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需工程机械租赁合同书
工程机械设备租凭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在租赁期间甲方租凭的设备如果造成丢失或者毁坏,按原价的80%赔偿。
2、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装载机、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平板振捣器、氧气乙炔焊、塔式起重机、移动式柴油空压机、砂浆搅拌机、交流电焊机、钢筋切割机等,具体数量详见租赁清单
3、租凭时间: 2011年00月00日——2011年00月0日
4、施工地点:
5、财务结算方式:
(1)计费方式及单价: 见租凭设备表
(2)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设备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给乙方。
6、有关约定:
(1) 乙 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租凭期间,设备操作者的食宿由 甲 方负责。
(3)设备租凭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由 甲 方负责。
7、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复杂: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
(3)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10、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二:我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合同里面的工程项目根本没有,机械实际工作地他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注重细节,依法交易,租赁设备使用人和被租赁设备管理人之间的交易必须合法,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不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就是要有合同,有合同必须有公司名称,没有公司名称就要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但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否则出现任何后果自负。依据就是愿不愿意签合同或者有没有合同并能承担起责任,不愿签就不能租用
三:没签合同,拖欠工程机械租赁费,怎么办?
【未缴纳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拖欠工资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工程施工哪些机械是不能租赁个人的,有什么规范依据条文规定这些机械只能和机械租赁单位签合同
注重细节,依法交易,租赁设备使用人和被租赁设备管理人之间的交易必须合法,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不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就是要有合同,有合同必须有公司名称,没有公司名称就要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但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否则出现任何后果自负。依据就是愿不愿意签合同或者有没有合同并能承担起责任,不愿签就不能租用
五:我的工程机械租在工地上干活,老板差我两万元,到现在半年了,还没有拿,当时签了合同的,请问,我该通... 40分
天天缠着他要,,,一直缠到给为至,,实在不行就到法院起诉,
六:甲方与乙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赁沥青摊铺机一台
你想说啥???
七:我们是土方工程公司,业务范围有机械租赁,签的机械租赁合同的税率是多少?是在工程所在地交,还是在公司
91出租网上有关于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税率等相关资讯,可以到他们的租赁专家中查看
八:沈阳工程机械租赁费专用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抵扣中的抵扣是什么意思?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九:我和合伙人租赁机械设备做工程,由于工程发包方原因做不下去了,便和租赁商协议好各自分开给租赁商付款,
没有义务,但是你的合伙人方的继承人可以来完成下面的事!
十:在中铁四局干了工程不给结账总说没钱,现在工人工资也发不了,机械租金也没办法支付,合同是他们拟定的,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