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的合同。二者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容,从这些特点士看,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具有相似性。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而承揽合同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而委任合同则不同,因为受托人所处理的事务并非自己的事务,而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受托人虽直接处理事务,但并不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这也是自己事务自己承担责任的当然要求。
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必然特点,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揽合同;而委托合同虽然在过去的立法,如罗马法等立法中为无偿合同,但是近世以来,各国立法对此并不作此要求,而是大多规定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
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至少说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工作成果,否则就不能成立承揽合同。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一般只是要求受托人处理一定事务,这种事务虽然处理会有结果,但这里的结果并不等于承揽合同中的工作成果,它只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后果,不一定包含着利益因素;而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则是包含着对定作人有利的因素,如财产利益等等。而委托合同的结果则仅是一种客观的后果,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某物,受托人前去购买时该物已售完的,不能说受托人未履行委托合同的义务,也不能说委托人因此得到了财产利益,但这仍然是委托合同履行的结果。
二:怎么写书面终止委托合同书
终止委托合同通知书__________公司:我与贵公司于____年__月__日订立的《委托合同》(此处以原来合同的名称为准)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决定自合同期满之日终止贵我双方的委托合同。特此通知。 签名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上述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到中介公司营业场所,并在填写快递单时在“物品栏”中写明是《终止委托合同通知书》即可。
三: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
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如抄写文件)。
3.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需要有关当事人的承诺不同。
代理关系中的授予代理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发生了授权的效力,代理人便因此而取得代理权。因此,代理授权关系的成立,不必代理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委托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受托人必须作出承诺方可。
4.效力范围不同。
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三方当事人。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从上述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我们自然地会得出结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系基于代理权,而代理权的授予,可以基于委托、承揽、雇佣和合伙等法律关系而进行。也可以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通过指定而产生。由此观之,代理并非一定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同时,委托合同亦非一定含有代理权之授予。在委托处理有经济意义的行为或单纯的事实行为时,委托人没有必要授予受托人以代理权。即使是委托处理民事法律行为,受托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而不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委托人亦可以不授予代理权。
四:委托合同和委托书的区别是什么
1。双方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里有双方的权利义务,律师做什么,当事人做什么,违反合同可以如何如何。这是双务的合同。
2。签订代理合同后,双方形成代理关系,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给律师,这是单方行为,律师持授权委托书对外代表当事人行事。
五: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行事,在受托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时,受托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合同以有偿为原则,委托合同则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居间人从事服务的范围限于为他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作为他人订立合同的媒介;委托合同的内容则为他人处理一定事务,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以该行为不违法,不违反社会公益为限。
六:委托合同应由谁承担责任
为了使甲公司采购方便,双方约定甲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甲公司根据建筑公司的要求与韩国的乙公司签订了供暖设备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将供暖设备交到建筑公司指定的施工工地,并派技术人员到工地去指导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后,经过多次调试仍不能正常运转,总是出现漏水现象。经当地专家鉴定,由于该供暖设备在生产和设计时,没有考虑当地水质比较硬这一特殊条件,而产生的漏水事故时常发生。【问题】 河北省某地的建筑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作为委托合同的第三人韩国乙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件分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中,建筑公司与甲进出口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建筑公司是委托人,甲公司是受托人,韩国的乙公司是第三人。而第三人乙公司将合同的标的物供暖设备运抵委托人建筑公司的施工地,并按照买卖合同的要求指导设备的安装。从这一点来到就可以得知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因此乙公司因生产和设计上的缺陷过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建筑公司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有什么不同
委托合同是委任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与代理关系有所不同。委托关系的存在是办理委托事项的前提,办理委托事项的形式有多种,代理只是其一。委托只涉及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而代理则涉及与第三人的关系。
你请我算委托合同。
八:委托合同与雇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与雇用合同都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这是二者的相同之处,但二者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1)雇用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用人的预期利益,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人利用自己的劳力为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而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2)受雇人依据雇用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用人的指示,自己一般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而受托人虽然须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但一般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3)雇用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九:委托朋友给我办事协议书怎么写?
委托书
**学校领导:
由于**原因,本人不能****.
特委托**(性别:*,身份证号:***)于**(时间段)内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