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

一:国家落实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哪些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目标。

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切实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的紧迫任务。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日渐突出,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发[2006]1号文件强调在巩固农村人畜饮水解困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地区和水污染严重、血吸虫病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

应由各级水主管部门——水务局承担主管责任。  地方行政法规:  《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农村饮水安全的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

饮水安全工程运行难以持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重建设、轻管理,建设与管理相分离。设计欠缺,施工粗放造成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先天不足。

2、运行成本偏高

饮水安全工程工程的特点是:点多、面广、规模小,服务对象为弱势群体,水费少,成本偏高,经营管理难度大,目前电价是按农村排灌电价计收,平均0.36元/度,水价2.0元/吨,电费占水价的30--40%左右。

3、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大、投资多、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是完成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任务的关键。

在资金筹措上,主要是靠中央国债资金、地方配套及各受益村群众自筹资金。由于部分村的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无法足额到位,村入户工程的管槽土方开挖、土方回填、路面恢复,入户水表井一律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导致工程不能按高标准、高质量原则完成任务。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有哪些规模,是怎么划分的?

跟城市差不多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介绍

2005年,国家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要在两年内解决2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衡量,全国尚有3亿多农村人口(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占80%)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从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水利部以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项目为重点,累计帮助定点扶贫县解决284.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发展。

六:如何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写安全日志,那就无非是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内容的记录被。无非就是如下这些内容1.早会的时候,提醒大家注意安全;2.工作的过程当中检查安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劳动纪律,安全隐患等。3.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4.与领导层,员工的沟通等。

七:农村安全饮水怎样发动群众做好宣传

自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我国解决了2.7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被广大群众赞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由于水源变化、水污染以及早期建设的工程标准过低等原因,当前还有部分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需要纳入国家规划统筹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据统计,到2011年底全国还有2.42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

那么,如何解决这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好群众“喝好水”的问题,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加强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在中央投资切块下达到各省(区、市)后,各地省级政府还要安排地方投资,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其次要因地制宜,不断改革创新。在进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时,各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水源、工程型式及规模,合理进行工程布局。比如,对离城镇较近地区通过延伸现有城镇供水管网的办法解决饮水问题;离城镇较远、人口稠密地区,兴建集中联片供水工程。要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运行与管护,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最后要完善有关政策,确保长效运行。要制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电价政策,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广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设立县级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的经验,逐步建立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确保供水安全和工程长效运行。

此外,还要加强技术推广,做好宣传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农村饮水安全的良好氛围。总之,各地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这项造福几亿人的“德政工程”当作一项伟大的事业来扎扎实实办好。

八:农村饮水安全怎么保障

非个人人力可以改变的

依靠政府主导,统一管路,监管到位

个人使用净化器等等

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费包括什么内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作...

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怎么计算

免征增值税,那么就不用计算增值税了。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通知》规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简称“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给予五个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一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项目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二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对饮水工程运营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规定,除了第五条外,上述政策的具体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此外,自2011年1月1日至上述《通知》印发之日应予免征的税款(除印花税外),可在以后应纳相应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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