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转让协议

一:摩托车转让协议怎么写

摩托车转让协议书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

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

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

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

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

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二手摩托车买卖签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无牌照是无法进行正规的转让过户的,从理论上说出了事故要原车主负责,但是如果原车主买车时候也没有手续那就不用负责了,要追查源头。就是车在谁的名下谁负责,车没户就不用负责。除非出现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

转让协议只能对君子,在法律面前就是张废纸。必须过户才能抛开关系。

三:摩托车转让协议怎么写

中国法律适用任何自愿原则制定的公平合同,所以你的合同是公平的且自愿的都是有限的

但是因为标底物价值不高,舍得花律师费打官司是你要面临的问题

四:摩托车买卖协议

举个例子吧!今买卖红色嘉陵125-7一辆,牌照号……今后一切事议与卖方无关!然后写上甲乙双方签名以及协议日期!最好有第三方证人签字

五:转让二手摩托车是不是写了转让协议就没事了?

不是这样,你需要监督买方进行过户手续,因为这样减少你的连带责任,弗 如果发生交通肇事,找不到买方,就会找到你。你要负责,你要协助警方找到买方。

所以要想没事,就必须过户。

六:如何写摩托车转让协议书才有效的

二手摩托车买卖最有效的,是通过车管所过户,不然的话,以后出了事故就麻烦了。

七:摩托车转让不过户,只是签个协议,如果以后他犯事了我拿出这份协议证明不是我,还会承担责任吗?

车辆转让不过户,发生事故后责任如何承担?原车主不承担责任!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原车主无责)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规定:

即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三、上述法律条文都明确,名义所有人(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就判断机动车保有人的二元标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而言,机动车一旦交付给买受人或受赠人,该机动车的运行支配以及运行利益皆已归于后者,原所有人尽管在机动车登记上仍是名义上的所有人,但显然已经不对该机动车享有运行利益,也不能够进行运行支配了,再让其承担责任也有失公允。

2、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以过户登记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因此,机动车所有权转让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既然如此,只要机动车已经交付,受赠人即为机动车的所有人,其造成他人损害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八: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怎么签?

不会免责,不出事什么事都没偿,一旦出交通事故,就算受害者不想通过车架号找到你,要赔钱的一方也会想拖你一起下水,因为从法律上讲,那车主还是你,你保留牌照也没用,牌照和车子是一车一证,摩托车从上牌到报废,是一对一的,牌照必须是跟车走的。而且报废车是强制报废,只有去车管所才能办理报废手续,当然车也会被强制收走,你会得到3-500元的补偿款。

转让协议只能对君子,在法律面前就是张废纸。必须过户才能抛开关系。

九:这样的摩托车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合法

您好,这种情况协议书是有效的。

因为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物权法理论,车辆所有权转移或变更其他事项时需办理变更登记,但是,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这就要分析车辆买卖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也规定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转移。据此,买卖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标的物是动产的,则转移动产占有时为交付。(2)如果是不动产等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特定手续的,以办理特定手续后转移。(3)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其中,办理登记作为标的物交付的特定要件,应当由法律明确作出规定。那么,对于车辆买卖未经登记情况下如果转移了占有,应当如何认定?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所有权转移,理由如下:

第一,车辆本质上属于动产范畴,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动产买卖合同的规定,应视转移占有为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第二,法律并未规定登记过户为车辆交付的必要条件。虽然车主变更、车辆转籍等要办理异动登记手续,但这仅仅是履行行政登记手续,而非物权法意义上的交付行为和所有权转移行为。把车辆异动登记与不动产登记过户混为一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三,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交付的,风险责任转移。车辆买卖未经登记但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占有人对机动车已经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体现了支配性质,同时车辆的运行利益也为占有人所有,这与风险责任的转移相一致。对于登记车主来说,因交付车辆已丧失了对车辆的支配和运营利益,也无管理的可能。

车辆买卖中过户登记的性质

车辆变更登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规定的,该规定属于行政规章的性质,目的是对车辆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但是,车辆买卖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过户登记而买卖是一种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与民事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因违反行政法律而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我国担保法和海商法的规定,除不动产外,登记也是民用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为客体的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但对于这些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立法上一般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即登记并非这些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其意义在于“对抗要件”,即在多重买卖的情况下,未经过登记的买卖行为,不能对抗因登记而取得车辆所有权的第三人。因此,并不是说办理过户登记的有关规定毫无意义。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登记车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过户登记行为属于行政法规定的范畴,而车辆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风险责任从买卖标的物转移占有时转移,未经登记但转移占有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登记所有人不承担责任,由实际负管理职责的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原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不合法理

原车主与车辆买受人达成车辆买卖协议并交付车辆后,当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仍旧要求原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不但显失公平,有悖于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而且还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相符。

首先,公平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标准,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审判实践部门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观念对案件进行裁判。车辆买卖未经过户登记但转移占有的情......余下全文>>

十:没有牌照摩托车怎么写转让协议书

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写转让协议,可以写明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车的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可,如卖方保证车的来源合法(最好有发票、合格证等手续),没有隐瞒故障、事故等情况,交易后出现事故等问题由新车主(买方)负责,与原车主(卖方)无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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