这个层面的要求和一般层级人员招聘时的要求相同。即结合岗位职责来确定任职者必备的任职资格要求(KSAO)。其中K(Knowledge)是执行某项工作任务需要的具体信息、专业知识、岗位知识; S(Skill)是在工作中运用某种工具或方法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熟练程度,包括实际的工作技巧和经验;A(Ability)是任职者的能力,比如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观察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说服的能力等;O(Others)是有效完成某一工作需要的其他个性特质,如工作态度、职业发展取向、人格个性等。这些资质一般通过教育、培训或者工作实践可以获得。第二个层面,人与团队的匹配作为企业高管,其要开展的每项工作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其它职能、其它部门,需要得到其它高管团队领导的配合与支持。而且,很多时候,他还必须作为高管团队的一员,参与公司的集体决策。高管团队的整体业绩效果,是每个高管业绩的最核心组成部分。因此,“让什么样的人进入团队”、“一把手和各分管领域的班子成员需要具备什么样性格特点”等等,就成为必须思考清楚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既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又能够提升整个高管团队的团队效能;才能既提高企业的整体执行力,促进相互协调、支持与配合,又能够塑造和提升管理层的威信。而对于CEO和可能进入董事会的高管成员来说,除了经理层团队之外,还得在他要加入的另一个团队——董事会团队层面,重复思考上述问题。第三个层面,人与企业层面的匹配外聘高管是在企业提供的环境与平台上发挥才干、做出贡献的。他是否能够融入、适应、甚至推动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的平台是否适应其特长的发挥,都直接决定着企业引进外聘高管的目的能否实现。在人与环境的匹配中,最难改变的就是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因此,企业必须很清醒、客观地分析和认识自身的文化环境,并且很审慎地评估候选人在文化、理念、价值观方面与公司大环境的匹配性,即便不能完全匹配,至少应该具备适应能力。而在人与平台的匹配中,最重要的是要评估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与候选人的职业诉求是否吻合,企业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制是否能够支持候选人的能力特长的发挥,企业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特点以及企业面临的内外部挑战和候选人的核心素质与特长是否匹配。二、高管评估的核心难点高管岗位与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高管选聘的核......余下全文>>
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制定并保持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并决定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措施。
(2)通过增强职工的意识、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整个公司内促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3)确保公司全体职工都关注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对公司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营销管理全面负。
(4)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实现这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确保实施适宜的过程(包括:主持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评审,批准合格供方,组织测量分析和改进等)以满足顾客和其它相关方要求并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6)负责审批主要基础设施采购计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所必须的资源。
(7)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决定改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措施。
(8)确定公司内的组织机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同时负责对公司办公室进行管理。
(9)任命管理者代表,并为管理者代表有效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0)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批准、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
(12)主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吸取意见和建议。
(13)审定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经费,及时处理和调查重大事故。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4)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的措施。
(15)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管理者代表
(1)确保本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
(3)负责传达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宗旨,确保全体员工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4)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批准程序文件、审批文件发放范围,并确保贯彻实施的有效性。
(5)主管内部审核方案的管理并组织内部审核的实施,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
(6)组织筹备管理评审会议,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并对改进决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数据分析,并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作用。
(8)负责代表本公司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组织对顾客满意度的评价。
(9)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生产副总经理
(1)主管产品实现过程的运作和控制, 负责产品实现策划。
(2)审批年度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并......余下全文>>
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
第十六条 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其所在的保险公司董事会或上级任免机构向负责审核的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申请;(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三)拟任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有护照的应同时提供护照复印件;(四)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五)拟任人在原任职机构主持全面工作的,应提交离任审计报告。上述书面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译本。第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和方式包括对申报资料的审核、与拟任人考察谈话等。谈话应当作出记录,谈话记录应当经考察人和拟任人双方签字。第十八条 对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在接到第十六条所述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申报资料完整。在确认申报资料完整后,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其任职资格的决定。第十九条 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险公司内部同级分支机构之间调动,或者由高级别职务向低级别职务调动的,不需要重新核准,但应在任命的同时报拟任所在地和离任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第二十条 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其上级任免机构向所在地派出机构提交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表。前款所指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十一条规定条件或具有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否决其任职资格。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任职资格备案表由中国保监会制定统一格式。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应当真实可靠。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保险公司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 取得任职资格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其任职资格被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到拟任职位履行职责的,即自动失去其作为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决定免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批准其辞职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该高级管理人员即自动失去其作为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除外。保险公司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核准,不得擅自任命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以临时负责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指定未经任职资格审核的人员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指定临时负责人的,指定和结束时应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临时负责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建立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任职资格申报资料、考察谈话记录、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以及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